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顶层设计*

2014-09-19 01:26丰国政
新世纪图书馆 2014年7期
关键词:顶层社会化图书馆

丰国政

高校图书馆是学校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肩负着收集、保存和组织文献资源,传播知识和传承文明的社会职能。高校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秉承社会开放的理念,实现和保障社会公众文化教育的权利,既是高校图书馆的责任,亦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纵观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围绕社会化服务的必要性、可行性、意义、模式与制约因素的理论研究和试行探索一直未曾间断。虽然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经历了30多年的摸索实践,但其边界不清,标准不一,分散割裂的服务现状,与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还未形成良性运行的机制,缺乏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需要政府和图书馆行业组织通过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规划,将其纳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整体建设,努力突破体制障碍,建立职权明晰,保障有力,管理科学的服务格局。

1 顶层设计的概念渊源与涵义

1.1 顶层设计的概念渊源

顶层设计是来源于系统工程学的一个概念,从工程学视角而言,顶层设计是系统性地考虑工程设计、生产与应用,以确保一项工程具有整体的明确性和具体的可操作性[1]。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顶层设计被西方国家开始应用于军事、管理和社会发展领域,成为政府统筹政策和制定发展战略的重要思维方法。

顶层设计是指以整体理念和全面视角,统筹各要素和各层次的关系,以实现系统协调运行的思维方法。顶层设计的涵义包括:顶层设计是自上而下的系统化设计,设计机构处于管理主体或行业的高层;顶层设计强调整体理念和系统思维,既有整体长远考虑,又有系统性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理顺要素关系,促进系统协调发展。

1.2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顶层设计的涵义

从顶层设计的涵义来分析,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顶层设计具有相对性,包括泛顶层设计和相对顶层设计。泛顶层设计主要指国家或图书馆主管部门层面的总体设计,侧重于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统筹考虑图书馆发展的整体思路、体制机制、政策导向和服务定位,解决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问题,归根结底是更好地发挥图书馆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相对顶层设计主要是指全国性和地方性图书馆学会、高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等行业组织对各层级图书馆发展规划、工作目标、业务建设、读者服务和技术应用的指导。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具有不同的层次。泛顶层设计规定了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目标模式和总体部署。相对顶层设计各层面责任主体要按照泛顶层设计的指导思想、政策导向和总体布局,对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进行统筹规划和工作部署。高校图书馆要有效执行顶层设计分解的工作任务,对社会化服务进行具体安排,加大跨部门、跨系统的合作,形成良性有序的循环互动,整体推进社会化服务。

2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顶层设计的缘由

1975年,国际图联在法国里昂概括性地提出各类型图书馆的社会职能: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展社会教育、传递科学情报、开发智力资源。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是高校公共价值服务公众的回归[2]。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是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延伸。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现状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图书馆系统在统筹规划、法规建设、资源整合和服务拓展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

2.1 没有自上而下的系统规划

图书馆是文化战线不可或缺的力量,亦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分支。无论是高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科研院所图书馆,还是其它的信息机构和文化机构,其经费来源、队伍素质和服务模式各有特点,各具优劣。不同系统的图书馆隶属不同的主管部门,受管理体制、资金来源和服务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图书馆系统条块分割严重,各自为政,系统内同质化特征明显,跨系统整合和交互服务十分困难。国家、省部层面虽然对文化、教育改革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宏观布局,但没有对图书馆体系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执行进行自上而下的系统规划。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没有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没有明确各方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在此境况下,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难以得到有效实施和持续发展。如果要改善当前的服务格局,亟需通过顶层设计,从系统规划着手,理顺关系,促进社会化服务有序推进。

2.2 缺乏配套的法规保障与约束

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文化教育的权利,宪法第19条、22条、46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事业;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鼓励自学成才[3]。虽然宪法为图书馆事业发展确立了根本的法律依据,但是,我国尚未制定成文的图书馆法,没有形成图书馆事业整体建设的法律规范。各系统图书馆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条例,主要用于规范和维护本系统的图书馆行为与秩序。由于图书馆法规建设滞后,图书馆与其他组织、读者之间在图书馆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缺乏法律保障,公民平等、合理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在图书馆法规建设不完善的情况下,缺乏配套的法规保障和约束。2002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对社会化服务虽有表述,但缺乏刚性规定,法律效力较低,可操作性差。

2.3 没有形成统筹推进的合力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同系统图书馆的馆藏资源、馆舍条件、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存在着一定差异。据统计,我国2286所高校图书馆,藏书总量6.4亿多册[4]。虽然高校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文献资源,先进的技术条件和专业化的人才优势,其综合资源的可用性、真实性、可靠性和持续发展性是数据库商和信息机构无法比拟的,但是,高校图书馆长期固守高教系统,跨系统整合服务困难重重,系统内共建共享进展迟缓,没有形成整体合力,社会化服务推进乏力,其开放、公益、共享和公平原则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2.4 面临体制与观念障碍

不同类型图书馆的利益诉求难以契合,高校图书馆界对社会化服务的认识不同,理念不合,意见纷杂。综观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现实困境和图书馆界的疑虑,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面临着体制障碍和观念障碍,极大地影响图书馆资源分配和服务绩效[5]。常言道,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目前,大多数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浮于表层,摇摆不定,陷入就事论事,工作虚化的境地。我们要正视这些障碍,通过顶层设计,对图书馆事业进行系统性、战略性、有序性的综合考量,扫除体制障碍,统筹兼顾,合理配置资源,协调好各要素关系,实施均衡发展,让先进的、科学的、开放的服务观念成为社会化服务的主导意识。

3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顶层设计的策略

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部部长蔡武指出,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使各领域、多方面、诸环节改革相互配套、协调推进[6]。顶层设计能够系统性地考虑图书馆发展规划,理顺各方关系,整合服务资源,改善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政府部门、图书馆主管单位和行业组织对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进行顶层设计可采用如下策略。

3.1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系统性规划

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国家层面提出了深化改革的战略目标,通过顶层设计,做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加强改革的协同性和系统性。《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保障居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7]。《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应用、普及与共享[8]。国家及相关领域的主管部门对文化教育改革的目标模式、体制机制进行顶层设计,将文化教育作为重点领域进行系统性规划,体现了顶层设计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图书馆隶属于文化、教育范畴,高校图书馆资源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其社会化服务涉及人、财、物等多种因素,牵涉面广,需要政策引导、法规保障和财政支持。国家部委、各省市层面,需要成立省部或省区协调指导工作小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按照顶层设计理念,通过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统筹考虑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管理体制和规范化建设,整合跨系统图书馆服务资源,强化系统内共建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处理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问题。例如,国家六部委成立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研究如何加强统筹协调,支持省部合作,共同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天津市教委牵头成立了天津市高校文献信息中心,通过顶层设计,建立跨系统、跨行业图书馆联盟,整合天津市文化、教育、科研系统图书馆资源,为天津市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搭建共建共享平台,都是可借鉴的经验[9]。

3.2 完善图书馆法规建设,促进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

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据一定程序制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10]。图书馆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有关图书馆事业和图书馆活动的专门法规。我国图书馆社会化服务规章都是分散在有关部委规章、地方性条例之中。例如《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规定: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开放[11]。《北京市图书馆条例》第10条规定:本市鼓励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及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图书馆(室)向社会开放[12]。其中“有条件”“尽可能”“鼓励”等词汇都是柔性表述,没有强制性措施,没有监督与约束条款,给图书馆预留了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然而对于图书馆主体来说,一方面图书馆无法兑现这些规章中的灵活性规定,另一方面图书馆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难以处罚违反条例中的禁止性行为。我国需要加强图书馆法规建设,从法规范畴进行顶层设计,以调节图书馆的内外关系,保障广大群众享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保证、监督和规范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建构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法律保障和监督机制。

3.3 发挥图书馆行业组织的作用,构建图书馆社会化服务体系

国家和各部委从文化教育和公民权利的宏观政策方面对图书馆事业进行顶层设计,主要内容见诸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规划之中。根据我国国情,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有效推进要注重发挥图书馆行业组织综合协调和统筹规划的作用。首先,各层级图书馆学会和高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要发挥专业指导作用,突破社会化服务的观念性障碍。加强图书馆系统的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方案,明晰社会化服务的目标、职责、权利、义务和利益分配,形成可持续的社会化服务机制,牵导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其次,推进改革创新,建立图书馆联盟,协调跨系统图书馆关系,推进资源共建共知共享,构建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凝聚服务合力;再次,确立有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分解工作任务,建立科学的社会化服务评估制度,在高校图书馆评估指标中引入主管部门、社会民众、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评价,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多元参与的评估体系。

3.4 激发高校图书馆的能动性,落实社会化服务工作任务

高校图书馆是图书馆系统的重要分支,其社会化服务的统筹规划、制度设计和工作部署,有赖于顶层设计各层面的共同响应和协同配合,有赖于图书馆界的普遍认同。高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教辅单位,在满足学校教学科研需求的基础上,为社会读者提供服务是图书馆的职责,也是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具体延伸。高校的工作部署要体现并贯彻国家、省部和教育主管部门顶层设计的总体布局。高校图书馆要执行学校的工作部署,落实国家和地区图书馆学会、高校图书情报指导委员会的发展规划,发挥能动性,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图书馆在办馆模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自主权。例如,清华大学在社会服务总体布局时,成立企业合作委员会,建立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为国内150多家企业、政府经济和科技管理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安排图书馆参与企业合作委员会工作,开展社会服务[13]。高校图书馆要挖掘社会化服务潜力,既要执行好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分解的工作任务,又要深入分析图书馆服务的规律和变化特征,结合校情和馆情,创新服务形式,科学组织实施,满足不同群体社会读者的信息需求[14]。

4 结语

文化建设是政治、经济和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持力量。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人民享有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图书馆界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积极投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图书馆事业的顶层设计是汇聚各方力量,提升社会化服务质量与水平的关键。顶层设计通过自上而下的系统性规划,制定文化、教育的发展政策、法规条例和运行机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指引了方向。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规划和实践涉及宏观、中观和微观的不同层次和构成要素。政府和图书馆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要围绕文化建设的总目标,对图书馆事业和文化信息产业进行总体布局,统筹兼顾,规范指导,突破部门之间,系统之间的利益格局,确立顶层设计的工作目标。高校图书馆资源丰富、人才集中、技术先进,是社会化服务的有生力量。高校及其图书馆要消化、领会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顶层设计理念,在逐级分解顶层设计工作任务时,要结合校情和馆情,处理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问题,合理配置资源,科学组织,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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