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正兴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程步伐的加快,城乡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这与城乡规划所发挥的作用密不可分。同时城乡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追求日益攀升,对城乡规划的期望和要求也更高,也反映出现实的城乡规划还不能完全满足城乡居民的新需求而出现了诸多的民生问题,需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新要求,增强城乡统筹意识,创新城乡规划理念,坚持群众路线与以人为本,切实加以解决。
一、当前城乡规划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城乡规划制定方面
经济总量还不高,重视程度有差距,规划经费投入少。首先,对城乡规划制定要求不高,科学性差,缺乏战略性,忽视可持续发展,城乡统筹性弱,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体现不够突出,制定各层级、各类别规划不严谨,程序和监督检查不到位,使规划的统筹引领地位没有充分体现、作用发挥不明显;其次,参与人的法律意识、专业知识、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在人文精神和以人为本方面的考虑有差距,对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协调发展中的作用没有真正理解,在制定规划时盲目扩大规模,对近、中、远期实施内容确定不认真负责,特别是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的具体建设项目重视不够,不符合实际,缺乏可操作性。再是,由于城乡规划体系没有完全建立,部门的责任意识不强,本位主义过重,总认为有规划部门的规划就行,导致部门、镇、乡、村的专业专项规划制定滞后,满足不了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
(二)城乡规划实施方面
公共性意识差,集体观念淡薄,社会矛盾频发。一是城乡规划公共政策性强,公共服务要求高,公共政策与公共利益涉及社会多层面,在同时涉及政府、单位、城乡居民利益需求面前与利益再分配时,谁优先的决策上有不妥之处,有的把法定规划当成摆设,仅凭拍脑袋决策,对城乡规划实施留下不少遗憾;二是单位或个体利益涉及是局部与阶段性的,只要不涉及眼前利益的,公众参与关注城乡规划的意识就不强,单位或个人就是涉及到自身利益,也忽视整体与长远;三是城乡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不执行相应规划,不遵守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协调与沟通不到位,把关不严格,不注重细枝末节,没有坚持好群众路线而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加之,在实施城乡规划中对具体项目选址、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程建设等事务处理的公平性、公正性监督不严,各种矛盾层出不穷,新问题也不断呈现。导致民生的诉求与需求得不到解决和满足。
(三)城乡规划管理方面
机构有待加强,宣传培训乏力,管理水平较低。其一,基层城乡规划管理机构设立设置不完善,各层级规划管理的职能职责不够明确,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不创新,城乡规划实施措施乏力,责任追究有局限,执行难到位;其二,各级在宣传培训力度与范围都有局限,受教育的面较窄,一些人的思想意识消极,道德观念偏差,价值观念扭曲,缺乏正确的人生观,没有真正认识到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可持续性和严肃性,使得在实施城乡规划过程中出现各种偏差及问题较多;其三,由于参与城乡规划工作的人在思想观念、知识结构、法制意识、价值观念、服务意识、理解能力、原则性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在实施规划过程中也存在管理泛滥、权力滥用现象,同时出现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技术把关能力、艺术审查能力等不能满足和适应现实城乡规划管理的需要,导致城乡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实现困难和实施过程中各种矛盾时有发生。加之对《城乡规划法》的执行和城乡统筹的方针政策落实不到位,至使乡村的规划管理很薄弱。导致一些城乡居民对城乡规划的不满。
二、解决城乡规划民生问题的举措
(一)发挥城乡规划引领作用
1.落实城乡规划公共政策。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规划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尤其是配强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切实解决有机构办事、有钱办事、有人办事、有人能负责任办事;进一步加大财政对规划制定和管理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明确规划层级管理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理顺各层级城乡规划和专业、专项规划制定的主体。
2.强化城乡规划基础保障。一是大力发展经济。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经济总量增加,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对生活、居住环境质量需求和人文精神的追求才高,这样才能对规划制定更严谨、实施更严肃、管理更严格。二是重视人才应用。三是抓好宣传培训。加强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和规划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培训,切实增强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及城乡规划的知晓度,着力提高规划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3.加强成果资料管理应用。一要落实城乡规划档案管理机构及人员,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二要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与有效应用,保障测绘成果质量,及时更新成果信息的基础性工作,保证规划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顺利实施;三要利用好现有的规划成果,依法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论证,掌握好第一手基础资料,并做好专业、专项等规划及其基础资料收集和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档案,为下一轮规划制定或修改更加科学、更加可持续打下坚实基础和规划实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二)坚持科学制定城乡规划
1.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制定涉及一个地方的长远发展,发展的好与差与制定规划的科学性、可持续性密切相关。制定规划时,只有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科学发展观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上位规划的要求;坚持对过去的规划进行认真总结研判,找准地方历史文化积淀和发展规律,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遵循“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原则,才能制定出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的规划成果,同时要统筹制定好各类专业、专项规划,确保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的需要。
2.大胆进行技术革新。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总要求,坚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原则,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规划制定的先进做法与先进技术,勇于超前的技术改革,积极推行“终极规划”。endprint
(三)严格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1.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城乡规划涉及法律法规太多,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要懂法、敬法、守法、执法,切忌不要以文件、会议、纪要代替法律法规,尤其是对城乡规划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要熟悉,并严格遵守与执行,不允许任何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特别是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土地性质、开发强度、绿地率、建筑间距、交通组织、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四线管制、公共安全等强制性内容必须遵守,对于绿化覆盖率、空地率、环境景观、城市设计要求等指导性内容也要遵守。
2.切实加强规划管理。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城镇化《规划》目标,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所制定的城乡规划一经批准,就具备法律效力,不能把法定规划当成一般性文件,实施规划必须严肃严格,管理必须城乡全覆盖,严格遵循原则和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规划确定的建设时序和具体给排水、燃气、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市场、广场、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实施计划;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用活、用准政策,加强督促指导,防止新的空心化出现,着力建设美丽乡村;在实施规划过程中,确需调整规划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龙其是经营性土地的规划调整变更,决不能简化程序,并要坚持“依据有效,理由充分,程序合法”,保证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与连续性,充分发挥规划的统领作用;要“重投入、慎收入”防止急功近利,避免重复建设和功能破坏的现象发生,确保规划功能布局和预留空间落到实处;在建成区尽可能地采取“掏空”办法,解决通透、建绿、社区配套设施与公共活动空间、停车场、公厕与垃圾池等普遍存在的综合承载力脆弱问题;对无障碍设计和建筑细部处理要到位、注重体现以人为本。坚持群众利益优先,充分满足城乡居民的诉求和新需求,彰显城乡规划魅力,切实增强城镇吸引力。
3.勇于创新延续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实施后的延续倒查管理和监督管理:一是在运行中对规划实施后的适用性进行检验,对不适用的要及时加以修整;二是对实施后的各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维护维修管理要严格严肃,防止乱动、乱占、滥用,更不能出现因管理不到位和失去监督而影响道路畅通和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三是严格规范运行中的管理。对参与管理的管理者要遵守职业道德,管理水平要高,管理责任要明确。
4.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城乡规划工作涉及公共利益调整与分配,诱惑力较强,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认真落实规划听证制度、公示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参与城乡规划的人要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自觉遵守和执行好党纪、政纪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确保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公正执法,着力推行“阳光规划”。
5.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一级政府一级规划的制定、实施、管理的责任制要严格落实;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监督检查、规划核实都涉及当前与长远利益、局部与整体关系、科学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在决策、实施、管理、执法等每个环节要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党委、政府负责,对历史负责,否则,不管是那一个环节、什么层次出了问题都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作者:重庆市垫江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惺 睿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