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地区输血科(血库)现阶段功能定位

2014-08-18 03:07
中外医疗 2014年1期
关键词:血库血站供血

江 猛

淄博市中心血站,山东淄博 255000

目前,随着国家卫生事业改革的不断发展,医疗用血以每年10%的速度持续增长,供血压力不断加大,血液供应紧张局面已趋于常态化。同时临床输血安全是卫生行政部门和患者关心的重要问题,也是采供血机构血液质量的首要指标,输血科(血库)是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有效、及时的一个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对血液资源的管理和调控,更好地保障医疗用血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血液的大量需求,促进医疗机构合理有序的使用血液资源,规范血站供血行为、医院用血行为,规范血站、医院关系,规范临床储血、合理用血行为,确保血液质量和用血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85 号令《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生部WS399-2012《血液储存要求》、山东省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试行)及山东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该市供血的实际情况,于2012年的6月份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医院输血科(血库)进行调查督导,改变了以往中心血站与医院输血科(血库)之间简单的供需关系。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淄博市现有17家二级以上医院成立了输血科(血库)储血点。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储血点日常监督管理,市中心血站负责业务指导工作和全市的血液采集及调控工作。

1.2 设置情况

共17家医院输血科(血库),除5家成立独立输血科外,其它各医院均均在该院检验科管理或在检验科内分组。

1.3 方法

统计分析17家医院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其中三级医院4家,二级医院13家,人员组成、学历均达到国家有关要求的规定。见表1。

1.4 各医院输血科(血库)血液储存情况

驻中心城区两家三级医院和其它区、县和市直医院输血科(血库)由中心血站每周按计划送血2次作为储血;另为每个储血库每周加2次急症送血,控制送血风险,降低用血成本。其余特殊情况申请(包括急救用血申请)均为临时申请,根据情况取送结合。各储血点与辖区内临床用血单位签订供血协议,满足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

表1 各医院输血科(血库)人员基本情况(n)

2 结果

各储血库工作人员情况:工作人员的配备基本达到国家的要求,结构相对合理,所有人员具有国家认可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具备输血专业知识和技能合格后,才可以上岗。

经过输血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合格后上岗。但输血新技术培训主要局限于科室和相关负责人,每年度由中心血站组织1次,时间平均不超过20 学时;普通工作人员很难有机会参加培训或外出学习,大部分未参加过外出学习或临床输血新技术培训。

各医院储血库基本设施均已达到山东省医院输血科(血库)相关要求,但设备需要进一步更新加强,常规设备欠齐全[1]。

各医院输血科(血库)均已使用微机与血站联网,实现了血液从“献血者筛选”到“输血情况反馈”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血液管理可追溯性和临床用血安全。医疗机构进行网上用血申请,中心血站通过网络实时监控储血库血液库存情况和储血冰箱冰柜的温度监控,有针对性地做好血液发放调控工作,防止储血点血液过期报废的情况发生,使得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的工作更有预见性、计划性。

3 讨论

从调查情况看,我市各级医院输血科(血库)临床储血输血管理逐步规范,各医院能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输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临床储血输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分析目前各医院输血科(血库)现状,存在如下问题。

部分输血科(血库)设置不规范,布局不合理,房屋面积不足,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达不到山东省医院输血科(血库)的基本要求。输血科(血库)附属检验科,不划为临床科室,不能满足临床输血工作需要。对于真正的临床输血来说,无系统的输血技术以及知识培训是远远达不到的。

部分二级医院临床输血知识陈旧缺乏,未能完全履行临床输血指导的工作职责,对临床一线和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使用情况指导乏力。

对临床一线的输血工作缺乏足够的支持和指导,虽然在医院都设有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或输血管理领导小组,但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尚有待进一步完善。

储血管理工作尚未规范,中心城区的7家较大医院离血站只有4~6 km,距离较近,有时储血不够充足,达不到要求的3 d的用血量[2]。当用血量较大或有急症用血时,往往临时申请送血,对会出现的情况没有足够的预见性。所以各输血科(血库)应做好计划储血管理工作,以满足临床对急症的用血需求,以免延误最佳时机。

4 输血科(血库)今后的发展方向

淄博地区输血工作已基本走向制度化,但自动化系统的运用程度不高,加强计算机技术性的防范可减少了人为因素造成的差错。

输血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应加强“献血者筛选”到“受血者受血”全程质量监测。为达到良好的输血效果,需要献血者、血站、用血医院、社会的共同努力,医院输血科(血库)应对血液的质量控制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创造条件设置独立的输血科 (血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输血科(血库)承担起辖区各级医疗机构的供血与输血技术指导。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医院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血站对医院的每年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下一年度的用血情况做出适当的调节和安排。

缺乏输血技术人才已阻碍了当前输血事业的快速发展,应结合国家职业医师考试新增的输血技术专业[3],采用自己培养、外出学习和院校代培等多种办法,培养输血技术人才,提高人员整体素质。淄博地区已实行临床医师处方权准入制度,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临床执业医师,须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输血培训合格后,授权方可开展临床输血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培训次数,每次不少于8学时的培训时间。在未经允许临床输血陪训人员以及培训不合格人员,无法从事关于临床输血的相关工作。

输血科(血库)的发展面临的机遇,即改变储血库仅当作血站与医院各临床科室用血的中转站,为现代临床输血探求出一条新路子。提高合理用血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建立合理的供血体系,血站积极协助医院开展储血工作,结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帮助,并进行督导和检查。使储血点的血液库存控制在合理、有效的范围之内,区域内的小医院用血到储血点领取,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立起血站、医院的两级库存管理体系,并在必要时进行医院间的血液调配,更好应对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对血液的需求,对血站的库存压力形成有效的缓冲。真正建立起以血站为中心,供血为纽带,医院合理储血、用血为目标的协作体系。

[1]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鲁卫医字〔2011〕128 号)[S].山东:卫生厅,2011:2-3.

[2]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鲁卫医字〔2011〕128 号)[S].山东:卫生厅,2011:10-12.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09〕138 号)[S].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0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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