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显中
有人说,历史是螺旋式前进的,意思是,某段历史似乎是某前段历史的重复,但实际上两者之间却存在着时间距离。我们之所以要以历史为鉴,恐怕就是要从这种看似重复的现象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吧。
我国古代就有“大批判”运动,至少在清朝的雍正年间就发生过。
翰林院的侍讲钱名世,本来是当时名士、朝廷重臣。但是由于写了几首应景诗就惹得雍正皇帝心中大为不快。钱诗之一是歌颂镇远大将军年羹尧的:“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把年羹尧比作周朝的召伯、汉朝的卫青、霍去病这样的大功臣。还有:“鼎钟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意思是说,他年羹尧的功劳不小,值得为他刊刻一块碑以为纪念(平定西藏的第一碑是纪念雍正父亲康熙皇帝的)。这个年羹尧一来对于雍正继位当皇帝立了大功,二来又是雍正皇帝的大舅哥(年的妹妹嫁给雍正当王妃),一身集功臣兼国舅爷的双重身份,正是炙手可热的人物。钱名世写这样的诗,无疑是反映了其趋炎附势、依附权贵的恶习。他本来是为了溜须拍马,可是这一回却拍错了,至少是拍错了时间。想当初,年羹尧在雍正继位的权力斗争中是心腹之臣,立下过大功;可是时过境迁,雍正的宝座已经稳固,年羹尧也就随之失去使用价值,可这位国舅爷仍居功自傲。
钱名世虽然具有“江左才子”的美誉,但是却是个十足的书呆子。他哪里知道朝廷内外这么多的玄机,依然抱着昨日的老皇历来写诗,也就活该他倒霉了。于是,钱名世立刻从翰林院的侍讲变成了十恶不赦的罪犯。
古人常说:“士可杀而不可辱”,而雍正皇帝却反之,不杀他,而是千方百计地羞辱之。据说这样处置的意义在于“虽腆颜而生,更甚于正法而死”。也就是说,让他这样毫无尊严地苟活着比干脆杀了他更解恨、解气。那么,怎么个羞辱法呢?首先,在登基的第四年(1726年)赐给他一块大匾额,亲自书写“名教罪人”四个大字,责令他必须挂在自己家的宅门上;还不放心,并令地方官员经常查看,如未悬挂,即刻治罪。其次,责令所有会写诗的大小官员,人人上阵,都必须写所谓的“刺恶诗”,对钱名世进行大批判。“各为诗文,纪其劣迹”。参加者包括大学士、各部尚书、侍郎、翰林院编修、内阁中书等各级、各类官员,总之,大凡科举出身,有点文化水平的人都必须参加这场大批判运动。最后把这些奉命而作、内容充满了嬉笑怒骂、冷嘲热讽、尖酸刻薄的“成果”集结成书,共计收入诗文385首,用上好的宣纸印刷成书,书名就叫《御制钱名世》,下发到各级学校,用作反面教材。
这还不算,雍正还有更绝的招数:要他自己把这些批判诗文“刊刻进呈”。这就表示你自己认罪,承认被批判的一切罪行。
在这里还应该提到“刺恶诗”的作者之一查嗣庭,时任礼部侍郎。他写的“刺恶诗”有这么两句:“从今负罪归乡里,掩口人惭道姓名。”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时间仅仅过了一年,这位批判者竟然成了被批判者。事情是他在江西做典试官的时候,出的考试题目是根据《诗经》里的四个字“维民所止”,未曾料到竟然被人告发。理由是:维、止而字,恰恰就是“雍正”二字去了头,据说是要杀皇帝老子的脑袋,这还了得?其实,雍正皇帝心里非常清楚,这个理由完全是牵强附会,根本就不能成立。那么,又为什么要追查呢?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查嗣庭是当年隆科多举荐的人,而这时隆科多也像年羹尧一样,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更为严重的是:隆科多在拥立雍正继位的宫廷斗争中立下大功,正因为如此,介入机密太多、太深,成为雍正皇帝的心腹之患,必欲除之而后安。为了清除“隆科多党”,首先且拿其党羽开刀,于是抓住上述考试题目作为口实,先惩治这个查嗣庭。当即下令抄家,查出几本日记,再从中摘出几句话来无限上纲,罗织罪名为“悖乱荒唐”。由于年老体弱,查嗣庭瘐死狱中,其子被杀,家属全部流放。这可以说是上面那场大批判运动的余绪了。
又过了三年即雍正七年(1729年),发生了轰动一时的曾静案。案件内情是:湖南落第书生曾静指派学生张熙投书策反封疆大吏岳钟琪,被告发。该案牵涉范围之广,实为空前。在如何处理案犯这个问题上,雍正又有了新的发明:将所有有关的上谕收集齐备,并附有曾、张二人的口供和忏悔书《归仁录》,连同批判文章,编辑成《大义觉迷录》一书。“颁布天下各府州县,以至穷乡僻壤,俾读书士子及乡曲小民共知之,并令各贮存一册于学宫之中,使将来后学新进人士,人人观览知悉。”
史学家说:历史是一面镜子,可以观照现实;文学家则说:历史是教科书,是生活的百科全书;社会学家又说:历史是公正无私的裁判官,是非曲直,一目了然。这些结论中哪个更有道理呢?
(选自《历史的江湖》/张秀枫 主编/21世纪出版社/2013年5月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