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TOT模式概况
TOT是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移交—经营—移交,这是一种私营机构、非公共机构、外贸机构等投资者参与建设、经营、发展国家基础设施的模式。国家将其所参与的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权在一段时期内有偿转移给这些私营机构、外商等投资者,设施经营的收益在这一时期内属于投资者,而国家政府一次性从投资者那里收取一定量的资金,资金的多少是由该设施在这一期限内的资金流量为标准。这些资金将用于偿还该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或新的基础设施建设。当特许经营的时间到了之后,再把该设施的经营权移交给国家政府。
TOT融资模式是一种新型的筹集资金的方式,它与传统的贷款方式有着很大的区别。在传统贷款中,项目的主办方中既有借款人又有还款人,贷款人将其资金带给借款人,让其投资于某一项目建设,而他们则是依靠借款人的所有资产及其收益作为还款的来源。传统的贷款流程如下图所示:
而在TOT融资模式中,项目的主办方成立项目公司以承担该项目的融资和经营,该公司是一个合法的、独立的经济单位,主办方只需投入自己的部分资产,并把该资产和其他资产分开。贷款人仅需依靠项目的经营收益及项目资产来还款,即使在经营收益无法足以还清贷款时,贷款人也不用承担全部的贷款义务,仅以投资公司的资产为上限。TOT融资模式的流程如下:
由上图可以看出,在TOT融资项目中,贷款人利用抵押权和经营权的转让取得的收益作为还款人的代价。
传统的贷款模式与TOT融资模式在项目主办方是否完全承担还款义务,若是完全承担则是传统贷款。若是部分转移到投资项目上,即将部分风险转移给贷款人,贷款的风险由借贷双方共同承担。这样的特点使得TOT融资模式有着非常显著的优点,首先它只涉及已经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权转让,而产权、股权却没有改变,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其次,这种融资模式减少了政府财政的压力,促进了融资体制的转变。第三,它对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有效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促进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的速度,提高他们的建设质量及经营效益。第四,由于项目建设的风险有借贷双方共同承担,它的风险要比传统方式要小得多。第五,项目的产品价格和成本要相对较低。最后,由于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受体制的约束相对较少,对国内外资金参与、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有着促进作用。但是,高速公路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在利用TOT模式进行融资时虽然能够非常快速的筹集资金,但是它也存在一些无法控制的风险和缺陷。
二、TOT融资模式在高速公路中的应用
高速公路作为国家公路运输现代化程度的标志,在我国的国民经济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高速公路的需求量和建设量都在快速发展和增长。这样的增长给政府的资金投资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资金短缺、债务风险都是在建设高速公路时政府所要面临的问题。为了缓解这一问题,TOT融资模式在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中逐步推广和应用。
TOT融资模式在高速公路中的应用,从政府角度出发,首先政府利用TOT的方式把国有高速公路出售给投资者,从而迅速收回大量资金,用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同时,这些资金也可以投入到新的高速公路建设中去,建立完善国家的高速公路系统。其次,投资者在投资高速公路后,为了提高高速公路流量,获得较高收益,必然会引进先进技术、增添新设备。这可以使得高速公路的管理更加现代化、科学化。但是这种TOT融资模式并没有改变国有高速公路的现状,没有打破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垄断,因而对高速公路领域中引入竞争机制的问题还是显得有些无能为力。对于那些投资来说,从国家购买一定时期内高速公路的经营权,使得他们不需要为高速公路建设承担费用,避免了建设开发中的许多程序和设计问题,他们不会遇到高速公路建设前的风险问题,因此对他们来说投资高速公路的风险较小,且较为方便安全。其次,高速公路的使用相对于其他商品比较平稳,高速公路的使用者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市场变动对其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投资者购买高速公路经营权所承担的市场风险也相对比较稳定且比较安全。最后,由于TOT融资模式的运行周期比较短,对公路的操作和运行过程也比较简单且成本较低,因此它能够有效的吸引国内外资金的投入,吸引大量的投资者对其进行购买,因此引资的成功率较高。
目前,TOT融资模式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国内里,都是一种比较流行的项目融资方式,它主要就是运用在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中。近些年来,我国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借鉴国外的经验和教训,也成功对这种高速公路经营权的转让有了自己的发展套路和发展模式。因此,可以说TOT融资模式有效的盘活了国有固定资产,促进了高速公路的资金循环,加快了我国高速公路体系的建设,不仅如此,它对于我国高速公路市场化进程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对TOT模式的思考——以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建设为例
1.项目概况
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工程(由浙江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和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台州段组成)全长147公里(包括温州乐清段4.2公里),估算总投资约399亿元。涉及三门、临海、椒江、路桥、温岭、玉环等6个县(市、区)23个乡(镇、街道)。全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00公里,沿线设12处互通,1处停车区,3处服务区。
沿海高速公路工程是国家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快建设的国家高速公路网(“7918”网)的组成部分,是长三角区域规划中要求加快改扩建的甬台温高速公路的复线,是国家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要求积极推进的路线。沿海高速公路建设是带动浙江东南沿海海洋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是浙江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以舟山群岛新区为支点,撬动海洋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强有力的杠杆。沿海高速公路的建设,将解决甬台温沿海大交通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台州广阔的沿海空间和资源优势,将为台州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沿海高速公路能按期建成通车,首先就是要破解资金筹措难题。本人认为可以考虑使用“TOT”模式。首先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工程符合TOT模式的实施条件,它是属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一项,并且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其次,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建设能够吸引大批私营机构、非公共机构、外贸机构等投资者对其注资,并且国家可以利用对该高速公路经营权的转让来偿还注资者的贷款。因此TOT模式不仅能够给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建设带来丰富的资金,还能引进先进的设备,提高高速公路的修建质量和水平。
2.TOT模式使用范围的建议
建议分四个标段实施TOT模式:第一标为台州湾项目的三门段30.644公里,资本金12亿元;第二标为临海段16.338公里,资本金8亿元;第三标为椒江段14.01公里,资本金10亿元。第四标为三门湾项目的三门段6.7公里,资本金5亿元。通过招投标方式来确定投资单位。
3.TOT模式在台州沿海高速公路中运用的意义
TOT模式可以在短期内筹集到建设沿海高速公路的资金,并且这种资金筹集的方式非常简单易行。其次,无论是政府还是投资方在整个融资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要比一般的商业投资要小很多。对政府而言,TOT模式的运用,它所承担的政策风险、资金风险和运营风险都要相对小很多,并且这种融资方式对宏观经济的发展也是起到促进作用的。而对于投资方而言,由于TOT模式的特殊性,它所承担的风险也是有限的,无论是投资成本、还是运营条件都要比一般商业投资要优越很多。因此TOT模式在台州沿海高速公路的修建中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及有效性。
作者简介:
黄应巧,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