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亚琼
摘要:进行与乐理知识有关的学习是为了后续学习过程之中的演奏环节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为学生们学习与音乐有关的高深知识提供帮助,为他们垫下一个十分坚固的基石。不论是作为一名乐理知识的教学人员还是一名负责编撰相关教材以及参考资料的工作者而言,必须对于乐理方面的相关知识有着足够深度的认知,才可以有效提升乐理知识教学的效率。
关键词:乐理教学 调式分析 大小调
在基本乐理课程教学过程之中有一个难点是调式分析内容。调式分析这一知识和后续所要学习的很多知识都有着紧密关联,而分析的主要目的是对于主音调的高度以及对其调式的基本类别进行分析。而在全部课程的教学过程之中,大约有三个章节的学习内容与之相关:单一调性分析、转调分析、包含调式变音的调式调性分析。有很多隐含的线索存在于旋律之中,主要包括调号的最末一个音节、旋律中所蕴涵的和弦等几个因素。我们可以将这些问题整合从而确定整个旋律的调号。可是我们必须要意识到,在这之中也有着很多的变量。比如旋律实际上的调性和其调号并不被完全匹配、旋律的最末音节并不是它的主要音调、在旋律开头的和弦也并不一定就是旋律使用的主和弦。调式分析学习的是对于一个旋律进行调整分析的过程,并不能小觑。
一、大小调体系的常见记谱方式
(一)本调记谱
本调记谱这种方式在一般意义上说的是将旋律前所标注的调号以及旋律所拥有的调性进行同步后再进行记谱的一种记谱手段。例如,一条旋律的调号是一个升号,那么我们就像旋律的调性标记为G大调,如若旋律的调号是一个降号,那么我们就像旋律的调性标记为F大调。
因为一般意义上讲大调包括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因此,上述的记谱方式只可以直观的表现出自然大调所具备的相应特征。和声大调是以自然大调作为基础进行相应变化即将第六级(bⅥ)音降低。而在记谱所使用的手段之中,bⅥ是所使用的是临时记号的标示。因此,我们可以知道的是以自然大调作为基础,透过调号以及第六音的变化就可以很轻易地辨别出一条旋律所具备的调式以及调性。旋律大调则是在自然大调“下行”而后继续将调式的第六级(=Ⅵ)音、第七级(bⅦ)音进行降低。因此,在旋律大调所使用的乐谱之中,应当会出现两个降低半个音节的不同音级,而且在一般情况下这两个音级会出现在音调的下行音列之内。
(二)上、下属调记谱
这样的记谱手段和使用本调记谱手段的差别在于“上、下属调”记谱手段与“本调”记谱手段会有一个临时变音记号的不同。例如使用一个升号记录D自然大调的音乐旋律,那么在这段旋律之中肯定不会出现#C音的音节,亦或是在旋律之中确实出现了#C音的音节,可是我们并未将#C置于调号之中,而是将其通过临时符号标入乐谱当中,而在一个将D音作为主音节的调式之中,这一段旋律依旧属于D自然大调,而并非是G自然大调,这种记谱手段就是我们所说的下属调记谱。若是旋律的调号之中使用了三个上升号(#F-#C-#G),并且在调音的过程之中并没有#G音出现,并且调式的主要因音节又是D音。那么我们依旧以D自然大调进行记录。
(三)临时记号记谱
临时记号记谱的记录手段一般意义上指的是直接把调号放入到乐谱之中,在进行记谱的过程之中,有一部分音符的音调是由调号所直接决定的,还有一部分音符使用临时的变化音来记录到乐谱之中。这样的记谱手段在大多数情况之下会在转调、离调旋律的乐谱之中出现,而且在离调旋律之中尤为普遍。因为离调旋律的时间相对比较短,而且调性并不算稳定,因此在一般情况之下并不会使用独自的音调符号。
如何使用记号记谱手段来进行记谱,是调式分析学习过程之中绝对意义上的重点难点,这是由于旋律之中原音调所使用的调号以及新调式的新音级混杂在一处,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确定原调式音级就显得尤为困难。因此,使用这一类记谱手段的旋律在我们对于调式、调性分析过程之中是无可争议的重点以及难点。在分析这类仅使用临时记号作为记谱手段的旋律过程之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类调式的音调在进行分析的过程之中确实有着很大的难度,尽管如此分析这一类旋律的时候依旧是有迹可循的。因为,大调式有三种类型,而且这三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如若说旋律属于自然大调式,那么它所具备的特征是十分之明显的,那我们就可以将音调之中的变化音级进行总结而后再进行集体的研究,在旋律中所拥有的全部变化音级和某种大调式的变化音级并无差别的时候,那么显而易见的这种大调式一定会是自然大调式。如若说在旋律之中出现了不相同音级的情况下,那么这种调式就属于和声或旋律大调式。众所周知,与自然大调相比较之下,和声大调所展现出来的变化音级大多数情况之下是bⅥ级,也正是因为和声大调bⅥ级音调的出现,也就导致和声调式呈现出了一个增二度的音程。换句话说增二度是和声大调唯一所独有的。因此,若是旋律之中出现了增二度音程,那么显而易见这种调式就是和声调式[1]。
二、大小调体系的调号和调式调性分析的关系
在我们进行乐理练习的过程之中若是出现调号与实际调性存在差异的情况,这一类情况来自于十分广泛的一种调号的特殊应用手段:在实际使用以及相关作品之中,调号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都对于该作品的旋律可以进行一个最为准确以及直观的表达,可是音乐旋律的谱写者认为他们的作品中还需要加入其他调式调性来帮助他们的乐谱更加富有灵性,而在调性产生变化的一个瞬间,因为每个作家在谱曲过程之中使用的方式以及其谱写乐谱所使用的乐谱结构不同,那么对于是不是将标记调号进行明确标记这一问题上也就存在两种不同而且对立的选项——例如奏鸣曲式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并不会在在转调时对调号进行变化,而只会通过临时变音记号来对音高组织所产生的变化进行标注。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调号所能够直接而且准确表达出来的仅仅只是音乐作品的段落。因此如果发现调号和实际调性不相符的现象,事实上是非常正常的。所以,在进行调式分析的练习过程之中,要坚决改掉一看到调号就马上下定结论的恶习。endprint
三、大小调体系的旋律起始部分主和弦与主音
有一部分的乐曲开头就是经过分解的主和弦,以莫扎特《钢琴奏鸣曲》第一乐章主题第一小节、索洛维约夫·谢多伊《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第一小节为例,它们所使用的均是分解式的大三和小三和弦。还有一部分乐曲开头尽管并不是单纯的主和弦,可是大的轮廓之中潜藏着主和弦的旋律,例如巴赫的《G大调小步舞曲》。只要成功寻找到主和弦,也就可以同步确定主音(和弦的根音)、调式(大三和弦即为大调、小三和弦即为小调)。通过这一类手段,就可以准确的进行对于乐曲的解读。
这种情况会使得没有经验的初学者们手足无措。可是如若以和弦结构为基础来看,首先因为第一、三个和弦并不代表大、小三和弦,可是唯有大小三和弦才可以构成主和弦,因此不应该被考虑在内,如果从节拍重音位置、时值角度等因素来进行判定,那么便不难看出第二个和弦是最为恰当的主和弦这一结果。可是也偶尔会出现第一个和弦并不是主和弦的乐曲。例如《波兰民歌》的音调是D 大调,可是其开头的和弦却属于从属和弦。
最末一个音节是主音,这个说法其实也并不算是准确。如果在乐理习题亦或是试题中出现了最末音节不是主音的状况,那么很有可能是命题者故意表现出不完整的乐谱段落或者是该段落存在转调的情况,而有些旋律即使并没有转调,其完整部分的段落结束依旧可能并不是主音。
四、大小调体系的调式调性分析与排列音阶
在调式调性分析的过程之中以及其所给信息之中会出现并不包含调号的情况,这也充分证明了在实际作品之中,调号和调式调性分析这两者其实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而在此时,就只能通过奇特线索来对音调进行分析,比如寻找主和弦、排列音阶、旋律最末一个音节等等。而且若是不给出调号也可以默认其是 C大调或 a 小调的调号。这一类题目对于通过耳朵去判断一首歌的音调这种能力的锻炼有着极大的帮助,因为我们并不能够在听一首歌的时候直观的看到它的调号。
把某一旋律之中所展现的音从低到高依照次需进行排列,那么就可以得出一个排列有序的音列,在这个时候需要在第一时间寻找到主音节所处的位置。通过对音级之中的三全音进行调节,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来确定一个乐曲的音调,可是却并不能仅仅以此为依据来对调式进行调整[4]。
五、结语
总而言之,站在使用不同记谱法的立场来看,不论对于何种体系都可以使用多种不同的记谱方式进行记录,这也就是我们在对旋律的调式进行解析、调性的过程之中应当进行重点考虑的元素。在对两大调音体系进行评判以及比较之后,我们就可以通过不同的调式记谱法所具备的独特的特征来对于出旋律的调式、调性进行一个准确而又快速地辨别。
参考文献:
[1]姜秦丰.论乐理教学中的大小调调式分析[J].陕西教育(高教),2011,(01).
[2]金开目,马克实.基本乐理教学中关于调式调性问题的探讨——从记谱法看旋律的调式、调性[J].大舞台,2010,(09).
[3]方鸿学.音乐理论教学中的中外调式比较教学法[J].成功(教育版),2007,(02).
[4]王宾杰.和声、旋律调式调性分析的公式[J].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08,(04).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