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舟
A和B都是我的朋友,巧的是她们在美国同一所大学攻读博士。本来两人惺惺相惜,异国他乡互作伴,实在是一件特别美好的事。转折是,她们在一年前决定成为同居密友,当时我就心存疑问,这两人都个性特别要强,做有距离感的朋友是有可能的,但要成了亲密无间了,能继续和平友好吗?
A和B均对我这种妇人之见表示了无视,欢天喜地搬到了一起。不出一年,事实就应验了我的质疑。其实都是小事,无非是A愿意把食物、日用品等资源共享,而觉得B不如自己慷慨。可B也是一肚子冤枉,觉得对A已是各种容忍。小事逐级累积,大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这二人一争辩起来,简直都是真理之母。怎么说呢,就是把在学术上的较真劲儿淋漓尽致地发挥了。
真正的高潮来了。B要回国一个月,提出把自己的房间放租给其一位男性友人,且不容A异议。这事放在一对普通合租伙伴上,或许能妥协。可今非昔比,以两人现在的关系,这是绝交的前奏啊。果然,A得知后,觉得自己忍无可忍,连发三封邮件,严厉谴责了B的种种“恶行”,甚至命令B马上搬走。此刻,交战的火势蹿上了美利坚的上空,我远隔重洋都能被那天上的霹雳火光闪瞎。
作为同是她们好友的我夹在其间,顿感做人难。B来求助于我,我感觉机会来了。基本思路是忆甜思苦,展望未来,期待言和。我先是帮她回忆初到美国,仗义的A是如何鼎力相助,再好言相劝:“想象一下,真失去这段情义,若干年后,回忆起今天这一地鸡毛,你就那么心安理得?没有实质性错误,都不叫错误。你们两个谁赢了都是两败俱伤。”
B在长途电话里低声说:“我也不想的……”我一听她软化了,便“得寸进尺”:“你不经商量,就坚持给A找临时室友的确不妥。你要不要做那个首先道歉的人?”电话里,一阵沉默。“其实,道歉了也不代表你输了。反而显得你特别高大上。惺惺相惜是很美好的,但更美好的是,两个人关系卡住的时候,可以因为珍惜曾经的情义,而主动吃亏。”
B也能明白旁观者我的一片苦心,示好电函一键送出。A找我得意炫耀,“她就是做事太过分,这下终于认识到错误了。”我听后三条黑线,心想,高知女性真是争强好胜。于是,再当了一回情感顾问,做首先道歉的人可贵,但得到歉意的人也应将其视为一种荣幸,而非打赢了某一场战争。相识容易,相伴难。这句话大约是不仅适用于男女之间,也适用于任何一种关系中。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