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祖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8月21日消息,辽宁省委近日召开“五人小组”会议,专门听取2014年第二轮对6个省直单位和1个省属国企的巡视情况汇报。
辽宁省委书记王珉指出,省委“五人小组”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是中央对省委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一项政治任务。今后,每一轮巡视结束后,省委“五人小组”都要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并作为一项制度去执行。
随着反腐的深入和第四轮巡视的推进,“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汇报的制度近来在陕西、黑龙江、福建、河北、安徽、甘肃、湖南、云南、江苏、贵州、甘肃、宁夏、广西、新疆、内蒙古等地党委领导班子会议中频频出现。
据记者统计,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有超过半数的省份被媒体报道已建立或正在建立“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汇报制度。这也是媒体首次对于省级“五人小组”进行大规模的报道。在过去的报道中,多出现的是市、县级党委“五人小组”,他们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酝酿提名干部人选。
在之前较少被媒体提及的“五人小组”由哪些人组成?在听取巡视汇报的新任务之外,又有哪些使命?
从酝酿人事到听取巡视汇报
在辽宁之前,不少省委“五人小组”已经听取了巡视汇报。比如,8月6日,伊春新闻网消息称,黑龙江省委第四巡视组向伊春市反馈巡视意见。报道提到,此前,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五人小组”分别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省委常委会听取了巡视情况的综合汇报。
此前一天,北京、云南同时建立“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的工作机制。据记者统计,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有超过半数的省份被媒体报道设立或正在设立“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汇报制度。“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汇报这项职能,最早可以追溯到湖南。据湖南省纪委网站消息,在中央巡视组进驻湖南之际,2013年4月2日和6月14日,不到半年的时间内,湖南省委先后召开常委会议和“五人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巡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这条消息强调,“这是前所未有的。”
据《财经》杂志报道,2013年4月9日,包括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在内的湖南省领导“五人小组”,开会听取了有关衡阳贿选案的汇报后,决定严肃查处,因此该案的内部代号为“4·9破坏选举案”。可见当时“五人小组”就已经有了听取巡视汇报的职能。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中央纪委曾强调,党委(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而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督促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区市党委落实责任主体。建立“五人小组”会议可以说是将工作的责任和负责对象明确集中到五名主要党委领导身上。这一做法是落实中央纪委精神,也是党委负责制的具体体现。
辽宁省委书记王岷也指出,这是辽宁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精神,建立省委“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制度,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的具体举措。
尽管“五人小组”的曝光与巡视工作有关,但“五人小组”这一工作机制并非最近才有,其使命也不仅限于对接巡视工作等纪委工作事项。事实上,地方党委“五人小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酝酿提名干部人选。
《人民日报》2012年报道了《山西地方换届书记市长首次由署名推荐选拔产生》,介绍了山西通过“两推两议两差额”的方法选拔市委书记、市长。所谓“两议”即省委“五人会议”根据推荐情况议定初步人选和考察对象。
《山西日报》对“五人会议”进行了更为详细的描述:省委“五人会议”在省委常委会议推荐的基础上议定初步人选和差额考察对象,之后才是省委常委会议在考察的基础上差额票决人选、省委常委会在省委全委会表决的基础上确定人选的具体职位安排。
宁夏党建网2013年摘编刊发的宁夏组织部长李建华在全区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开创我区组织工作新局面》中则明确指出“常委会前,要经过‘五人小组充分酝酿;常委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
这是为数不多的官方媒体对于省一级“五人小组”在组织人事酝酿上所发挥作用的报道。事实上,对于由领导班子核心成员构成的“五人小组”工作制度,地方层面一直处于探索阶段,省一级很难找到明文规定,不过更多制度探索出现在市县一级。
谁能进入“五人小组”?
“五人小组”包括哪些成员?并非各个省份都亮明他们的身份。据陕西、云南、河北等地官方媒体报道,“五人小组”成员的标配是“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
比如陕西在8月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轮省委巡视工作汇报会上,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在会上讲话,陕西省省长娄勤俭、省委副书记孙清云、省纪委书记郭永平、省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等省委“五人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根据《新疆日报》报道,《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视工作》,除了发表讲话的新疆党委书记张春贤,文末还提到,努尔·白克力、韩勇、黄卫、宋爱荣、白志杰、马学军等出席会议。他们都是新疆的党委常委,职位分别是自治区主席、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纪委书记、秘书长、组织部长。
一般而言,省委常委会由一名书记、两名副书记和10名常委组成,一般情况为13人,除了新疆、西藏两个民族地区党委班子由15位常委组成。常委固定岗位就包括: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可见“五人小组”的成员皆为省委常委的成员,那么“五人小组”与省委常委之间如何协调运作呢?
根据《安徽省委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综述》采取召开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长“五人会议”的方式,听取巡视工作汇报,重大问题提请省委常委会集体研究。
福建省纪委监察厅透露的情况则是“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省委‘五人小组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
竹立家认为,“五人小组”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提高了常委会的工作效率,增加了抓反腐工作的落实力度,提供了一个及时沟通的平台。
人事酝酿有待规范
无论是在听取巡视汇报还是人事任命上,“五人小组”作为一项制度依然在不断探索完善。2012年《中国组织人事报》在报道《绵阳市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实践》中提及绵阳在探索完善“五人小组”酝酿制度上的实践:考察后、党委决定前的“五人小组”酝酿,容易“走程序”,可提前到确定考察对象之前,同时实行差额酝酿制度。
福建德化县则要求“五人小组”会议未通过的议题,不得提交常委会研究。尽管表示略有不同,但在组织人事环节,“五人小组”酝酿工作机制通常被放在党委常委会召开之前。
乌兰浩特市组织部的官方网站“北疆先锋”中一篇文章《乌兰浩特市:建立“五人小组”会议制度科学规范干部酝酿工作》认为,酝酿环节是干部选拔任用的起点,对选准用好干部具有一定的导向甚至先决作用。
一位要求匿名的中央党校研究党建教授认为,目前“五人小组”酝酿干部任用的机制并不明晰、有待规范。比如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召开组织部部务会议和“五人小组”会议的时间顺序没有明确规定。
他表示曾有一位县委书记向他表示,其他事项都可以直接放到常委会上,但人事问题直接上常委会心里没有底。在他看来,干部人事工作长期以来习惯于少数人酝酿,才导致了一种不该有的“上会恐惧症”。“依靠常委会决策,这是一种法定的形式,不应有例外的事项。”
在德化县的规定中也明确,“五人小组”会议是在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前酝酿涉及干部任免及干部处理有关事项的一种议事形式,不是一级决策机构,不能以“五人小组”会议酝酿的结果代替常委会集体决策和研究决定。
上述中央党校教授认为,此表述与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书记办公会”很相似。所谓“书记办公会”,是指省、市、县地方各级党委的一个工作议事会,是在召开常委会前,由书记召集几位副书记沟通意见,酝酿、确定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的一种形式。
1996年中央制定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对其性质和作用有着明确的规定:书记办公会不是一级决策机构,不得决定重大问题,它的议事范围包括酝酿需要提交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对常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交流日常工作情况。
不过随着十七大前的省级党委大换班,省委副书记人数大幅减少,书记办公会逐渐取消。据上述中央党校教授介绍,书记办公会制度运转期间也曾引发了不少争议:例如,有的认为书记办公会在实际运行中取代常委会成了决策会,并且参加书记办公会的人数已超过了常委人数的半数,只要书记办公会决定了的事情,即使其它常委反对也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不过,该教授指出,“五人小组”并没有超过13位常委的半数,从人数设置上看并无上述隐患。
责任重 意义大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曾在多个场合强调,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在2014年第二轮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王岐山指出,做好巡视工作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
通常情况下,省(区市)的巡视工作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巡视组对同级党委负责,具体工作则由当地纪委、组织部牵头,以联席会的方式进行部署和指导。
由此可见,各地频频亮相的党委“五人小组”,是响应中央明确要求和贯彻中央有关会议精神的产物,可以说是将工作的责任和负责对象明确集中到5名党委主要领导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