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平
(江苏省水利厅,江苏 南京 210029)
2014年,全省水利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以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为总揽,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保持良好态势。
一是重点水利工程加快建设。新一轮治淮入江水道整治、洪泽湖大堤除险加固、分淮入沂整治等工程全面推进。川东港拓浚年度工程开工建设。沿海水利泰州引江河二期工程高港枢纽二线船闸通过水下阶段验收。太湖治理新沟河工程年度方案加紧实施,七浦塘整治工程顺利推进,东太湖治理工程按计划基本完成。长江治理工程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大型泵站更新改造、重点区域治理以及城市防洪等工程按计划推进。
二是农田水利建设提速增效。到目前已完成投资105 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07 亿元的98%。农村河道疏浚、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建设任务超额完成,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66·万hm2(55 万亩),旱涝保收农田面积6.66·万hm2(100 万亩),节水灌溉面积13.33·万hm2(200 万亩)。新一轮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深入推进,预计全年可完成462 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任务。六大片区水利帮扶和移民后扶力度进一步加大,建成了一批惠及民生的工程项目,显著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水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推进。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体系,我省在2013年度全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经国务院审定为优秀等次。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和节水载体建设全面展开,年度20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全省70%以上的市县建成第二水源或应急水源。积极开展通榆河清水保障前期工作。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9 个国家级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完成,18 个省级试点建设方案批复实施,年底将推出首批50 家水美乡镇、500家水美村庄;扎实开展“美丽库区、幸福家园”、水利风景区建设工作。
四是河湖管理和保护全面加强。省管湖泊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得到强化,以河长制为核心的河道管理体制机制已经建成,727 条省骨干河道1212 个河段基本实现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四落实”,581 个河段实现社会化管护。重要河湖巡查监测实现全覆盖,完成全省水域面积监测并发布成果。出台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的实施意见,成立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联合四部门下发《关于禁止在洪泽湖水域采砂的通告》,洪泽湖采砂管理秩序初步好转,同步启动骆马湖禁采工作。继续推进太湖水环境治理,2008年省政府部署用5~6年时间完成清淤任务3500 万m3,截至今年已完成太湖生态清淤122 km2、3669 万m3,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五是防汛抗旱防台风应对有力。全面启动江水北调、江水东引和引江济太三大系统引江调水,累计调水130 亿m3,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南水北调和江水北调工程联合调度运行,圆满完成国家防总要求向南四湖生态应急补水8000 万m3的任务。积极应对第10 号及16 号台风不利影响,切实保证汛期安全平稳。全省累计避免粮食减收94.1 万t,减灾经济效益32.2 亿元。
六是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开局良好。出台深化水利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要点,部分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省级水行政审批事项由年初29项精简至12 项,编制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各地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创新水利建设管理,制定出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试行办法》,部分水利工程试行代建制。强化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省辖市实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全覆盖。
“十二五”即将进入收官阶段。今冬明春和2015年度全省水利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按照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继续深化水利改革,坚持依法治水,推动水利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水利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省政府加快水利建设的部署要求,2015年全省水利继续保持高强度、大投入态势,初步计划安排重点水利工程投资125 亿元、农村水利投资108 亿元,扎实推进新一轮淮河治理、太湖治理、长江治理、沿海水利等7 个方面重点水利骨干工程建设,防洪减灾和水资源保障工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全面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灌区节水改造、规模化节水、中小河流重点县、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9 个方面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完成土石方6 亿m3,修建小沟以上建筑物6 万座,新建防渗渠道5000 km,努力打造功能齐全的现代水利工程体系,进一步增强农田水利灌排综合能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新一轮治淮要完成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基本完成洪泽湖大堤加固、分淮入沂整治工程,加快建设川东港拓浚工程。长江治理要继续实施长江堤防能力提升、干流河道整治及崩岸应急防护工程,完成滁河及水阳江治理工程。太湖治理要全面建设新沟河工程,力争启动新孟河、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沿海水利要完成泰州引江河二期工程,启动实施蔷薇河、灌北干渠、东门五图河、遥望港等输水支线工程,开工建设九圩港泵站工程,继续实施海堤巩固等工程。黄河故道水利治理要基本完成中泓贯通徐州境内工程,全力推进淮安、宿迁、盐城境内工程建设。中央投资民生水利工程要基本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大型灌排泵站改造和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建设七浦塘、射阳河整治工程,启动实施灌河、新洋港治理工程,加快建设大中型病险水闸加固等工程。重点区域治理要继续实施跨市跨县骨干河道治理、区域水资源水环境以及省辖城市防洪建设,加大水资源保护及水生态治理力度。
(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整合资源、连片治理”的原则,抓好75 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项目建设。完成9 个大型灌区和7 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年建设任务,完成4 个规模化高效节水、18 个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40 万hm2(51 万亩)、旱涝保收农田面积(103 万亩)、节水灌溉面积202 万亩)、旱改水面积20 万亩)。
(三)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完成11个中小河流重点县项目建设,综合整治县级河道38 条、乡级河道463 条;疏浚整治农村河道土方3 亿m3。认真开展“水美乡村”建设活动,新增100个“水美乡镇”和1000 个“水美村庄”。
(四)服务民生水利实事。按照城乡统筹区域供水与农村饮水工程同步实施的要求,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铺设农村供水管网3 万km,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确保完成300 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任务。抓好黄墩湖滞洪区等六大片区水利帮扶工作,做好水库移民和“两湖”搬迁群众扶持政策落实,加快帮扶工程建设。完成6000 座农村小型公益性桥梁更新改造任务。
(五)水土流失治理。以生态型、清洁型小流域为重点,加强山丘区和平原沙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完成17个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项目,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5 km2。建成一批水土保持监测点,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的发展趋势。
(六)水利改革创新工程。重点围绕事权划分、理顺体制和规范管理,逐步厘清工程建设管理、农田水利建设等权责;总结试点经验,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和南水北调水价改革;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启动河湖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与确权等重点改革工作。
当前,正值水利建设的黄金季节,各地要抢抓有利时机,全面组织发动,迅速掀起冬春水利建设高潮。
(一)目标任务落实要到位。各地要围绕水利现代化建设目标,坚持规划引领,突出战略谋划,细化落实2015年水利建设的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建设计划,分解建设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建立责任体系。各级水利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程建设的重大问题,搞好组织发动,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当前要充分利用冬春有利时机,加快在建工程建设,抓好水毁工程修复,特别是堤防、农田灌排和水源工程,要倒排工期、节点控制,为明年春耕生产和安全度汛打下坚实基础。
(二)项目前期工作要到位。各地要加大前期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提供支撑和保障。要推进前期工作制度改革,全面实行项目设计招标,提高设计、咨询、审查质量。要主动加强与环保、国土、建设、规划、地震、文物等部门沟通,保障重大项目报告及时报批,为项目尽早立项创造条件。凡是列入2015年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的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审批要在上半年完成。对已批复的项目,要提前开展征地拆迁等开工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三)资金筹措要到位。认真落实水利投入的各项政策,保证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有效增长。加强各项水利专项资金征收管理,确保足额征收、专项使用。要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积极拓宽水利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水利建设的信贷支持,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对效益明显、受益范围明确的农田水利工程,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措施,调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积极性。省厅将继续会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水利投入政策、水利工程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审计督查,并将督查考核情况,与项目立项审批、省级以上投资计划安排实行严格挂钩。
(四)监督管理要到位。各地必须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制度;要把好安全监督、施工图设计、重大设计变更、合同管理等关键环节,落实工作责任,管好用好水利投资,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干部安全”。各县(市、区)要全面推行项目公示制度和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农水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2015年是我省水利建设的又一个高峰年,全省水利系统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按照徐鸣副省长重要讲话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省水利现代化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