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兴琼+李浩
摘要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涉及林区社会经济与生态保护的各方面,叙永县天保工程实施10余年,笔者立足叙永县天保工程取得的成效、采取的措施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天保工程后续建设提出建议。
关键词天然林保护工程;成效;问题;建议;四川叙永
中图分类号S7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1-0198-02
实施天然林保护是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一项战略性举措[1-3]。叙永县作为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首批试点县之一,自1998年开始试点,2000年正式实施,近10年来,叙永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各项建设任务,在发展林业经济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叙永县天保工程取得的成果、采取的措施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析。
1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概况
叙永县位于四川盆地南缘,是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幅员面积2 976.6 km2。县境内整个地势南高北低,河流均属长江水系,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类型,森林土壤主要为山地黄壤,其次是紫色土和山地黄棕壤。叙永县植被属川东盆地偏湿性常绿阔叶林亚带,娄山北侧东端植被小区,由于境内雨热条件优越,自然植被发育较好,植物种类繁多,森林覆盖率为49.6%。自1998年开始试点以来,叙永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范围包括全县25个乡镇及国营大安林场、半边山林场、荞田林场、国营苗圃。
2工程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
工程开展以来,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程建设方针,全面完成了实施方案确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一是调减木材产量。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全县累计减少木材生产量21.9万m3,森林资源得到休养生息。二是加强森林管护。对全县森林依法实施了常年管护,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了管护责任。三是富余人员安置和分流。国有林业企业职工得到妥善的分流和安置,使林场职工达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活有保障。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正在逐步显现出来。
2.1生态效益恢复加速
天保工程实施后,林业经营方向由以生产木材为主向以森林保护和发展为主转变,森林资源恢复和增长速度加快,森林覆盖率增加了8.8%,活立木总蓄积量增加了345万m3;森林质量得到提高,主要树种的综合生长率由工程开展前的9.8%增加至11.1%;林种树种结构日趋合理;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磺烟污染区、石漠化严重地区得到了有效治理,赤水河干热河谷地带植被得到明显恢复。各种地质灾害也明显减少。
2.2经济效益增长明显
工程实施以来,叙永县林业总产值大幅增加,农民从林业上获得的纯收入增加明显;林业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通过开发森林旅游、开展林下种植业,林区经济由“独木支撑”向调整结构和多种经营逐步转变,林区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国有林场职工收入大幅度提高。
2.3社会效益更加显著
工程实施以来,提高了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人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自觉意识,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案件逐渐减少,林区秩序逐步改善,林区社会稳定,秩序良好,和谐林区建设步伐逐步加快。
3工程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公益林建设形式单一,森林管护难度大
公益林建设只有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2种模式,随着公益林建设任务的完成,成片的荒山、荒地逐渐减少,而国家规定零星植树、森林抚育等不能纳入公益林建设项目,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公益林建设。叙永县属南方集体林区,人口密集,森林分布不均,零星且不连片,人畜活动频繁,按人均380 hm2林地面积实施常年管护,管护人员难以全面顾及。
3.2公益林建设补助标准与安置补偿标准过低
近年来,随着物价上涨、劳动力单价提高、种苗价格上涨,工程建设的投资成本与工程实施前相差很大,而国家核定的公益林建设补助标准一直未作调整,明显偏低。同时,由于物价上涨因素,原定的森林管护补助标准已不能满足管护人员工资报酬的需求,管护人员的工资普遍偏低,影响管护人员积极性。此外,随着新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5项社会保险基数逐年上调,每年每人要交纳数千元的保险费。而林场一次性安置的人员只能领取安置补偿费2万元,一次性安置补偿标准过低。
3.3林区公路建设滞后,森林管护站点建设有待加强
林区公路是林业生产最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到林业建设成本。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叙永县林区公路建设,特别是竹区公路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林业发达地区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森林管护站点是森林管护的最基础单位,紧密贴近林区,是森林管护人员的主要居所,现有森林管护站点设施建设比较落后,不能满足维护森林安全的需要。
4建议
4.1恢复森林抚育项目,加大封山育林力度
造林与管护并重,才能实现从“量”到“质”的转变。自2000年开始,国家取消了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建设项目,天保工程区中幼林抚育工作几乎中断,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隐患极大,生态功能得不到更好发挥。建议恢复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人工促进天然更新项目,开展营造林、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工作,加大封山育林建设规模,逐步减少人工造林建设规模[4-5]。
4.2调整人工造林建设政策
一是由于近年来连续实施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等工程造林,集中成片的宜林荒山荒地越来越少,建议零星植树折合面积纳入人工造林建设项目。二是因自然灾害损毁的和立地条件差、成活率低的造林地重新纳入公益林建设计划。三是按中央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城市绿化进程加快,绿化苗木紧缺,为了减轻城市绿化对现有资源的破坏,建议将新建绿化大苗苗圃纳入公益林建设内容[6]。
4.3调整森林管护投资政策
森林管护面积标准应视地区、林区不同而定。南方集体林区,人口密度大,森林分散,人畜活动频繁,管护难度大,建议在人均管护面积380 hm2的基础上予以降低,以200 hm2为宜。同时,建议增加管护投资标准,将原定的管护补助标准有林地36.75元/hm2提高至52.5元/hm2;灌木林地7.35元/hm2提高至22.5元/hm2。
4.4将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工程建设项目
林区是林业工程建设的载体,而林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先进与否,直接影响林业发展的大局,关系天保工程实施的成败。通过把林区公路修建、棚户区改造、森林管护站点建设、生产生活用水设施改善等纳入天保工程建设项目,大力改善林区基础设施,为林区职工生产生活创造良好条件,使林区职工安心林业生产,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7-8]。
4.5提高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补助标准
近年来,由于物价大幅度上涨,劳动力单价提高,种苗价格大幅度涨价,增加了人工造林建设成本。如:人工造林中的整地、打穴、栽植等需2 400元/hm2(按60个工/hm2,40元/个工测算);种苗费需1 500元/hm2;抚育及补植费1 500元/hm2,新造林最低投资5 400元/hm2。同时,不同造林树种,不同立地条件,造林成本差距大。因此,建议人工造林补助标准提高到5 400元/hm2,封山育林补助标准提高到1 500元/hm2。
4.6取消贫困地区县配套资金
叙永县属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在工程实施中,由于县域经济困难,国家规定的20%配套资金很难到位,工程总投资相对减少,给工程后期管理留下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的质量。因此,建议取消配套资金,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9]。
4.7适当提高一次性安置补助标准
实行林场或森工企业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或分流,为解决林场富余职工再就业创造了基础。但现行的一次性安置补助标准低,又制约了富余人员的分流,影响林场长远发展。以人为本,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必须把职工利益放在首位,合理的职工安置补偿标准,也正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所在。因此,建议适当提高一次性安置补助标准或采取现金补偿和森林资源折价入股相结合的方式执行。
5参考文献
[1] 刘璨,孟庆华,李育明,等.我国天然林保护工程对区域经济与生态效益的影响——以四川省峨边县和盐边县为例[J].生态学报,2005,23(3):428-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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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曹玉昆,吕田,陈宁静.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对中国现行林业政策的影响分析[J].林业经济问题,2011,31(5):377-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