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
《意见》明确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等基本原则,强调要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确定不同地区的具体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防止大拆大建,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评价机制。省级政府要对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总责,规划及年度工作情况要及时报有关部门备案,接受监督检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