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剑明
(南京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3)
高等艺术院校是指在我国开展高等艺术教育、为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培养所需要的各类专业艺术人才,并担负着我国艺术学科的学术研究和发展等重要职能的专业院校。目前,全国除了有31所独立建制的艺术院校外,综合大学的各类艺术学科也达到一定的规模,并承担着相应的教育任务。[1]
绩效通常被用来衡量组织中员工的行为与结果两方面因素。通常认为员工的工作绩效由员工与工作相关的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与工作动机三个方面因素所决定。绩效是一个多维度概念,最常见的维度分类为任务绩效与周边绩效[2]。一位员工在完成他的工作任务方面可能非常在行,但他的周边绩效却可能很低,因而可能在考核中得不到应有的心理预期。
高等艺术院校作为教育教学类组织,其员工构成通常可分为两类:专业教师与管理人员。本文旨在就高等艺术院校中管理人员工作绩效管理方式的转变做一些思考。
我国高校从2006年开始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该制度的目标是建立符合高校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实现高校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通过多年的建设,我国高校普遍推行了较为符合本校实际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通常包括四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除了绩效工资外,其余三项在年度内基本恒定。所以在秉承“以岗定薪、绩效优化”、“总量控制、拉开档次”的考核管理原则下,绩效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据统计,高等艺术院校由于专业差异性特征明显,管理人员职数占比比非艺术类院校高,普遍占到教职工总数的三至四成。
目前,在高等艺术学校内部管理上,由于管理人员工作状态上的“恒稳态”[3]——基本上是为教学体系服务,没有现成的考核依据,不像教师那样有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职称体系、艺术展演、社会知名度等一系列相对成熟且广为接纳的考核标准。一所学校内部各院系往往“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职位林立而工作范畴不一,加大了专业性考核指标设置的难度。所以,现在基本沿用了与公务员考核相类似的一种比较主观简化的绩效评价方式:采取“德能勤绩”个人述职与部门考评相结合的任务绩效考核方式。这种考核相对而言好操作,但考核的实际效用就值得商榷。因为这种考核方式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部门主管对于各管理岗位的工作绩效具备非常广泛的业务知识和透彻的了解,而事实上并不完全具备。所以高等艺术院校在员工管理层面的关注和投入程度上已经形成两类:学校通常将教师看成需要对其进行投资的财富,并进行专业化差别管理;而将管理人员看成必须实现成本最小化的费用支付项目,后期开发不足,并实行行政化管理。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显得滞后、不足甚至有些流于形式,年度考核只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结果对被考核者的绩效反馈和管理者的绩效评价都显得单薄。
但是在高等艺术院校,管理工作又比非艺术类院校难度更大。艺术类教师通常具备较强的本专业知识和创作技能,大多是在单一狭窄的专业模式中培养出来的,较为普遍地存在着缺乏现代科技知识和对高新科技设备的应用能力,对群体与组织的意识较为薄弱。有的甚至缺乏作为一个高校教师应该具备的关于教学改革方案的制订与操作、科研申报等所必需的对专业设置及相关学科的了解与教学实验实践评估等实践能力[4]。管理人员则因为日常管理联系的线性与常态、坐班制工作特点的时间与资源保证,与教师之间联系的点状与间断性相比更有优势。教育部主管的《中国高等教育》杂志2013年第7、10、17期分别刊登了多篇由两院院士、高校校长撰写的有关“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高校创新能力”的文章,普遍认为我国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协同创新是高校改革的必经之路。在非艺术类高等院校的协同创新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高等艺术院校的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也开始展开,南京艺术学院2013年底成功申报了江苏省内第一批艺术类协同创新项目。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大量的数据提供者恰恰是校行政、教务、财务、科研、实验中心等管理部门。
1.在高等艺术院校,管理为教学服务的宗旨没有改变,但管理的制度化建设、管理人员的内在需求、定位与成长必须细化与重视。
不可否认,在高等艺术院校管理岗位上有相当比例的从业者具备艺术类专业的学科背景,但管理人员所从事的日常工作以管理为主,而非艺术。因此从本质上厘清管理人员的内在需求、定位与成长,管理的制度化建设对管理人员工作绩效的提升、绩效考核的效率效用、绩效反馈与应用等整个绩效管理流程至关重要。
(1)管理的制度化建设
目前针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管理应用的实证研究[5]较多,而关于高校管理的制度化研究较少,尤其缺少同一级学科下不同高校相同或类似管理点的比较研究。这里,还要区分两个概念,管理的“去行政化”并不是“去制度化”,相反在高等院校,真正制度化的规范管理很少。
2013年11月南京艺术学院电影电视学院组织专业老师与管理人员分别赴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国传媒大学访问,随后北京电影学院回访,就“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自评指标和标准”7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进行了恳谈交流,开始了具有管理学意义上的高等艺术院校管理的制度化对话。该院的管理岗位工作范畴不仅仅是配合教学完成日常管理事务,而且有了更深层面的思考。比如,在该院“师资队伍——2.2.4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的考核”一栏中明确“专业主干课:开设五年以上的课程中,90%以上由教授、副教授讲授;开设不满5年的课程中,50%以上由教授、副教授讲授”、“教学基本设施——3.1.4图书馆状况”一栏中分别注明教育部规定生均图书指标、生均年进书量、专业匹配指标等。这样,管理岗位的制度化特征明显、管理依据充分。同样,南京艺术学院也有很多管理制度化建设的亮点,如《南京艺术学院学分制指南》等。
(2)管理人员的定位、内在需求与成长
高等艺术院校管理人员的内在需求、定位与成长,是高等艺术学校管理人员绩效管理的本源问题,认清管理人员的内在需求、定位与成长,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激励考核制度,并有效实施。
因为高等艺术院校专业差异性特征明显,管理人员又有相当部分具有艺术类专业背景,所以与非艺术类院校相比,管理人员定位的选择性较多,从而也就形成了不同的员工类型:院系一级多有偏向专业型的管理者,在管理者队伍内所占比重较大,层次也较高,但其中有相当部分属于“专业优则仕”,多从专家教授层面的干部中选拔,从事管理的同时继续关注专业研究;普通管理者来源复杂,有的是经过公开人事招聘而入,有的则是从事多年管理工作而缺乏职业上升空间保留的人员,等等。复杂的员工类型必然使得简单划一的考核方式很难关注管理人员的普遍性与多样性。
高校管理工作相对稳定,工作动机的选择对工作效率的影响较大。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管理人员会将非工作活动及家庭生活的质量看得比薪水与工作职位更重,模糊的绩效考核对这部分员工的激励是失效的。高等艺术院校管理岗位没有权威的考核依据,缺乏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工作环境与条件简陋导致管理人员对工作绩效的内在需求不足;习惯性传承也使得管理交流活动开展较少,管理理念的更新比较迟缓;和教师同等苛刻的职称评审条件也使得管理人员的职业成长性不足。因此,行之有效的绩效管理模式必须兼顾上述几个方面。王文智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中应用绩效管理的实证研究”一文中提出的绩效考核流程化中的“绩效考核的全局性、绩效计划制定的参与性、考核方式的合适性、绩效反馈的有效性”[6]四个方面,能一定程度地缓解高等艺术院校有关管理人员的定位、内在需求与成长导致的考核不充分。但是,这几个方面没有充分分析艺术类院校的专业与管理特点。
2.加强管理人员的周边绩效考核,摸索创建高等艺术院校团队绩效工作系统。
(1)周边绩效的考核可以适度解决激励问题
在高等艺术院校,管理人员通常是学校各类资源的实际控制者,如校舍、实验室与试验设备、实习基地、图书馆、校园网、运动场及体育设施、公共空间等。而上述资源又大多是高校申报各类课题、项目进行科研和争取资金的载体。以跨专业、跨部门的团队方式申报课题、进行研究或产业开发已经是目前大数据时代项目申报的常态。就高校三大职能“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而言,一个能够创造价值的、稀缺的、并且是其竞争对手难以模仿或者模仿代价极其高昂的团队,才是真正赢得竞争优势的团队。遗憾的是,许多高校都倾向于把教师的科研创新和管理者的结构创新当成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来看,而且一直单方面强调管理对教学的服务和从属地位。管理学一直强调“只有最接近工作的员工才是具有最优改善思路的人”[7]。艺术类高校对管理人员的评价应当增加他们对某个团队整体活动贡献程度的考核比重,这也正是“周边绩效”的考核理念。
充分利用资源,创造有利于管理人员和专业教师合作的条件与空间,让管理人员适度进入教学研究项目,甚至可以以“虚拟团队”的形式进入。管理人员在团队中工作的重点可以是人际协调、技术资源调配等,帮助专业教师将他们的研究成果转化为合格的项目报告书或提高其他申报材料的效率、丰富数据,同时还可以帮助考虑各种可以利用的院系研究设备、办公条件等所能提供的便利有效的工作途径。另外建议有关职称工作部门考察实际,切实有效地研究目前艺术类高等院校管理人员职称评审条件与日常管理工作的关系,从而适度解决管理人员的职业激励问题。
(2)摸索创建高等艺术院校团队绩效工作系统
高等艺术院校在近年来的发展中普遍存在“保持艺术传承”、“与国外一流艺术大学接轨”、“独特的思政与外语教育所占课时比例过多”、“学科建设成果如何转化为一线教学资源”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学校进行各方面资源的整合,进行总体布局研究,方可取得成效。对应于学校人事层面,需要“搭班子、定战略、带队伍”,构建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团队,推动工作有效开展。随着团队的建立与普及,团队的绩效考核变得至关重要。
关于普通高校行政管理干部工作绩效模型的实证研究,已经有一些可借鉴的研究成果。华中科技大学的于海琴认为,个人素质绩效和任务绩效是高校行政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而针对不同的评价对象,有不同的工作绩效标准[8]。我国高等艺术院校团队绩效工作系统的创建尚在摸索阶段,高质量的艺术教育和与之相应的管理行为很难以客观的、量化的、正式的方式加以衡量。充分利用高等艺术院校管理人员与专业教师工作特征上的互补性组建团队,转变管理人员绩效管理方式,不仅可以克服纯教师团队的制度缺陷,合理利用管理资源,更可以有效解决高等艺术院校管理人员在定位、内在需求与成长方面的激励不足、绩效评价依据不充分等问题,有利于学校绩效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1]潘鲁生.我国高等艺术教育的发展现状与策略[J].装饰,2003(3).
[2]赫尔曼·阿吉斯[M].绩效管理.
[3]雷蒙德·A·诺伊,等.人力资源管理:赢得竞争优势[M].(第五版).
[4]常宁生.中国高等艺术教育:问题与思考[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1999(4).
[5][6]王文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中应用绩效管理的实证研究 [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VOL28(6).
[7]赫尔曼·阿吉斯.绩效管理[M].
[8]于海琴.高校行政管理干部工作绩效模型的实证研究[J].高等教育研究,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