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汉晚年把大部分精力投入到撰写回忆录上。他对自己的回忆录要求极严,立下三条规矩:一是以集体为主,适当联系自己;二是史料力求真实,反映历史的本来面目;三是对个人活动持分析态度,重新学习和认识过去,进行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李维汉的每一篇回忆录,都对史料要深入调查、反复核实,做到人真、言真、形象真,忠于历史的真实面貌,不夸大,不缩小,更不弄虚作假。要经得起时间、后人和史料的检验。对于第一手资料,他也不轻信,认为也需要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工作。
李维汉对自己一生的历史,采取“再认识”的态度:对于自己做得对的,他认真加以总结,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对历史材料中不符合事实的记载,他实事求是地加以说明。尤其可贵的是,他对于自己的错误,从不掩饰,不诿过,并从错误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李维汉为了写好回忆录,不顾年高多病,翻阅大量历史资料,修改稿子。他风趣地说:“要先做小人,后做君子。做小人反复无常(指反复修改),做君子一言为定(指拍板定稿)。”由于他严于律己,刻苦治史,对史料极端负责任,故他写出的回忆录,都有较高的价值,为党史界所重视。☆
(摘自《北京日报》 文/叶介甫)
(本栏编辑/贺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