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桃桃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命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多年来,山西省阳城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探索创新,精心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六项机制,不断提升”三资”管理水平。
2005年,山西省阳城县各乡镇就依托经管站成立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优秀会计人员,专门负责村级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实行“四统一”:统一银行账户、统一核算、统一人员、统一管理。2009年,阳城县又完善了会计委托代理办法,为保证村级资金运行安全,要求各乡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以村为单位设置银行账户,实行了以印鉴分管和“审”“计”分离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制约制度。2010年,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乡镇设立“三资”监管委员会,“三资”监管委员会主任要由乡镇长担任,副主任由乡镇纪检书记担任,经管站挂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牌子,抽调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从事这项工作,承担日常工作。县里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与县农廉办合署办公,把“三资”管理工作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以管理促廉政,以廉政强“三资”,不断加强对“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全县农村”三资”委托代理乡镇达100%,村覆盖面达98%以上,阳城县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信访明显逐年下降。
蟒河镇是阳城县的一个山区乡镇,经济比较落后,原先37个村,村村有会计,但会计业务水平不高,农村财务包包账、断头账时有发生,财务信访问题严重。为扭转这一现象,规范财务管理,该镇于2002年就开始探索会计委托代理,取消村会计,设置村报账员,实行电算化记账,在2009年又取消了村级报账员,实行联村会计,由乡镇服务中心会计人员直接报账、记账、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不仅大大提高了会计业务水平,而且节省了村级支出。
实行会计委托后,为了解决在农村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资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建立了农村小规模工程集中招投标和大额物资集中采购两项制度,乡镇成立小规模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凡工程项目在50万元以下、装饰装潢工程金额较大的经乡镇组织监督实施招投标。对村集体采购物资数量较大、一次性支付金额较大或年累计采购量较大,严格实行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制度。如蟒河镇邢西村,因修建水库占地,需要砍伐一批树木出售,村里计划3.5万元出售,村里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公开拍卖,经过16次的激烈举牌竞价,最后以6.06万元成交,仅此一项就为村集体增加收入2.56万元。蟒河镇自2010年以来,通过小规模工程招投标,项目预算资金535万,最后中标金额为351万,为村集体节约资金184万。
2000年阳城县开始推广农村会计电算化。2010年,借助山西省推行阳光农廉网有利时机,以现代科技应用为手段,以网络信息技术为载体,创新工作思路,整合管理资源,扩大信息容量,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两大平台(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监督平台),完善三项机制(会计委托代理机制、“三资”管理服务机制、流程化管理机制),构建四个系统(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系统、农村“三资”管理监控系统、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监管系统、涉农资金监管系统),搭起上连省、市,下通乡、村、农户,横贯涉农部门的信息服务管理框架,创建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制度+科技”的网络公开新模式。对阳城县农村三资管理全部实现了网络化监管。
随着财务软件的不断升级,不仅实现了财务收支逐笔逐项公开,而且对内部往来、大额资产变动、债权债务等相关财务情况也进行了及时公开。截止目前,阳城县100%的村“三资”管理情况实行了村务公开栏和网上同步公开,满足了不同文化层次人群的要求。2013年,又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对财务公开目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拓宽了公开内容,实行了点题公开、重点公开、专项公开等。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四项民主权利,解决农村在深化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健康顺利开展,2009年阳城县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的意见》,用“流程化”管住“随意性”,从强化程序监督入手,凡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经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公开招投标或集中采购、项目实施、验收决算、公开公示等九道程序,否则进行责任追究,使村级重大事项管理沿着阳光轨道运行,杜绝暗箱操作、一言堂等现象。
阳城县凤城镇岳庄村经过多年来坚持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近几年,村里计划修建陶瓷厂,岳庄村党总支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到联系户座谈走访、征求村民意见,在得到大多数群众赞成后,经村党总支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最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了同意修建的决议。村里还通过这种办法兴办了轮砖厂、编织袋厂等4个村办集体企业;大力支持和帮助村民办起了二砖厂、石子厂、预制板厂、花卉公司等10个民营企业,创造就业岗位1050个,使全村有劳动能力的村民,个个有活干,人人有钱挣。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为了规范三资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阳城县先后出台了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建立资金登记薄制度、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资源登记簿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等十八项管理制度。今年,阳城县又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企财村管的实施意见》,把村办企业纳入了民主监督和政府监管的范围。如凤城镇的东关村,在不改变企业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前提下,取消企业会计,建立村财务结算中心,以厂建帐,独立核算,集中结算。要求所有财务手续必须按照“企业负责人审核签字、村两委财务主管监督签章、村财务结算中心报帐”的程序走账,有效监督了厂长、经理,管住了非生产性随意支出,一些可支可不支的费用明显减少,成本费用也大大降低,彻底解决了集体财产使用的“两张皮”,提高了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率。以村办化工厂为例,2014年6月比上年同期非生产性支出下降15%。
2012年开始,我们积极开展三资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制定了包括机构人员、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实际效果等在内的10条三资管理示范村标准,两年来建设三资管理示范村50个,其中受县委县政府表彰三资管理先进个人50人,先进村10个,先进会计服务中心(经管站)5个,先进乡镇3个,起到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县级三资管理示范村凤城镇岳庄村,多年来坚持“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企财村管”、“阳光采购”等做法,带出了岳庄干部作风的大改进,带来了干群感情的大联通,有力促进了全村三个文明的大发展。十多年来,岳庄村未发生过一起上访事件,无一人到村委会闹事,未发生一起社会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走在了全县、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受到了习近平、何勇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