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公布的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暴露染艾纳入职业病目录(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作为医疗单位及医疗卫生人员如何依法进行职业病防治已是迫切应解决的问题。职业病防治管理与日常的医源性感染管理有本质区别,从转变观念、树立主体责任、履行自我职业安全防护义务和做好权益维护工作四个方面出发,对促进医疗单位开展好职业性艾滋病防治工作、遏制我国艾滋病传播流行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 艾滋病;职业病; 防治
[中图分类号] R135.99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4)23-0091-02
[Abstract] Since the newly-edited The Directory And Catalog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has taken AIDS from occupational exposure into consideration (confined to medical workers and police), how medical staff prevent and treat occupational diseases in accordance with code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of PRC has called for urgent solution.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distinct from ordinary medical disease prevention, has positive effect on the promotion of occupational AIDS prevention in medical units and the curbing of HIV. The prevention could start with four aspects: transition of attitudes, main-body responsibility setup, obligatory self occupational prevention and laborers rights protection.
[Key words] HIV/AIDS;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2013年12月30日,国家公布的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暴露染艾纳入职业病目录(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国家已将医疗职业暴露传染上的艾滋病作为职业病进行法制管理,这体现了遏制HIV的传播一定要有政府政策支持的原则[1]。作为医疗单位及医疗卫生人员如何依法进行职业病防治已是迫切应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开展医疗职业性艾滋病防治工作谈谈个人的思考。
1 转变观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开展防治工作
为保护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身体健康,控制艾滋病传播,国家已将医疗职业暴露传染上的艾滋病作为职业病纳入法制管理轨道。职业病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管理工作从劳动者入职之前开始,到诊断、鉴定、赔偿、报告等一系列管理程序[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要维护好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利[3],这与日常的医源性感染管理有着本质区别,所以作为医疗单位、医疗卫生人员和监管部门应转变观念,马上行动起来,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预防、控制、消除职业暴露染艾的危害,认真开展职业暴露染艾防治工作,为控制艾滋病传播流行做出贡献。
2 医疗卫生机构应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防治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4],所以医疗卫生机构是防治职业暴露染艾职业病的责任主体。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职业暴露染艾职业危害项目的申报,建立、健全医疗暴露染艾职业病防治相关的制度,如警示与告知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医疗卫生人员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暴露染艾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制度。为做好标准预防,单位应提供医疗卫生人员符合标准预防的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考核医护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免费为医疗卫生人员在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30日的职业健康检查,健康结果书面如实告知他们,按规定的期限保管档案。这三期的检查,各医疗机构一定要按时组织进行,避免产生法律纠纷。对在医疗过程遭受暴露污染或者可能遭受污染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发现职业病或疑似患者,应按国家规定时间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卫生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3 医疗卫生人员应履行自我职业安全防护义务,做好权益维护工作
医疗卫生人员在工作中,经常被针刺或者直接接触携带各种病原微生物的血液、体液、分泌液、排泄物等。调查美国1 202 名医护人员HIV 职业暴露显示:80%为针刺伤,8%为利器损伤,7%为开放性伤口感染[5]。从艾滋病的流行传播趋势来看,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的风险是很高的,调查显示, 我国国内医护人员职业暴露率为62.8%~98.0%[6],接触HIV感染者发生血清抗体转化的危险性最高,其次受到HIV患者血液污染的器械的损伤[7]。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人员缺乏职业安全培训,个人的防护意识不强,观念落后,防护的措施不全面,缺乏相关知识[8-11]。这些均不利于预防、防控职业暴露染艾防治工作,这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针对职业暴露染艾问题,医疗卫生人员要从当病人或者环境已确信被感染时,才采取预防措施,转变成从事医疗卫生职业工作全过程中,均要采取前期预防工作,安全的策略是采取标准性预防措施[12]。国家已将职业暴露染艾作为职业病进行法制管理,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应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应尽义务,如应当学习和掌握职业暴露染艾防治知识,加强自我保护及职业暴露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和多方位地控制医源性感染,降低HIV感染造成的职业危害[13],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等义务。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医疗卫生人员也应知道自己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赋予了劳动者免受职业病危害,依法享有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8项权利。这8项权利分别是知情权,培训权,特殊保障权,检举、控告权,参与决策权,职业健康权,损害赔偿权[14]。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应重点关注培训权,检举、控告权,职业健康权,损害赔偿权。医疗卫生人员要经过职业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调查显示:由单位培训获得的职业病防治知识比例最高[15]。对职业暴露危害防护条件达不到要求,医疗卫生人员有权拒绝医疗作业。如医疗卫生人员离开原单位,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在医疗过程中患上的艾滋病的医疗卫生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的权益。通过了解和掌握这些义务和权益内容,一旦产生职业暴露染艾危害,就可充分依据法律赋予的义务和权益,合法地解决好纠纷,维护好个人的健康权利。艾滋病病人权利要得到真正的实现,法律环境是最重要的保障[16],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暴露染艾纳入职业病目录,充分体现了法律环境的突破与完善。广大医务人员是医改的主力军,要切实保障好他们的合法权益[17]。endprint
4 小结
为保护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身体健康,我们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从转变观念、树立主体责任、履行自我职业安全防护义务和做好权益维护工作四个方面出发,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开展好医疗职业暴露染艾职业病防治工作,为遏制我国艾滋病传播流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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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本书编写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304-306.
(收稿日期:2014-01-24)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