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静
人物简介
何鲤,耶鲁大学法学博士,美国达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该所创建于1849年,是华尔街的顶尖律师事务所。何鲤曾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信达、汉庭酒店、爱康体检、“去哪儿”网站等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郭冰娜,纽约大学法学硕士,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该所创建于1885年,是世界最大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郭冰娜曾多次在美国的证券集团诉讼中,代表中国企业应诉。
随着阿里巴巴和京东两大电商赴美上市步伐的加快,到美国上市无疑是当下最热门的财经话题之一。据悉,今年已有4只中国概念股在美上市,还有一些企业在等待。然而,赴美上市的风险也随之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美国达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鲤和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冰娜就此话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诉讼风险难以规避
记者:中国企业为何纷纷赴美上市?
何鲤:美国市场有其特别的吸引力。第一,A股市场和香港市场对上市企业收入、规模等有些硬性要求,美国市场要求则没那么多,相对比较自由和开放。中国很多高科技企业在发展初期不盈利,但有非常吸引人的业务模式。这些企业也许无法在A股和香港上市,但在美国可以上市融资。
第二,对企业来说,在美国上市时间可控性比较强。中国的监管机构对上市时间有绝对裁量权,而在美国,只要你符合它的标准,走完流程,没有特别的问题,都会让你上市。
第三,在美国上市对有些企业估值比较有利。特别是高科技类企业,美国硅谷有很多类似企业已经上市,投资人比较容易做估值。
第四,中国企业在美上市后,将来要在美购买知识产权和进行并购,特别是要通过发行股票完成并购,比较方便。
记者:在美上市存在什么样的风险?
何鲤:诉讼是一个主要风险。在A股市场和香港市场没有集团诉讼,但在美国上市,假如你招股书中披露的东西有问题,美国股民可以和律师联合起来起诉公司及参与上市的承销商。这可能产生重大赔偿,管理层也可能面对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
记者:诉讼风险有哪些?
郭冰娜:诉讼最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股东集团诉讼,这种制度在中国是没有的,对公司影响特别大。一段时间内,购买公司股份的股东都有诉讼资格。二是衍生诉讼。股东认为公司高管违反诚信义务,由于公司是被高管控制的,公司不可能对高管提起诉讼,股东就代位公司起诉高管。
记者:一些大型国企曾在美遭投资者起诉,比如中国人寿在2004年、中海油在2012年、中石油在2013年分别成为被告。
何鲤: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在集团诉讼方面没有太大差别,美国法律法规不把它们分开对待。在我印象中,2004年以后就再没有国企赴美上市了,也部分出于对法律风险和合规成本的考量。过去10年间,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都是民企。
中国企业被起诉,首先是因为有些不合规的情况。美国的披露制度对上市公司提出非常多的要求,一个公司必须及时有效地把自己全部的重大信息传递给资本市场。另外,公司本身可能并没有做错什么,但美国是个诉讼文化非常发达的国家,如果律师和股民觉得这个公司可能有问题,就会起诉。而且对股民来说,通常诉讼没有什么成本,很多律师事务所免费去打这些官司,打赢后才收费,这也刺激了一些集团诉讼的产生。
监管风险和市场风险
记者:在政治和政策法规方面有没有风险?
郭冰娜:如果一个公司去外国投资,然后其投资被外国政府收归国有了,这就是一种政治风险。但这种情况一般只在法律环境欠规范的国家才会出现。
何鲤:政治上我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风险。当然,政治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两国政府关系上出现了特别问题、两国监管者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不一致,都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风险。
法规上也有一些风险。比如,中国高科技领域有一些行业准入限制,导致不少企业创始人及投资人不是用股权,而是用合同方式来控制自己的权益。这种模式在美国不被一些投资人所理解,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
记者:监管方面的风险呢?中国企业多次遭美国证监会调查。
何鲤:这些案件结果有时公开,有时不公开,但调查并非完全针对境外公司,对美国国内公司,美国证监会也经常有调查行动,可能的结果是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记者:市场和其他方面的风险呢?
郭冰娜:美国有做空机制,会有投资人对你的公司股票做空,而中国并不盛行这样的机制。
何鲤:在美国上市的后续成本比较高,公司要按美国要求去做财务报告、年报、内部控制等流程上的梳理,这都要找专业人士。比如年报一定要用国际准则或者美国的会计准则来进行审计。另外,中国企业的消费者市场大部分不在美国,向国际投资人介绍自己并不容易,沟通也是有成本和难度的。
记者:可以借壳上市吗?
何鲤:在美国也可以用借壳上市,但增发股票时会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在美借壳上市并不简单意味着成本和法律风险就减少了。
记者:怎样看待不少中国企业在美上市后又退市的现象?
何鲤:一般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是估值,这些公司的股票因各种原因表现不好,上市就失去了意义。
避免风险的方法
记者:国内企业是否已经认识到这些风险?
郭冰娜:许多国内企业这方面的意识提高得非常快。诉讼不是好事,但对公司的正常发展也有推动作用。
记者:遇到诉讼,国内企业会如何应对?
郭冰娜:大部分企业会积极应诉。在中国,如果企业不出席判决,法官仍会独立调查事实,该谁赢判谁赢。但美国是抗辩制,如果企业不应诉的话,那就自动输了。其实美国大部分案子最后都是和解的,没有胜负。
记者:赴美上市如何避免风险?
何鲤:首先,要对赴美上市的过程和上市后对成本、对公司治理及披露透明度的挑战有充分准备。其次,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熟悉美国财务及法律体系的内部团队,同时要依赖熟悉美国体系的律师和审计师的帮助。第三,在投资者关系方面积极调整自己的策略,能有效地和美国乃至全球投资人进行沟通。
郭冰娜:以往有指控说中国公司在国内的账目和提交给美国证监会的账目不一致,这方面应该尽量保持一致。公司的制度也要健全。美国有《海外反腐败法》的约束,中国反腐环境也越来越严厉。很多中国公司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但如果有问题发生,规章制度是公司为自己辩护的理由。很多公司在积极建立这方面的制度,这也是一种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