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执法网络宣传与舆情应对

2014-08-15 00:44:24刘燕美
水利科学与寒区工程 2014年4期
关键词:水务网民舆论

□ 刘燕美 李 鹏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革命的兴起,互联网早已进入千家万户,成为主流媒体之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网络舆论的作用日益凸显,更进一步增加了网络对全人类的影响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作为水行政执法部门,如何运用好网络宣传,把握住网络舆情,让网络舆论成为民意的“晴雨表”、社会的“黏合剂”、道德的“风向标”,促进水务事业良性发展,成为当今水行政执法部门需要深入探讨的课题。

一、网络宣传与舆情应对的重要性

1994年水利部将“中国水周”的时间改为每年的3月22日,与“世界水日”的时间重合,使各项涉水宣传活动更加呼应“世界水日”的主题。各地涉水部门每年此时都不遗余力地走上街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讲解涉水法律法规、节约用水知识以及防汛抗洪等常识。但受宣传经费、宣传时效、宣传范围等因素的制约,宣传的覆盖面仅限个别地区,宣传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当今网络的全民化普及使互联网成为了人们相互沟通最便捷的工具。网络宣传制作成本低、速度快、更改灵活,受众关注度高,传播范围广,不受时空限制,最重要的是网络宣传具有交互性和纵深性,使水法宣传更接“地气”,真正做到了与网民实时互动,及时正确引导舆论走向。

网络给人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网上恶意散布谣言、煽动不明真相群众、网上诈骗等等行为也危害到了国家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恶意散布重点江河流域被污染,饮用水无法正常饮用等,造成民众恐慌;编造虚假事实,恶语中伤 水行政执法人员造成负面舆论等行为,也给正常水行政执法埋下了隐患。

控制网络舆论成为假消息、谣言的“扩音器”,防止社会出现信任危机,就需要水行政执法人员加大网络宣传力度,由水务网络宣传部门及时有效的发布准确信息,让那些造假、恶搞、无中生有的“独家爆料”无处遁形。

二、水行政执法网络宣传与舆情应对的几点建议和对策

(一)水行政执法网络宣传要以情动人。实行人性化网络宣传,最大限度地确保宣传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北京市水务局官方微博——水润京华,在两会期间直播“水务两会”,倾听群众呼声,反馈群众意见,用户点赞数、评论数均超百,用户转发量超千,营造了较好的舆论氛围,对各地水行政执法网络宣传部门起到良好示范作用。水行政执法网络宣传人员要进一步规范回答的方式、语言,真正牢记“网络即窗口,人人是形象”的宣传理念,在网上回复解答相关问询时,注重官方形象,以耐心、热心、真心的态度,给网民满意回复,做到回复每一条留言都让网民朋友们感觉到水务人员的真情实感。

(二)水行政执法网络宣传要以小见大。网民朋友们的留言大多数为自身利益诉求或身边所遇到的问题,所表达的内容可谓五花八门,所提出的问题大多也较为直观,其中也包括许多对水务执法部门的新期待和新要求。针对此类问题或建议,宣传人员不能仅仅就事论事,要深入分析提问者的意图,并用发散式的思维回答问题,由小事入手,普及涉水法律法规,详解工作职责与执法流程,做到回答深入浅出。如,每逢汛期总有热心群众或网民朋友询问每日水位及防汛应对情况,水行政执法网络宣传人员若只是回答当日水情并无不当,但若能在回复中预测明日水情并告知天气、出行情况及洪水来临等相关保护措施,则更能得到网民朋友们的鼓励和赞扬。

(三)水行政执法网络宣传要以案论法。水行政执法网络宣传要以网络热点事件为突破口,通过深层次多角度的剖析与互动,达到宣传涉水法律法规、维护网络舆论稳定的目的。如在微博曾引发全国持续关注的某市“猪三角—江中死猪事件”,已成为当时微博十大热门话题之一。该地水务部门积极应对的同时,各地水行政执法网络宣传部门应以此为契机,以向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残土等废弃物为例,详解相关涉水法规,公布水行政执法办案流程及处罚依据,起到提醒、预防、警示作用;该事件还涉及环保、质监、公安等多部门职责,水行政执法网络宣传部门还可以利用网络,向广大群众宣传各部门相关职责及联合执法的程序,以便网民监督;该事件还涉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相关水务宣传人员都可以据此详解哪些事项属于公开范围等,以便广大网民积极行使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上海水务海洋发布(上海水务局官微)在该市民微博投诉所在小区自来水水量小、水质差,物业未能及时解决后,立即派自来水公司进行抢修,于第二天凌晨恢复正常供水。并发布长微博详细解释了抢修经过和调查结果,希望该住户理解,得到广大网民的一致好评。只有这种以事实说话,用案件解释法律,真正做到百姓无小事,重视网络上每一条投诉和建议,才能得到广大网民朋友们的积极回应。

(四)水行政执法网络宣传要以诚辟谣。网络本身是一个虚拟的社会,每个人都不必为自己所发布的消息负任何责任,这就给网络谣言的滋生提供了便利条件。水行政执法网宣部门应以“诚”来突破网络谣言的困境。

1.诚即诚实,水行政执法网宣部门对于网民的提问应据实相告。网络谣言的产生,往往由于信息不对等、有关部门遮遮掩掩而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以煽动不明真相的网民,引发群体性事件。对于网民的提问,在不涉及公共利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应将该部门所掌握的情况详细告知。如笔者所在城市2013年遭遇自1998年以来的最大洪水,市民经常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询问水位上涨情况及处置措施,我局网宣部门都以实时数据相告知,并说明我市目前防洪能力足以应对洪水过境,市民们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得到详实的解答,并未感到恐慌,在汛期来临时也和往常一样生产生活,社会秩序未受到洪水的丝毫影响。

2.诚即诚恳,水行政执法网络宣传人员在回答每一位网民朋友的提问时应做到态度真诚恳切。网络是一个平等的虚拟社会,并没有官阶、职级的高低之分,网宣人员的每一条回复都应以“您好”开头,以“谢谢,再见”结尾,只有取得了网民朋友们的信任,才能通过网络说明事实,澄清真相,梳理情绪,引导舆论,解决问题。如,我局门户网站上“政民互动”专栏中开设了网上投诉,一位热心网民留言自己为本市市民,游泳爱好者,看到江边无证渔船繁多,向我局举报,希望我局能加大监管力度。我局接到举报后,发现该问题不属于我局管辖,但我局并未对此事置之不理,而是立即进行回复:“您好,您的投诉我局已收到,您举报的问题属于渔政部门管辖,请向相关单位投诉,谢谢,再见。”

3.诚即诚信,《左传》云:“信,国之宝也。”诚信虽然属于道德范畴,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诚信就是水行政执法宣传部门在网络上的“身份证”。若想取得网民朋友们的信任,必须讲信誉,言必行、行必果,一诺千金。而如何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着力解决民生难题,提高水行政执法部门的网络公信力,还得从现实入手。水行政执法部门的各级领导干部应经常上网了解民意,建立网络信息分类管理、反馈解答网络问题的长效机制,把群众呼声当作本职工作的出发点,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当作最高标准。通过网络将民生热点问题化为工作的动力,诚心实意地解决群众所关心的各类问题,才能获得网民朋友们的真心拥戴,筑牢引导网上舆情的社会基础。

(五)水行政执法网络宣传要以理服人。网络宣传与舆论引导应以和谐讨论为根本,作为水行政执法部门更要利用法律、政策、道理来讲明事情的原委、问题的利弊、应用法律的依据。对于一些具有事实依据的“负面”留言不能一味地删除、封堵,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也正是有了网络,才给百姓们提供了沟通交流现实生活诸多问题、情绪、诉求的场所,这些在网络上适度反映,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改善社会情绪,具有良好的积极作用。水行政执法网宣部门的工作重点也在“疏导”而不是在“堵塞”,越堵塞越容易形成“舆论的洪水”,在问题出现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该及时予以解释澄清,还事实真相,解大众之疑惑,摆明事实道理,才能避免被心居叵测者利用,以防社会舆论偏离正常航向。

结束语

网络既是社会情绪的“减压阀”又是社会危机的“放大器”,因此,水行政执法宣传人员面对网络舆情既要积极应对又不能唯“网络是从”。网络时代的水行政执法人员需要提升应对网络热点事件的能力,善于倾听“网络民声”, 着力解决“虚拟网络”上的民生难题,净化规范“网络环境”,有效地引导公众理性表达意愿,这在网络时代已成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重要条件。相信只要水行政执法部门科学应对,善于运用,蓬勃发展的互联网将为实现公众有序参与、水务部门汲取民智提供一个重要平台,最终成为水行政执法部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维护水务事业良性发展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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