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
尽管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很少明确表示“未婚优先”,但不少单位在实际选人过程中都会向单身员工倾斜,人们普遍认为单身的人没有家庭负担,可以一心扑在工作上。随着职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年轻的职场女性出于种种考虑,选择刻意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当起了“隐婚族”。“隐婚族”的年龄大多集中在25岁至35岁之间,其中以女性居多。某网站调查显示,有51.2%的女性表示自己在必要情况下会选择隐婚,超过70%的女性对隐婚者的态度表示包容。在隐婚族中,有6成的女性选择隐婚的原因是因为职场的压力太大,不得不隐藏自己的婚姻。
但隐婚族也有自己的苦恼,一方面她们需要高超的“演技”,“演技”不好容易穿帮;另一方面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演技”再好也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25岁的孙琳是一位已婚的职场女性,为了不影响职场道路,选择了隐婚。然而孙琳在2013年怀孕后,公司发现了她已婚的事实,以她故意向公司隐瞒婚姻状况、违反《员工手册》规定为由,将孙琳解聘。孙琳认为自己虽然隐瞒了婚姻状况,但是并未对公司造成损失,公司的决定对她不公平,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交了仲裁申请,踏上了为自己维权的道路。之后双方更是闹上了法庭。这场隐婚官司不仅给用人单位上了一课,也给天下隐婚男女们带来不少启示……
为找工作女白领成为隐婚族
孙琳家住北京市海淀区,2009年从北京工业大学毕业后,进入了一家投资公司,成为了一名优雅美丽的时尚白领。一年后,孙琳与年轻帅气的刘浩铭相识,两人很快陷入热恋,并于2011年5月结婚。
结婚前,孙琳常常和同事相约出去消遣,泡吧、唱歌、聚会,有时直到深夜才回家。可是结婚以后,她每次和同事出去,玩得正开心时,老公的电话总会不合时宜地打过来,劝她少喝点酒,或者催她早点回家。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况,同事们总觉得很扫兴,久而久之,同事之间的聚会不再叫她,公司的许多应酬也都把她排除在外。这让孙琳与同事和客户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远。
2011年11月,孙琳和同部门的肖琪一起去见一个大客户。刚一见面,客户就很热情地和她们握手,笑着夸赞她们:“两位小姐这么年轻,一定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吧?”孙琳还没来得及答话,肖琪马上接口说:“我的确是刚毕业的,可是孙姐都已经结婚半年多啦。”那位客户一听,上下打量了孙琳几眼,哦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回去以后,孙琳的心里七上八下的。果然,那位大客户之后的业务只和肖琪联系,而孙琳的工作能力却受到了老板的怀疑。年底,看着资历比自己浅的肖琪升到了经理的位置,孙琳的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平日里和孙琳关系比较好的一位已婚女同事劝她说:“女人一旦结婚,事业难免会受影响,老板觉得你要顾家,就不能像单身的女职工一样全心全意地工作了。像我们这样已婚未育的女职工地位最尴尬,即使有能力也不一定有升职的机会,因为如果把重要的客户交给我们,一旦我们为了生孩子请假或者辞职,公司的损失会很大。”
孙琳愤愤地说:“那结了婚的女人难道就没有出路了吗?”那位同事低声说:“也不是没有办法,现在很多人选择隐婚,把老公和家庭藏起来,这样才能保证事业不受干扰。”孙琳听后哑口无言。
孙琳觉得自己继续在公司里待下去也不会有什么发展前途,2012年3月,她从公司辞职。孙琳本以为凭着自己的经验和能力,要重新找一份工作是轻而易举的事。然而几次面试之后,孙琳的心却凉了下来。几家大公司对她都很满意,然而当面试官得知她已经结婚并且没有孩子之后,他们的态度马上转变。
孙琳想起了那位同事的话,思前想后,她决定加入“隐婚族”的行列,为了事业把自己的婚姻“藏”起来。她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丈夫,丈夫虽然不太乐意,却也只好同意了她的决定。
隐瞒了结婚的事实后,孙琳顺利地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进入了北京亿迅达通讯有限公司的市场部做销售员。孙琳年轻漂亮又热情,很快赢得了同事的好感。
藏起来的婚姻变成心头的刺
凭着丰富的经验和机敏的头脑,孙琳的工作业绩迅速提高。然而事业蒸蒸日上的同时,孙琳也有了不少烦恼。因为要隐瞒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孙琳从不在办公室给丈夫打电话,偶尔丈夫有事打过来,她也像做贼似的,偷偷溜到人少处才敢接。每当同事们讨论到家庭和恋爱等女性最关注的话题时,她只能找个借口避开,或是保持沉默。同事们经常打趣她:“琳琳条件这么好,一定有很多人追,快跟我们说说你的辉煌恋爱史。”这种时候孙琳总是很尴尬,红着脸说不出话。同事们以为她是害羞,闹闹也就算了。
既要兼顾事业和家庭,又要处处隐瞒着已婚的真相。上班的时候,孙琳是衣着光鲜的“单身贵族”,但是下班以后,她却要为了柴米油盐费心,围上围裙变成家庭主妇。这种落差,让她的心里渐渐产生难以抑制的酸涩。
最令孙琳苦恼的是,因为她隐瞒了结婚的事实,同事和客户都以为她还是单身,不少男士频频给她送花,甚至有几位男同事开始对她展开追求攻势,信息部的何旭就是其中最热烈的一位。
27岁的何旭有着一米八几的个子,工作中沉稳老练,平时却像个大男孩一样,喜欢打球和运动,是个阳光帅哥。从孙琳刚进入公司,何旭就开始注意这个漂亮又干练的新同事,几次聚会下来,何旭对这个热情爽朗的女孩十分喜欢,开始了热烈的追求。孙琳非常尴尬,她当然不能答应,贸然拒绝却也不大好。
而她与丈夫的关系则因为“隐婚”而变得有些紧张。她不敢和丈夫一起逛街,偶尔出去吃饭看电影,她也总是担惊受怕的,怕一不小心撞见同事,发现她和丈夫的关系。几次之后,丈夫不满地对她说:“怎么你和我一起出门就像做贼似的,我看以后咱俩还是别一起出去了。”孙琳无奈地说:“我这不是怕被人发现吗。”丈夫一听这话更来气了:“咱俩是光明正大的合法夫妻,怎么就见不得人了。”丈夫的话让孙琳心里堵堵的,她和丈夫之间本来甜蜜的关系渐渐变成了一根隐秘的刺,必须处处遮掩,在心里扎得她生疼,却没人能够倾诉。endprint
2012年7月份的一天,下班前忽然下起了大雨。孙琳站在公司的大门前,望着大街上瓢泼一样的暴雨犯了愁。看着同事们一个个被男友或老公接走,孙琳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时何旭走过来,说:“今天天气不好,我开车送你回去吧。”孙琳连忙拒绝:“不用了,我们不顺路。”何旭笑着说:“没关系,反正我下班之后也没什么事,雨这么大,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停,还是我送你吧。”孙琳看着外面的大雨,终于点头答应了。
孙琳不敢让何旭知道自己的住址,就随口说了一个离家比较近的小区。在车上,孙琳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她拿起来一看,屏幕显示着丈夫的名字。孙琳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不该接,旁边的何旭提醒她:“怎么不接电话啊?”孙琳有些慌乱地按下挂断键,说:“没什么,是推销的,不用管。”几分钟后,孙琳的电话再次响起,她慌忙按下关机键。
到了小区门口,何旭半开玩笑地说:“怎么,不请我进去坐坐吗?”孙琳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何旭摆摆手说:“我开玩笑的,别当真。”他拿出一把伞递给孙琳,说:“外面雨很大,小心路滑。”孙琳不好意思地接过伞,低着头匆匆下了车。
孙琳慢慢走回家,一路上心里都很不是滋味。打开家门,丈夫坐在沙发上,脸色沉沉地看着她说:“为什么挂我电话?”孙琳心情本就不好,看着丈夫的态度,更是烦乱,随口说:“不方便接。”
“你都下班了怎么会不方便?是不是当时身边有别的什么人?谁送你回来的?”面对丈夫的质问,孙琳烦躁地挥挥手说:“问这么多烦不烦啊,总之不是你接我回来的。”丈夫冷着脸说:“你以为我不想去接你吗,还不是怕被你同事看见。我担心你路上出事,打电话过去反而被你拒接。我是你丈夫,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孙琳一肚子的烦闷无处发泄,她不再理会丈夫,自顾自走到浴室,想要洗个澡冷静一下。没想到走出浴室后,却看见丈夫脸色难看地拿着她的手机,质问她:“这个何旭是谁?”孙琳脸色一变,抢过手机,看到何旭给她发来一条短信:“琳琳,希望今后下雨的时候我会是陪在你身边为你撑伞的那个人。”
丈夫沉着脸说:“难怪你这么害怕别人知道咱俩的关系!”孙琳不自在地说:“他是我的同事,今天下雨所以送我回家。”丈夫的脸色更难看:“同事会说这么暧昧的话?你当我是傻子?”
“他以为我是单身,的确在追我,但是我从来没有答应过,信不信由你,没什么好说的!”长久以来压在心底的烦闷一下子爆发了,孙琳回到卧室,重重关上房门,眼泪止不住地落下来。
藏不住的婚姻,赢了官司赔了感情
和丈夫的冷战还没有结束,孙琳却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这个意外到来的孩子一下子打乱了她的阵脚,不知如何是好的孙琳选择了隐瞒,然而这并不是长久之计。很快,她怀孕的事便被同事发现。领导知道后十分震惊,无奈之下,孙琳只好向公司承认了自己已婚的事实。
领导大发雷霆,把她叫到办公室,拍着桌子说:“你这种行为性质太恶劣了,《员工手册》里有明确规定,员工不得故意隐瞒个人资料,你这种欺骗公司、欺骗同事的行为必须严厉处罚!”2013年8月,北京亿迅达通讯有限公司以孙琳入职时故意向公司隐瞒婚姻状况,违反《员工手册》规定为由,将孙琳解聘。
孙琳认为,自己虽然隐瞒了婚姻状况,但是并未对公司造成损失,面对公司解聘的决定,孙琳难以接受。2013年9月上旬,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孙琳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经劳动仲裁委裁决,北京亿迅达通讯有限公司与孙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解聘后孙琳的工资损失。
北京亿迅达通讯有限公司不认可仲裁结果,于2013年10月11日将孙琳告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司向法庭提交了《应聘人员求职登记表》和《员工入职登记表》,证明孙琳在入职时故意隐瞒了婚姻状况。
法庭上,孙琳承认了自己的隐瞒行为,但她表示:“在应聘时,我担心公司如果知道我已经结婚会不录用,所以选择隐婚。我的确欺骗了公司,但当初公司并没有对应聘人员的婚姻状况做出特殊的要求,我也没有因为隐婚而给公司造成任何的损失。因为这个原因解聘我,我无法接受。”
我国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北京亿迅达通讯有限公司的代理人也承认,招聘时除了在填写的相关表格中对应聘者的婚姻状况进行了询问,并未对应聘人员的婚姻状况做出特殊的要求。但由于孙琳应聘的工作经常要面对客户,有时还会出差,因此公司在招聘时会尽量考虑未婚人员,如果孙琳入职时坦承自己已婚,有可能不会被录用。
孙琳据理力争地说:“特殊岗位对职工的要求都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不是公司自己评判的。公司擅自对员工的婚姻状况进行限制,就是就业歧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孙琳婚否与能否胜任该工作无关,不会对工作效率造成影响,也不会妨碍公司经营,因此两者不具有实际关联性。北京亿迅达通讯有限公司在招聘时对应聘者的婚姻状况并无特殊要求,孙琳的隐婚行为并没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北京亿迅达通讯有限公司以隐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在求职者的婚姻状况并非其工作的实质性要求,亦非公司营运的合理需要时,如公司在招聘和用人中对此进行限定,则违反法律规定,构成就业歧视。
2014年3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认定北京亿迅达通讯有限公司没有解约依据,判令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判令北京亿迅达通讯有限公司支付孙琳工资损失2万元。
一场维权官司,辛酸苦辣自知。孙琳虽然胜诉,维护了她自身的权益,但这一路的艰辛却让她心力交瘁。隐婚是把双刃剑,在给她的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她的婚姻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她和丈夫原本甜蜜的感情之间出现了裂缝,夫妻间的信任度也急剧下降。孙琳告诫别人:“最好不要轻易尝试隐婚,它带来的方便是一时的,可是有些伤害却是永远难以弥合的。”(文中所涉公司及当事人为化名。)
编辑/刘 柳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