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作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大部署。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基层党建工作,使服务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在强化服务中更好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意见》强调,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要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坚持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达到“六有”目标,即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要强化服务功能,健全组织体系,找准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服务、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组织提供服务。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推广机关干部下基层、结对帮扶等做法,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服务。整合各类组织、各种力量参与服务,广泛开展以党员为骨干的各类志愿服务,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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