□袁艳品 郭炳飞
2013年12月13日,《嵩县绿色矿业发展规划》(2013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通过了省专家组的评审,成为我省首个县级绿色矿业发展规划。
嵩县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森林覆盖率达82%,有“中原绿肺”之称。境内已探明矿产46种,金、钼、萤石、钾长石等矿产储量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近年来,嵩县按照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的思路,以打造“生态金城,绿色钼都”为目标,利用循环经济理念,引导实施了一批节源、节能和综合利用的示范工程项目。位于嵩县饭坡产业聚集区的氟钾科技,以“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理念处理“三废”,使固体排放物综合利用率达到了90%,废水综合回收率超过70%。“三废”的综合利用,不仅减少了排放,而且使企业每年增加收入逾千万元。像这样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企业,嵩县还有很多,但2012年以前,嵩县对绿色矿业发展的产业定位与发展目标,以及对绿色矿业发展的整体空间布局、政策措施等没有较为完整规范的指导性文件。2012年8月,该县成立了绿色矿业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委托中国地质大学围绕“有效保护、有序开发”的矿业发展方针,依据《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及省、市相关规划,编制完成了《嵩县绿色矿业发展规划》,围绕发展工业与生态保护相结合这一中心进行规划。
《规划》从嵩县实际出发,以该县未来10年如何在做大做强矿业经济的基础上实现绿色开发为着眼点,对该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形势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指导思想及今后的发展目标,并对该县的绿色矿业结构进行了调整,对矿产资源的集约利用、企业的准入条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与冶理方面提供了翔实的理论依据和政策依据,为该县绿色矿业的发展指明了道路。
《规划》提出,到2015年,较大幅度减少采矿权数量,采矿权总数减少10%以上,对矿山企业规模结构进行调整,大中型矿山数量力争翻一番,小型矿山数量力争减少10%以上;对具备绿色矿山建设条件的部分矿山和企业先期试点,完成3~5座示范绿色矿山建设。到2020年,全县矿业总产值达到250亿元;完成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体系的建设,实现矿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完成绿色矿业社区试点建设工作,探索出绿色矿业社区可持续发展模式。
《规划》对当地政府管理部门及矿山企业发展绿色矿业,创建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将成为嵩县发展绿色矿业的一个全面、科学的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