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是解決閒置土地被佔的好方法

2014-08-25 11:55
澳门月刊 2014年8期
关键词:規劃特區問題

政府三令五申,特區土地歸國家所有,土地對澳門可持續發展十分重要,政府絕不容許霸佔公地,破壞山體等嚴重影響公眾利益的霸佔行為,違者定必以強硬手段加以遏止,尤其針對闖入及重新非法佔用已收回的特區土地行為屬刑事罪行,據《刑法典》第185條,違者可被處以最高二個月徒刑,或科最高60日罰金50萬元澳幣。

然而,雖有重典在前,仍有人試圖挑戰法律。在九澳高頂馬路,石礦場東南側,一幅72000平方米,等同九個足球場大的特區土地,2011年遭人霸佔,政府透過跨部門行動成功收回。但在2012年政府人員巡查時,發現現場部分圍網被人自行拆除,部分土地被重新非法佔用放置大量建築機械、棄置車輛、貨櫃及雜物,鳩占至今。

筆者認為,政府對非法占地的執法仍有改善空間,使用法律保護土地,管理土地的同時,應完善檔案,或增設先進儀器設備等進行衛星監控。建議加快並及時推行法律處理程序,這樣才會對社會起警醒、阻嚇作用。

此外,該幅土地不能長期閒置,被破壞的山體需要修復,政府就應趕緊修復,土地一時沒作任何建設規劃,政府不妨順勢而為,將其作為置放材料場地出租,把霸佔者變為承租人,加強統一管理,變無序為有序。政府成了出租方,實質上就是土地擁有者,村民手中本就不被承認的“紗紙契”無形中成了一張廢紙。等到該幅土地開始規劃使用,政府給點懷柔政策,在住房、就業、經商方面,予他們政策傾斜扶持。如此,多年難解的土地糾紛,最終合法又合情的解決了,而且還為今後解決類似歷史遺留問題,總結了經驗,提供了範例。

從目前來看,九澳72000平方米土地為國家所有無疑,這由不得持“紗紙契”的村民同不同意,政府把它出租成為可能,還只能租給九澳的原住民,特別是那些持有“紗紙契”的人,如此“租”才有意義。而若他們根本就不吃政府這一套,政府除了硬碰硬,依法解決霸佔問題外,抑或還有其它辦法?考驗施政者的智慧。(澳門/韓洋)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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