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學者秦斌在《街頭政治不會帶來真正民主》(見《澳門月刊》第211期)一文中指本澳幾個團體炮製“民間公投”其實是“香港公投”的拙劣翻版,這種“香港化傾向”的街頭政治對本澳之禍害“以本澳法治之薄弱,制度之滯後,街頭政治貽禍只怕更大,政治分化、社會失序、管治低效、資源內耗,這是我們和六十萬澳門人最痛心的,也是我們堅決反對街頭政治擴大化的主要理由”。此話對澳門現狀經不起折騰的概括總結可謂鞭辟就裡,入木三分,道出大多數澳門人的心聲。
筆者認為,政治意見的表達應理性且須遵循合法、合理、合適的途徑,而所謂的“民間公投”既無法理依據,又缺乏社會共識,難以服衆。許多市民表示,澳門回歸以來,雖然仍有衆多民生問題亟待改善,但整體社會經濟發展均保持良好態勢,成果有目共睹,不願意因為個別團體的“小動作”而令到現有的發展果實受到任何損害,只有因應澳門的社會現實,遵循法理,循序漸進的完善澳門政治制度,才能為全社會所認同。可是本澳就有那麼些人,唯恐澳門不亂,利用青年無知無畏,肆意曲解憲法,偷換概念,為“民間公投”提供所謂“合法”依據。明為鬧劇、作秀,卻視作“一次跨時代意義”。個別議員表現更是誇張,稱“民間公投是一次公民教育,練習的機會”。如此奇談怪論,以致小團體周同學對倒騰“公投”,以“環球時報社論”語氣說“我們一定會辦好的”。也不知其底氣何來,信心何在,依據什麼,民眾基礎在哪?以為經歷五二五,五二七就積累了雄厚民眾資本?而其實於民眾看來,抽象的政治訴求,遠不如解決物價住屋出行等問題更實在,何況崔長官競逐連任無對手,此了然情勢,傻瓜都看得清楚,三個小團體卻仍沉湎於公投,是包裝炒作,露臉博眼球,撈政治資本呢?還是企圖挑戰依法產生的行政長官的結果,並令到此結果失去公眾效力?
而青年人犯錯總是可以原諒的。可惡的是藏在背後搖旗呐喊,助紂為虐的勢力,貌似支持,實際上陷青年於不義。所以,如何令青年迷途知返,“如何將他們納入到政治體制中理性抒發,而非在街頭政治中揮舞拳頭”?無疑是擺在政府乃至全社會面前的一道必須認真思考的課題。(澳門/張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