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晶
摘要:2014年“4.11”兰州市饮用水苯含量严重超标事件和“3.6”水异味事件受到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导致了居民的短期饮水恐慌,引发了瓶装水市场的供不应求。本文基于水患事件,结合当前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契机,以兰州市为例阐述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制度体系,通过调研明确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并为进一步建设节水型城市提供了思路。
关键词:兰州市;节水型社会;制度体系
一、兰州市构建节水型社会的背景
水资源的有效利用能够推动城市空间的扩张、人口规模聚集和经济快速增长,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反过来提升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兰州市面临着水资源供给短缺和工业发展需求的负反馈环中:兰州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720立方,仅占全国水平的33%,突破了国际重度缺水警戒线;然而,在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需要充足的水资源作为支撑。
在节约用水和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下,将兰州打造成国家节水型城市无疑是在水资源硬约束下谋求经济持续发展的最佳藕合点和最优路径,将有利于解决高效城市水安全问题、全面提升水环境承载能力、充分改善城市水生态,也有利于促进兰州新型城镇化进程、构建西部生态文明建设。
二、节水制度的研究现状
目前,学者们对节水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节水型社会研究:陈莹、赵勇[1]等(2002)通过建立“综合目标分层次评价模型”对节水型社会发展水平进行了评价量化综合评价,结果表明2000年节水型社会发展水平指数为10.2%,且各区域之间存在差异,节水型社会需要进一步发展。褚俊英,王浩[2]等,总结了我国节水型社会的基本经验,提炼了节水型社会中的基本问题,并指明了未来节水型社会的方向。其他学者结合不同节水试点区,对节水型社会进行了实践的研究,如:姜蓓蕾,徐澎波(2012)[3]等。
2.节水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李有生[4](2004),研究认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在政府调控的基础上要坚持产权明细的准市场制度是关键所在,要依据资源总经济价值理论和社会成本定价法来合理地确定水价。
3.水权、水市场研究:郑航[5](2011)总结了我国水权制度的特点和规律,并在流域范围内提出了初始水权分配的要素和框架,并在石羊河流域做了实证研究,将其对水权制度的设计推广至干旱半干旱流域。胡洁,徐中民(2013)等[6],以张掖市的水权制度为基础,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研究了现行水权制度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应当完善地下水的管理、实行成本水价和公开水价信息的政策建议。
4.水资源定价研究:陈丽,司训练[7](2007)从理论的角度对水价的制定进行了研究,通过国内外水价制定的过程,认为水价理论是按照定价理论、定价模型、水价格理论和水价格弹性四条主线依次发展的。刘世庆、许英明[8](2012)研究表明,城市水价从过去立足于社会福利的“水费”正逐步向立足于市场供需的“水价”转变,水价对于优化配置水资源的作用越来越明显,需要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价格的形成基础。
5.国内外节水制度的比较研究:严冬、王修贵[9](2004)研究表明,借鉴国外的经验发现:对水资源使用和管理制度的改革是制度的关键,推广节水技术则是一种辅助措施。江平[10](2006)总结了以色列、美国、澳大利亚和印度的先进的节水经验,因地制宜地提出了适合我国西部农村的农业发展道路,对创建西部区域特色的节水农业有重大意义。
三、兰州市节水制度不足之处
目前兰州市实行的节水制度包括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省部级法律法规、地方层面的法规和一些政策性文件。在制度层面上,兰州市现行的节水制度是比较完善的,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依然有一些疏漏和不足。通过对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和国电兰州热电厂等重点用水企业的调查发现,兰州市节水制度在实践层面存在着一些问题。
(1)阶梯水价的实施。兰石化在发展过程中,对本企业的节水设备和节水技术方面均有一定程度的投入,实现了水的梯级利用,排水做绿化和循环水串级使用,节水效果较为显著。 因此,在一定层面上,大型化工企业虽然是化工企业,但是其节水的潜力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挖掘出来,如果实施阶梯水价,那么企业会陷入“高投入——高水价”的低效率陷阱,则可能会加重企业的负担,抑制企业的积极性。而对于一些低效率的小企业来说,对用水总量的控制可能更为有效。
(2)水的计量问题。国电兰州热电厂使用的水价为0.08元/吨,用水量为3200吨/时,总的用水量包括一次水的使用量和生活消防水的使用量。2013年,开始在入口对污水收取12元的排污费。这种入口计量收取排污费的做法是不严谨的,在实际操作中,作为供给自来水的民渠管道从自来水厂到目标企业是有损失的,但是因为入口计量的标准使得这部分计量损失由企业来承担。企业和自来水厂之间因为管道维护的问题而存在矛盾,因此在制定用水计量的过程中应该将计量过程中的损失考虑在内。
四、兰州市节约用水制度的对策建议
(1)编制城市综合节水规划
节水规划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思路和重点,应该本着“规划先行”的原则,兰州市应当将节水规划作为未来城市节水的“科学指南”和构建节水型城市的“行动纲领”,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用水方式为突破口,以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为支撑,三位一体地探索兰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的具体方案。同时,批判地借鉴一些其他地区的节水规划,如日本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美国和以色列的经验也表明,一个完善的城市节水规划能有效地提高一个地区的节水水平。
(2)完善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
2002年的新《水法》明确提出了总量控制和定額管理,2006年,又颁布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的管理条例》中的取水许可就是国家实行水资源的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的一个具体的实践。作为一种对水资源的动态管理方式。受一些主观因素的影响,总量控制法缺乏科学性;受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定额管理易造成水资源的非生产性配置,使二者无法协调。因此,在制定各行业用水定额过程中应该通过水资源总量编制和定额的编制技术来达到二者的统一。
(3)完善用水计量制度
用水计量制度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计量收费制度的基础。正确的计量用水量是节水的第一步,在具体的实践中,不仅要对用户的用水量进行计量,而且应该按照计量的用水量进行不同梯次的收费,这有利于节省用水的开支。根据不同的用水量用户采用不同的计量收费制度,在定额内采取平价制度,当超出定额用水量时,实行超定额累计加价制度。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尤其是企业与自来水厂之间存在用水计量范围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对管道损失计量做出明确的规定,不断完善用水计量制度。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
水资源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是否完善关系着一个地区供水的稳定程度,因此需要尽快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水突发事故的准备。另外,还需完善水质监测制度,构建信息共享机制,需要尽快地完善水资源质量监测制度,引入诸如非政府组织、科研机构等独立的第三方定期对水质量进行监测,并及时将监测结果公之于众,让公众积极地参与到监督的行列中来,实现信息的透明化,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共建绿色健康的节水型社会。(作者单位: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陈莹,赵勇等.节水型社会评价研究[J].资源科学,2004,26(6):83-88.
[2]褚俊英,王浩等.我国节水型建设的主要经验、问题和发展方向[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7,1:11-16.
[3]姜蓓蕾,徐澎波等,南京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成效分析[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12,12:59-65.
[4]李有生.农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经济分析[D].南京农业大学,2004,04.
[5]郑航.初始水权分配及其调度实现[D],清华大学,2011,05.
[6]胡洁,徐中民等.张掖市水权问题初探[J].人民黄河,2013,35(3):36-38.
[7]陈丽,司训练.水资源定价理论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7,02:72-76.
[8]刘世庆,许英明.我国城市水价机制与改革路径研究综述[J].经济学动态,2012,01:91-95.
[9]严冬,王修贵,张乾元,刘丹.国外节水制度建设[J].节水灌溉,2004,04:47-52.
[10]江平.借鑒国外先进经验发展西部节水农业[J].农村经济,2006,09:12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