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璟
摘 要:就侵华战争问题日本至今未对中国作正式书面道歉,有各方面的原因,本文主要将从文化心理的角度进行分析。主要包括日本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观以及序列意识;日本人对名誉的过分敏感,其中又包含其极度自负与极度自卑心理的混合;所谓“耻感文化”对日本行动的影响;最后则是日本人的受害者心理与受害者逻辑对其拒不道歉的影响。笔者以为我们应当客观理性地去了解日本人“为何这么做”,但并不代表赞同或同情日本此举。
关键词:日本道歉;文化心理;序列;耻感文化;名誉;受害心理
二战后,日本并非完全否认侵华战争、也并不是从未对中国表示过歉意;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是,从日本人的文化心理角度入手解释为何日本没有对中国就“侵华”战争作出正式的“书面”道歉。
一、战后日本就侵华战争对中国道歉的基本情况
日本政府对侵华战争态度最初体现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①。1995年著名的“村山谈话”承认侵略,向受到日本伤害的亚洲各国表达了歉意,但是口头形式;2001年小泉纯一郎访华,口头表达了对侵略战争的歉意;而《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宣言》以正式文件形式成了“侵略战争”的性质,却无“道歉”。
日本官方向中国表达过口头道歉,但其一日不作出正式书面道歉,就会助长日本国内扭曲历史、篡改历史、美化侵略战争的风气,有损于中日两国发展更进一步的友好关系。
二、日本对战争的定位
从他国视角评判,日本发动对外侵略战争是错误的和不正义的,但在日本人看来这是合理的——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故意去做其认为是错误的事情。
日本人为何竟自以为发动对外侵略战争是“正确”的?
首先,国家对外行动是否正确的唯一判断标准是该行动是否符合其本国国家利益。
日本资源匮乏、山地多而耕地不足且自然灾害频发,其生存、发展空间确实有限,因此日本渴望对外扩张。侵略中国在日本人眼中是开拓疆土、获取更大生存空间、为日本人民谋求更多利益,符合日本国家利益。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中,国家采取“自助原则”也是正常的。日本人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一切都是为国家利益服务——即使损害了他国的生存和发展。
其次,日本传统文化心理中有着极其强烈的“序列”意识。
受日本传统社会等级制度和日本人严苛地遵循等级层次的精神的影响,日本人倾向于把国际社会也看做一个等级社会,各个国家依据各自的实力、地位和影响力各归其位、各安其分、各尽其责。在一个体系内部,“只有成员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序列和为此,才能维持平衡,才能起到稳定的作用”\+②。
正如柏拉图早期提出的淳朴的社会化分的概念,人有金、银、铜、铁不同的“天赋”,各自根据其能力在社会中尤其恰当的位置,一旦低资质的人占据高位而高资质的人沦落低位,反而造成社会矛盾加剧、引发社会不稳定。
日本眼中国际关系体系亦是如此,“各国并不是完全平等的,而是各尤其地位,而地位较低的国家理应服从地位较高的国家”\+③。近代衰落的中国应为日本的利益服务。
第三,日本在国际社会也奉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序列”意识使日本人相信“弱肉强食”的正当性。日本近代遭到西方列强侵略,更加坚定了其对丛林法则的信念,认为二战时期对亚洲各国的征服是为了在国际舞台上求生存、避免沦为强者之食\+④。
因此,日本人未能真正意识到侵华战争是错误的和非正义的,所以不愿作书面道歉。
三、日本人对于“名誉”的敏感性
本尼迪克特指出日本人非常重视“名誉”,“名誉感”实质上是极度自负心理和极度自卑心理的混合。
日本的自负心理首先来源于神话赋予的优越感,且这种优越感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得到事实的佐证。
古代日本从未被外来侵略战征服与占领过;近代日本虽受西方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和掠夺,但明治维新后日本崛起,不仅逐渐废除不平等条约,甚至还向外侵略其他国家、一跃跻身列强之间;二战后,日本在一片废墟之上依然完成复兴大业、成为世界经济重要一极。
这些史实助长了日本人的优越感。要让一个极度自负的国家承认犯下过错并且正式作出深刻检讨和道歉,是很困难的。
与自负心理相对又相伴相生的是日本人极度自卑的心理。
古代日本在中华文明圈内处于文化边缘的地位,学习中国;近代日本转向西方文明,虽然取得巨大进步,但在西方文明体系中日本还是处于边缘地位。日本学习其他先进文明的能力强、效果好,却没有能够产生一种足以大范围影响其他国家的“日本文明”、成为核心国家。正如亨廷顿的质疑——是否存在独立的“日本文明”?
游离在文化边缘的自卑感“会经常地造成一种紧张状态,人不可能长期地忍受这种焦躁不安的状态,因此为了达到内心的平衡会从相反的方面来自我调解”\+⑤,因此日本不仅不承认错误,而是以相反的“拒不道歉”来掩饰内心的自卑。
综上,极度自负与极度自卑的相伴相生令日本人非常重视“名誉”——并非德国那样“道歉而获得世界各国一致赞扬”的名誉,而是类似于“面子”——即使做错也不承认。
向中国作出书面道歉无疑是对其“国家名誉”的挑战,这令很多日本人难以接受。
四、“耻感文化”在日本的含义与特征
本尼迪克特将日本文化称为“耻感文化”,认为耻感文化依靠外部的强制力来做善行\+⑥。在耻感文化中,羞耻是对别人批评的反应,一个人如果感到羞耻,那么是因为他被耻笑或者是他感到被耻笑\+⑦。对于日本而言,“是否需要道歉”的评价体系来自于外部。
尽管侵华战争是二战的组成部分,中国做出的牺牲和贡献也得到国际社会的同情与赞扬,但实际上每个国家最为关心的还是本国利益,在与本国利益无关紧要的事务上,鲜有出于“道义”而发声的。其他国家关注日本是否承认二战罪行,却不关心日本是否向中国提出正式的书面道歉。
简言之,目前国际社会没有迫使日本就侵华战争向中国作正式书面道歉的舆论环境。
缺乏外界压力也就是缺乏敦促力量,日本人认为,既然没有因为不向中国作正式书面道歉而受到其他国家的排斥、羞辱等负面对待,那么就没有必要向中国道歉——其他国家只会根据本国利益得失而采取相应的外交行动,不可能为了中国而破坏其本国同日本之间的经贸往来、政治合作。
依据日本耻感文化的特性,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中,日本缺乏压力,故而不向中国作正式书面道歉。
五、战后日本人“受害者”心理加剧
日本人的自卑引发“被害者意识”,此心理在二战接近尾声时加深固化,日本是目前为止人类历史上唯一遭受原子弹袭击的国家。在战后对外交往的过程中,一旦被谴责二战中的所作所为,日本就会以此事例来反驳、证明其和其他亚洲国家一样也是战争的受害者。
以日本人的逻辑来思考,“报恩”或“报仇”都要等量、适当;中国是战争的受害者,日本也是受害者,日本对中国的伤害已经得到了足够的教训和打击——无论这种打击是来自中国还是美国。既然中日两国在战争中均受到伤害,即使日本有错在先,但后期也已受到惩罚,因而没有必要再向中国作书面道歉。
理论上日本应该是先以加害者的身份向中国道歉,而后再以被害者的身份与美国商讨核打击的道歉或赔偿事宜;但日本故意混淆加害者与被害者这两个身份,借口自己也是受害者而拒绝履行加害者本应该履行的道歉等义务。
日本之所以未对侵华战争向中国作出正式书面道歉有很多方面的原因,其中当然包括现实利益的考量、日本在亚洲的地位变化以及日美同盟的影响等等;本文只着重分析了造成该现象的文化心理原因,共同的文化心理和利益诉求都是形成国内“民意”的基础。
我们应改变中国原先对日“两分法”的态度,即认为“发动侵略战争是日本军国主义者所为,日本民众是丝毫没有责任的”\+⑧,或者认为日方拒不道歉都是某些右翼分子、极端保守势力政客所为,日本民众都是友好的、被欺骗的。这样的想法过于幼稚,日本政客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内民意的影响,日本拒不道歉的文化心理因素并非只存在于日本政客身上,绝大多数日本民众都有这样的文化心理。
对于日本战后一直未对中国作正式书面道歉这一现象,应抱有客观的、理性的态度,从各个角度去理解日本人“为什么会这么做”;但理解并不代表同情或赞同,这是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日本每一项外交行动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进而可以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案。
[注释]
①袁成毅,回归理性的必然诉求——再论中国要求日本作正式书面“道歉”问题[J],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②李翔,论日本文化对其外交的影响[D].
③徐博,外交文化视角下俄日互信问题[D].
④陈会颖,日本民族的文化心理对日本外交关系的影响[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9月第30卷第5期.
⑤刘亚娜,从文化角度看当代日本外交[J],东北亚论坛,2003年9月第5期.
⑥巴殿君,从文化视角透析日本外交政策的战略选择[J],日本学刊,2010年第4期.
⑦李翔,路日本文化对其外交的影响[D].
⑧袁成毅,回归理性的必然诉求——再论中国要求日本作正式书面“道歉”问题[J],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参考文献]
[1]袁成毅,回归理性的必然诉求——再论中国要求日本作正式书面“道歉”问题[J],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2](美)鲁思·本尼迪克特,菊与刀:日本文化模式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3]徐博,外交文化视角下的俄日互信问题[D].
[4]刘亚娜,从文化角度看当代日本外交[J],东北亚论坛,2003年9月第5期.
[5]巴殿君,从文化视角透析日本外交政策的战略选择[J],日本学刊,2010年第4期.
[6]陈会颖,日本民族的文化心理对日本外交关系的影响[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9月第30卷第5期.
[7]王锦花,文化对日本外交的影响[J],日本问题研究,2005年第3期.
[8]尚会鹏,刘曙琴,文化与日本外交[J],日本学刊,2003年第3期.
[9]李翔,论日本文化对其外交的影响[D].
[10]宋小霞,日本外交政策:政治文化解读[D].
[11]赵长峰,试论日本文化对其外交的影响[D].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