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2014-09-10 07:22
环球人物 2014年11期
关键词:马尔克斯拉美作家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文中称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在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期间开始文学创作。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2014年4月18日,病逝于墨西哥城,享年87岁。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

1965年10月的一个周末,幸运女神真正眷顾了马尔克斯。那天是晴日,他和妻子梅塞德斯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驱车从喧闹的墨西哥城到风景如画的阿卡布尔科过周末。行至半途,马尔克斯突然产生了灵感。他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对梅塞德斯说:“请给我10个月时间,我的小说着床了。”说罢,他掉转车头,匆匆赶回墨西哥城,把自己关进了狭小的书房——他的“魔巢”。待他抱着一叠厚厚的书稿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8个月。稿子是打印出来的,一式两份。他把两份稿子全都交给了梅塞德斯说:“给你。”

他明显瘦了,而且胡子拉碴,像漂流回来的鲁滨逊。梅塞德斯接过书稿后开了一句玩笑:“是难产。”除此之外,他们就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了。他们不知道是应该庆贺还是应该哭泣。其时,梅塞德斯变卖了所能变卖的一切,而且已经债台高筑。为了不影响丈夫写作,她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末了东赊西借,咬牙坚持了漫长的18个月。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和梅塞德斯手拉手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当他们行至某个街角,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他的心情比激动更加激动,他停顿了一下,像是犹豫,又像是震惊。最终,他学着海明威的样子,朝那人挥挥手说:“再见,我的朋友!”

第二天清晨,马尔克斯夫妇在一家咖啡馆用早餐。坐在临街的位置上,马尔克斯不经意地朝外面张望,突然,他看到一位家庭妇女的菜篮里居然明晃晃地摆着一本《百年孤独》。他不知如何是好。他指着那人的篮子,半天说不出话来。梅塞德斯顺着他的手指,一眼就看到了那本《百年孤独》。顿时,夫妻俩热泪盈眶。他们明白,《百年孤独》不再是一本单纯的文学作品,它已经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始为生命。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同时,他又矛盾地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每天要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记者和出版商,甚至还有好心的读者。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有人甚至寄给他求爱信和裸体照片,弄得他哭笑不得。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为某一难以推诿的事由而被迫中断当天的工作或者由于某种意想不到的原因而“卡了殼”,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一分灵感,九分汗水;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这正是马尔克斯成功的秘诀。

我与马尔克斯有过两次近距离“亲密”接触。一次在1989年,当时他62岁,我刚过而立之年。他所在的圣安赫尔是墨西哥城有名的富人区,许多小巷还保留着卵石路。各色卵石拼出的图案煞是令人流连。那儿有他的一个干女儿,我就是在她家见到了他。马尔克斯其貌不扬,满嘴加勒比口音。那次,见到他的欣喜很快就被他的平易近人给冲淡了。

另一次见他则是在1996年的马德里,适逢他的《绑架轶闻》出版。时值4月23日世界图书日,他一脸风尘参加了《绑架轶闻》首发式。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自掏腰包买了一本。我也不甘落后,但当天马尔克斯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到的一句话令我颇为难堪。他说他绝不把版权卖给哥伦比亚和中国,称这两个国家盗版猖獗。

其实,批评盗版猖獗并不说明马尔克斯对华的态度。他本质上并不十分了解中国,但认同社会主义理想。他不仅与卡斯特罗交往甚笃,而且关注中国,曾于上世纪90年代初以游客身份来华旅行。况且即使他因盗版而对中国有过偏见,也早因多家出版机购的积极斡旋并最终花落新经典(2011年,新经典文库出版了马尔克斯包括《百年孤独》在内的系列作品)而尽释前嫌。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我就有心邀他访华,他也曾积极回应,却终因身患绝症而一直未能如愿。

用最浅显的话说,马尔克斯热情谦和、平易近人,是难得的古道热肠。他与巴尔加斯·略萨(另一位拉美文豪,下文称略萨)的“恩怨情仇”曾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然而,他从未在略萨走向诺贝尔文学奖的道路上使绊。2007年,适逢《百年孤独》诞生40周年、自己80岁生辰,他主动向略萨示好,请后者为新版《百年孤独》作序。2010年,略萨也成了诺贝尔文学奖家族的一员,这无疑为一个时代(或可谓西班牙语文学的第二个黄金世纪)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马尔克斯的古道热肠还体现在他的知恩图报。譬如上世纪50年代,他曾流亡巴黎,寄居在一家小客栈的阁楼中。当时他穷困潦倒,不仅付不起房租,就连一日三餐也无法保证。后来,当他不得不离开巴黎、流亡墨西哥时,房东放了他一马。万万没想到,这个一文不名的穷书生30年后会带着一大叠钱连本带息加倍地专门回来补交房租。当时,房东已经过世,房东太太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接待了马尔克斯这个“唯一记得来补交房租的人”,并说她不想也不能收这个钱,因为她被来者的诚信所感动,同时也要替天上有知的丈夫做一件大事:对世界文学尽一份力!

另一件小事或可说明马尔克斯乃性情中人。1982年,他辗转联系上心仪已久的嘉宝。嘉宝是电影史上的“默片女皇”,他青年时期的偶像,但那时已然是个无人问津的孤独老妪。马尔克斯的造访使她喜出望外,他们促膝长谈。见马尔克斯不断用手揉他的眼睛,嘉宝便戴上老花镜、取来放大镜,为他“诊治”。原来是一根睫毛掉进眼睛里了。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但这是有历史原因的。首先,上世纪80年代,冷战尚未结束,东西方两大阵营和全世界对以马尔克斯为代表的拉美作家的评价都非常高,甚至超乎寻常地高度一致。这客观上对他进入中国起到了推动的作用。其次,拉美作家的成功对中国作家无疑既是鼓励,也是鞭策。再次,他的作品确实不同凡响。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其中尤以“寻根派”为甚。莫言获得诺奖前不久说,终于读完了《百年孤独》,“当初生怕读完了它,自己就不会写小说了”。

上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得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以莫言为例,他的中后期作品主要写本土内容,将注意力转向本土资源,甚至来源于童年时期听过的神怪故事。这并非简单模仿,用莫言的话说,他是在跟马尔克斯搏斗,这种搏斗既为摆脱其影响,也为寻找属于自己的主题——替民族发声、替民族治病、承担家国道义的雄心壮志。

然而,当终于有中国出版方斥百万美元巨资买下了《百年孤独》的版权时,它同时也成了中国不少年轻人“死活读不下去的作品”。年轻读者正渐行渐远,他们不再关注马尔克斯及其所代表的伟大的文学传统。除了《百年孤独》,其实马尔克斯的其它作品,甚至中短篇小说也乏人问津。人们宁愿沉溺于卡通、网络等碎片化阅读,哪怕娱乐至死!于是,两极分化出现了。中国的主流作家以及年纪较大的读者到现在仍痴迷于《百年孤独》,这有其新版发行量超过100万册为证。而年轻的作家和读者不屑于或已经没有能力通读这些经典。

我个人认为,这是文化生态严重蜕变的大问题,是我们面临的文学、文化危机。一方面,文化作为消费品,正日益在资本的推动下走向全球每个角落。年轻人沉溺于浅阅读,对经典興味索然。另一方面,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又是多么需要民族认同感和凝聚力,这就意味着我们没有权利和资本将承载民族文化传统和精神基因的经典抛之脑后。

斯人已矣。文学的伟大传统呢,如今安在?作家的丰富遗产呢,也许只是聊作谈资、偶尔被人一提罢了。

猜你喜欢
马尔克斯拉美作家
作家谈写作
作家阿丙和他的灵感
走过“孤独”与“霍乱”,一生挚爱成就马尔克斯
我和我的“作家梦”
一点点体面
大作家们二十几岁在做什么?
马尔克斯曾阻止《百年孤独》被拍成电影
“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