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统计数据质量的部门差异分析

2014-09-26 03:24彭卫娟王甲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25期

彭卫娟+王甲

摘 要:对县级统计、税务和海关三个部门统计数据的采集方法、数据质量等进行对比分析,并得出三个部门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实用性和详细性的排名结论。

关键词:县级统计数据;统计部门;税务部门;海关部门;数据质量分析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5-0284-02

县级统计数据作为反映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数据资料,分别由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根据职能权限进行采集、汇总、处理得到。在统计数据形成的过程中,由于各部门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同、数据采集方法不同、统计数据用途不同等多种原因,造成了各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参差不齐。为对比县级不同部门的统计数据质量,笔者对南方C县的统计、税务和海关的部门数据形成过程进行调查,对这三个部门的数据质量进行对比分析。

一、统计部门的数据质量分析

县级统计部门以“地区生产总值”为核心统计指标,形成层层加总,勾稽相连的统计指标体系。“地区生产总值”通过一、二、三产增加值加总核算形成。其中,二、三产增加值分为规模以上(以下简称规上)或限额以上(以下简称限上)和规模以下(以下简称规下)或限额以下(以下简称限下)两部分,①分别核算再加权加总。一是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通过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联网报送平台”系统网上直报,即由企业自主填报,县、市、省级统计部门原则上不能修改统计数据,若修改则在该系统中留下痕迹。二是规下工业企业(限下服务业企业)采取分层抽样调查获取数据。规下工业企业又分为“法人类企业”和“个体户”两个部分,增加值均以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数据为基数,增幅通过抽样调查取得。限下服务业增加值也是以经济普查数据为基数,增幅多以其他统计指标增幅代替,如以房地产销售面积增幅充当房地产业增加值增幅,以公路运输周转量增幅充当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增幅。规上和规下(限上和限下)两部分增加值通过加权加总分别形成二、三产全行业增加值。农业统计目前采取“村报、乡集、县汇总”的模式,由农村的村干部在本村统计主要农产品产量,乡镇以此编制“农业生产报表”,县级统计部门根据“农业生产报表”并结合农产品生产成本抽样调查确定全县农业增加值。一、二、三产增加值最后加总形成“地区生产总值”。

这样的统计方式在实际的数据采集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影响统计部门的数据质量。

一是当地政府干预统计数据报送。以C县为例,该县发展改革部门每年将党委、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增长指标,下发各乡镇。各乡镇在完成上级确定的增长指标过程中,若发现当前指标很难完成时,往往采取从源头上“劝导”企业通过“统计数据联网报送平台”虚报,据一些企业主反映,有时虚报的幅度很大,但受“压力”所迫又不得不报。这使得地方政府虽然很难控制数据报送的中间环节,但完全可以掌控数据报送源头。针对这一问题,笔者曾向C县发展改革部门、统计部门和一些乡镇求证。C县发展改革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明确告诉笔者:“按照上级确定的增幅来填报数据的现象在全县所有乡镇均存在”。C县统计部门的一位负责人也坦率地告知笔者:“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很难保证统计的独立性,统计数据很难真实”。C县一位乡镇统计人员告知笔者,除在源头上“劝导”企业的方法之外,还可采取“做大规上盘子”的方式,即用行政推动的方式开展“个(个体户)转企、企上规(规上企业)”活动,增加规上企业的数量,因为上级下达的很多增长指标仅考核规上企业。

二是统计方式依然较为原始。以C县农业统计为例,目前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甚至文革时期的统计方式,依靠农村村干部在田间地头采取“目测”的方式对主要农产品产量进行统计,一些村干部干脆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直接填报。这种统计方式所获得的数据严重失实,虚报、谎报没有尺度,这一点连C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也不得不承认。同时在三产统计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如C县第三产业行业分布散、企业个头小、个体数量大,而县统计局人力有限,连司机算上只有20人。面对这种情况,统计部门只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等行业进行直接统计,其他行业交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统计,如“公路运输周转量、水路运输周转量由交通部门统计后报统计局,本外币存款(贷款)余额由中国人民银行县级支行统计后报统计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财政部门报送统计局,C县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其他部门报送的数据基本不加以审核而直接作为官方统计数据。

面对统计数据失真这一问题,C县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县里报上去的数字,市里要审核,并且会对县里的数字“砍一刀”,至于怎么“砍”?依据是什么?完全由市里决定,县里有“公关”的余地。他说,这是统计系统“不成文的规矩”。为此,笔者询问了该省统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他说上级统计部门对下级统计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核是常有的,但不会“砍一刀”,而是让下级统计部门按照真实情况自行修改,不存在寻租空间。

二、税务部门的数据质量分析

企业在申报纳税之前,要向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生产经营的有关数据。笔者在C县地税局调查得知,除个体户外,县内所有企业在申报纳税之前需网上填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其中“利润表”详细列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本及收益情况,共计32项指标。“资产负债表”详细列清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共计53项指标。笔者经过对比,发现企业通过统计直报系统填报的指标种类绝大多数包含在这85项指标当中。仅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监测的详实程度来看,税务部门的数据远远高于统计部门的数据,如统计部门只要求报送“营业税金及附加”,而税务部门则要求详细报送“消费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多项指标。同时,统计部门一般要求企业以季度为周期进行数据报送,而税务部门要求企业以月为周期进行数据报送。因此,税务部门数据的详细程度及时效性远远高于统计部门数据。

C县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认为,企业报送的纳税数据只可能偏低,而不可能偏高,而由于近年来税收征管更趋严格,企业低报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笔者在C县调查发现,工业企业逃税、漏税情况较少,但服务业企业由于“不开发票”情况较多,因而纳税数据低报幅度较大。

三、海关部门的数据质量分析

C县是外贸出口大县,全县很多企业只做外贸不做内销。由于企业出口每单货物时都要求填报“海关报关单”,详细列清出口货物品类、价格等信息。因此海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具有即时、精准等特点。但C县出口企业利润率较低,主要依靠出口退税维持利润,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采取各种措施扩大出口量,甚至采取同一批货物反复进出口等方式骗取退税。当地海关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认为,随着现场查验频率的增加和原产地证明监管的加强,这种现象会越来越少。

海关部门的数据质量较高,但由于海关数据只代表某些外贸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反映全县总体状况,因而数据用途有限。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从数据的真实性来看,海关数据质量最高,其次为税务数据,再次为统计数据;从数据的实用性来看,税务数据质量最高,其次海关数据,再次为统计数据;从数据的详细性来看,最详细的是应是统计数据,其次为税务数据,再次为海关数据。

[责任编辑 陈 鹤]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