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洁琼
摘要:本文从两岸贸易往来自由化角度论述在ECFA背景下,漳州台商农业创业园的发展思路,通过对台商农业创业园的了解以及其在漳州市农业的地位和重要性说明在ECFA下如何更好的发展,促进漳台双方农业发展取得更大的成效。
关键词:ECFA 台商农业创业园 漳州 农业经济发展
1 概述
台商农业创业园在漳州农业经济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目前条件下,由于大陆和台湾关系仍未处于正常化,台湾对大陆的政策要求还非常的严格,从而阻碍了漳台农业以至于台商农业创业园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在漳台农业合作面临着一些不足之处。签署了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之后,将会使海峡两岸的经济往来趋于正常化,改善目前贸易往来的各种局限因素。ECFA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类似自由贸易的协议,签署之后对大陆和台湾形成区域一体化做出重大的贡献。本文着重分析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下,漳台农业创业园的发展思路。
2 台商农业创业园在漳州市的现状分析
2.1 台商农业创业园在漳州农业发展中的地位
2.1.1 漳州市农业发展的现状
漳州地处福建最南部,东临台湾海峡,在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是“闽南金三角经济开放区”的重要部分。漳州以“山上林果茶、田里粮蔗油、水中鱼虾贝”为其多种农业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漳州市委、市政府将农业产业化作为农村经济战略性、全局性的举措来抓,极大程度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现今已初步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农业体系:果、花、菜、菌、笋、渔、牧是漳州农业的七大主导产业。目前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截止2002年,全市水果种植面积18.3万hm2,产量188.4万t;蔬菜10.57万hm2,产量237万t;水果,蔬菜人均占有量分别为412kg和511kg,居全国地级市首位。漳州市现有各类上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已达1440多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15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0家。据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专家论证,在农业发展规模的14项指标中,漳州已有13项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该认证表明漳州是目前中国大陆农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2.1.2 台商农业创业园角色剖析
漳州市台商农业创业园是全国第一个台湾农民创业园,2006年4月设立。漳州市依托这个载体,已经完成园区内的生产示范区、生活居住区、科普服务中心、试验(创业)中心、农产品保鲜加工基地等建设,通过这些功能区的示范带动,创业园力争五年内实现产值100亿元,建成“四个平台,四个基地”。创业园着手重点建设科技服务中心、渔业、农副产品加工、农畜产品加工、创业孵化中心和花卉、茶业、果蔬等6个产业功能区。鉴于漳台农业具有很强的合作互补性,把台湾的资金、技术优势与漳州本地的人力成本、土地优势结合起来,以此来促进海峡两岸经济的共同发展。
据统计,漳州市现有累计引进台湾优良农业品种已达1700多种,其中大面积推广的就有100多种,所占的推广面积有100多万亩;引进了台湾各种先进农业加工设备5000多套(台)、农业种植养育加工技术达700多项。因此漳州和台湾的农业合作,将进一步优化漳州市各地区特色产业的布局,日益显现产业集聚优势。
漳州作为“传统农业强市”,积极引进台资创办农业项目,实现了良种、技术、设备、资金、市场等“一揽子”引进,并且迅速形成生产力。这项举措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优化升级,促进了现代农业经济的发展。种植养育业由原来低效益、传统的经营方式,向资金、技术密集型的集约模式转化。农产品营销也由简单的销售渠道,转向开设农产品连锁店、超市、专业批发市场、集散中心、网上交易等多形式和多渠道的市场体系。
漳台农业合作的深入,产业集群快速的发展,大大增强了农产品的出口创汇能力。所以漳州农业的发展为漳台农业合作奠定了合作基础。反之,漳台农业的进一步合作,为漳州农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2.2 漳台合作存在的不足
2.2.1 两岸政策的限制
由于目前海峡两岸的关系,虽然较之前已经有所好转,但是对两岸贸易方面仍存在着很多政策上的限制,严重阻碍了台商农业创业园的进一步发展。例如,严格限制对大陆农产品的进口,两岸农产品贸易不对等;严格管制农业技术与优良品种合作,两岸农业合作层次低;两岸直接通航难,两岸农产品贸易运输成本高,途中损耗大,耽搁时间长,直接增加了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两岸检验检疫合作难,由于政治方面原因,两岸至今没有开展正常的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互信机制未建立。
由于长期受到台湾当局政策的严格限制,闽台科技交流合作主要为参观访问、学术会议、科技产品展示等,实质性的科技合作研究与开发不多,高新技术方面的交流合作不够深入,合作项目的组织不够精细,缺乏高质量、有影响力的大项目,无法进行真正的投资与合作。
2.2.2 农民素质不高,和台湾先进的农业科技不匹配
在创业园内,由于不断引进台湾先进的科技、生产设备等,将原有的粗放型农业经济引向技术、资金密集型的现代农业生产。虽然先进的科技技术很大程度的提高了农业生产的高度和广度,使农民生产不再仅仅局限于田、地、人之间,此时农民的素质不高,便成了制约先进技术使用的一大障碍。
从总体上讲,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科技文化不断提高,但目前仍旧偏低,尤其是在生产方面的科技含量,已经低到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制约因素。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48%,科研成果转化率只有30%,分别比发达国低30和40个百分点。改革开放以来,大部分的农民基本上对数千年来形成的视土地为命根子,认为土地比任何东西都实在,而且乐在安于现状,小富小康即可的心理状况虽然有所改变,但仍然存在着落后、保守的观念意识和文化心理。因此,由于根深蒂固思想的影响,并且由于愚昧落后的封建迷信和传统的家族观念仍占据在大多数农民头脑。一部分农民集体意识较差,只顾及自己利益,轻视了他人和集体利益,损人利己、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对农业经济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农村现代化和农业的产业化的发展急需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时代农民来主导。正由于农民长期受小农经济的束缚导致经营意识淡薄,其视野必然打不开。科技兴农的意识和思想,跟不上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缺少战略性和前瞻性思维,所以说绝大多数农民都不具备国际竞争力。
2.2.3 农业资源短缺,农业生态环境恶化
在漳州人均农业资源原本就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情况下,最近20多年来,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又大量占用耕地,与农业争水,导致农业资源利用空间缩小,加之农业资源的过度开发,增长方式粗放,导致了农业生态环境总体上呈不断恶化的趋势,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严峻,大量宝贵的农业物种资源遭到严重破坏,部分物种资源正退化、流失或灭绝。受工业“三废”污染影响,区域水环境,尤其是近海水域环境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
3 ECFA是两岸经贸关系稳定的重要推手
3.1 ECFA签订对漳台的益处
3.1.1 有利于出口扩张,防止产业萎缩
ECFA签署后,将有利台湾的出口扩张,并带动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如若不签署ECFA,台湾主要竞争对手与大陆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全面运作之后,则对台湾有害无利。大陆目前是台湾重要的经贸伙伴,不签署ECFA就不利出口,产业将萎缩或外移,就业需求也会减少。因此ECFA签订是有很大益处的。
endprint
3.1.2 有利于漳台农业直接合作
两岸直接“三通”虽然基本实现,但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还未实现,台湾当局对两岸经贸往来还有诸多政策性限制。签订完ECFA之后,根据协议规定,海峡两岸实行类似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合作。漳州台商农业创业园对引进台湾科技技术上就不会再受到各种限制,例如可以通过赴台直接走访、观察的模式进一步深入的学习,让漳台先进技术的合作不再仅仅停留在表面口头性的交流会中。这样就能大大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涵养,通过学习和现场观摩的模式,深入的学习现代化农业科技技术。而且能大大简化大陆科技人员办理赴台手续,有更多的科技人员能够和台湾科技人才进行深层的沟通和交流,为漳州台商农业创业园的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3.2 签订ECFA的重要性
3.2.1 防止台湾被边缘化
近年来,亚洲为全球洽签自由贸易协定最有成效的地区,除了东协整合程度不断广化与深化外,中国、日本、韩国与印度等主要国家以及东协个别国家也积极地投入区域经济整合,对台湾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亚洲的加速整合,除显示其市场规模逐渐扩大外,亚洲国家跨区域与其他国家结盟的情形亦相当普遍,进一步加深亚洲区域及其他地区经济网络的连结,此对于全球经贸发展及产业分工,产生明显的影响。
在区域经济整合如此积极的环境下,如果台湾不和大陆签署ECFA,那么在各国自由贸易的基础上,理性的经济人当然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市场进行合作,台湾市场将会因此被排挤到经济合作的边缘。
3.2.2 有助于台湾拓展国际经贸空间
台湾过去透过许多管道寻求与重要国家建构FTA,但由于敏感的国际政治地位,在两岸关系未来未能正常化的情形下,进展非常有限。许多国家甚至表明仅有在两岸关系改善,才可能考虑与台湾洽签自由贸易协定。透过ECFA的洽签,向国际间散播出两岸对于台湾加入区域经贸整合的共识。则台湾与其他贸易对手国所推动的FTA之洽签的可能性便会大增,可以解除台湾目前在区域整合中被边缘化的危机,落实台湾与“全球连结”的政策。
3.2.3 落实两岸产业分工,掌握中国全球化契机
利用ECFA市场开放及贸易障碍降低的机会,将台湾在中国全球化所累积的生产技术及经验,加强材料及关键零件组件的投入,进一步切入中国产业供应链,强化两岸产业分工。台湾必需把握中国由“世界工厂”转变为“世界市场”的奇迹,共创两岸双赢,而两岸ECFA,则是落实此一机会的策略。利用ECFA,强化产业合作、技术交流,以及策略联盟,可以有助于台湾掌握中国市场变化趋势。ECFA架构下,除了可带动出口外,也有助于台湾发展自有品牌,加速拓展中国市场。
4 结论
漳州市台商农业创业园在漳州市农业发展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两岸关系尚未正常化的情况下,台商农业创业园以及整个漳州对台贸易方面受到台湾严格政策的限制,以至于使农业发展到了瓶颈阶段。两岸签署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之后,两岸类似自由贸易区,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自由贸易经济合作机制,实现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经济往来便利化、经贸交往机制化,为漳台双方的贸易带来了双赢,防止台湾被边缘化,加强漳台农业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从而提高漳州农业生产水平,繁荣漳州。ECFA为漳台农业合作以及台商农业创业园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证,促进漳台农业进一步深层合作。本文就是从这个角度论述在ECFA背景下,漳州台商农业创业园的发展思路。
参考文献:
[1]武重阳.ECFA框架下两岸经贸纠纷解决机制探析[D].华侨大学,2011.
[2]李春艳.论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重构[D].中南大学,2006.
[3]余敏友.认真对待WTO争端解决机制[J].国际贸易,2008(05).
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