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促进内蒙古绿色产业集聚的财政政策

2014-09-28 23:29祝蓉
2014年22期
关键词:废弃物绿色资源

祝蓉

当前,随着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持续推进,能源资源需求将呈刚性增长,废弃物产生量将不断增加,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追求绿色发展的要求更为迫切。

蕴含着可持续发展、生态经济伦理道德等先进思想的绿色产业(Green Industry),能够代表未来社会的技术能力和发展水平。它是由绿色农业产业、绿色工业产业、绿色服务产业等多个产业构成的绿色产业体系,是以绿色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为基础,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满足人们对绿色产品消费日益增长的需求为目标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形态,从事绿色产品生产、经营及提供绿色服务活动,并能获取较高经济与社会效益的综合性产业群体。通过绿色产业集聚的拉动,可以逐步实现农业的绿化、工业的绿化、服务业的绿化、生态环境的改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最终实现国民经济的整体绿化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但贯彻落实绿色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还须通过法律法规、经济手段、税收调节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政策合力,方能促使落后产能退出市场,各项工作才能够得以落实。本文主要着眼于财政政策对绿色产业集聚的的推动作用。

一、内蒙古绿色产业集聚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展,绿色经济也取得了可喜成就,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源和能源支撑。从总体上看,内蒙古处于边疆地区,经济建设仍处于落后状态。产业结构初级化、重型化、单一化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面临的产业结构调整压力比较大,转变发展方式任务艰巨。特别是重型化产业结构对资源开发的依赖,对内蒙古实现可持续发展构成重大挑战,亟需在“十二五”以至更长的发展时期把发挥资源优势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结合起来,走循环经济发展道路。这既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也是内蒙古实现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前进方向。

为加快推进内蒙古循环经济发展,实现富民强区的目标,内蒙古自治区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发展绿色产业集聚的强有力支撑。《规划》着力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循环型农业体系和循环型服务业体系,推动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实施10项重点工程,打造培育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7个工业循环经济基地,以及河套—土默川平原等5个现代农牧业循环经济基地和现代物流基地等3个服务业循环经济基地,在企业、园区和社会各层面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实践。

因此,必须为产业集聚构建绿色三次产业:

1.构建绿色循环型农牧业体系

以农牧业产业链延伸和废物综合利用为抓手,大力推广农牧业清洁生产、循环利用技术,构建生态种植和养殖模式,发展以种养结合为基础、以种养加一体化开发为重点的循环型生态农牧业。

2.构建绿色环保型工业体系

依托自治区的工业基础和优势特色产业,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加快重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改造升级,加强上下游企业间的链接,推进行业间的协作和区域的系统整合。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生产。加强煤炭、稀土、有色金属等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粉煤灰、煤矸石、冶金和化工废渣及尾矿等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再利用。

3.构建绿色发展型服务业体系

结合自治区服务业发展现状、产业布局,按照呼—包—鄂、赤—通、海—满三大重点开发区布局,构建“111”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框架。即1个核心区(呼包鄂地区)、11个区域中心(其他盟市中心城市)和100个以上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加强节能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便捷、高效、省能的节能型绿色交通运输和物流配送体系;利用云计算中心平台,采用先进物流管理技术和装备,建立物流信息平台,覆盖95%以上物流企业,降低物流空载率,建立节能环保型绿色物流服务体系;发展绿色会展业。重点在呼包鄂地区,利用现有的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药交会、鄂尔多斯那达慕大会等,扩大会展影响力,培育国际知名展会,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带动商贸流通、旅游等事业发展;推动绿色旅游,在各旅游区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生命周期评价和绿色开发与消费等活动。建立循环经济指标体系、绩效核算体系和技术标准,对耗能大的设备和场地进行节能改造;积极发展绿色酒店,提倡一次性用品的减量循环利用。改进能源供应结构,鼓励使用风能、太阳能装置。推广酒店中水利用系统。

二、促进内蒙古绿色产业集聚的的财政政策

1.财政政策。自治区财政安排促进绿色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绿色经济示范、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对科技含量高的试点企业和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财政贴息等扶持政策。在安排项目补助资金时,优先对绿色经济类项目进行支持。对其项目的关键技术、重点产品研发,给予经费补贴。各级政府在确定投资重大项目时,单列绿色经济项目计划,优先给予支持。

2.税费政策。开展企业资格认定,对获得认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强、研发投入大、经营状况好的绿色产业企业,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加快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分质定价制度,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制定鼓励使用中水的价格政策。

3.投融资政策。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各种形式参与绿色产业集聚项目建设,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循环经济企业优先发行企业债券或上市融资。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拓国际合作渠道,争取利用国际资源和技术援助及优惠贷款,支持绿色产业集聚发展。

4.政府采购政策。研究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将节电、节油、节煤、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政府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再生产品、综合利用产品,简化包装,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引导和鼓励绿色消费。定期向社会公布更新绿色产品目录,在全社会营造健康节俭文明的生活消费理念。

5.废弃物利用政策。鼓励企业循环利用资源,发展资源再生产业。废弃物排放单位要向利用单位提供必要的条件,对经过加工处理的废弃物,按照利用单位效益大于排放单位效益的原则,协商取费。鼓励废弃物排放单位建设或与其他企业联合建设废弃物利用项目。利用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及财政资金补贴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利用废弃资源。企业利用废弃物生产的产品,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推动绿色产业集聚发展的政策建议

实现经济华丽转型,推动绿色产业集聚发展是必然。在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中,必须认识到:

1.推动绿色产业集聚发展,就要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空间格局,优化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三次产业内部结构,转变粗放的生产方式,倡导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动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2.推动绿色产业集聚发展,就要坚持“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效益突出”的发展理念,建立“体现经济效益、走向生态文明”的目标考核机制,建立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让节能减排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3.推动绿色产业集聚发展,就要坚持“营造良好社會风尚、增强全民环境意识”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及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节能减排成为全民不得不自觉遵守的“游戏规则”,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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