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探索建立生猪出栏价格和市场猪肉价格的双向监测机制,摸清生猪养殖业的季节变化规律,切实加强宏观调控的精度和准度,既要防止“肉贵伤民”,又要杜绝“猪贱伤农”。
二是合理控制规模,根据供需变化合理规划养殖业发展规模,避免一味地求大求全,对规模较大的生猪养殖单位的审批、立项要更加谨慎,防止跟风而起、盲目上马。
三是拓展融资渠道。资金紧张、还贷压力大是部分生猪养殖户“豪赌”生猪价格走势、逆势扩大养殖产能的重要动因。建议畜牧及金融主管部门适时出台政策措施,丰富涉农贷款种类,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为养殖户及时“减负”。
四是强化技术指导。农业及畜牧科研机构要加强与基层养殖单位的沟通和联系,提高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强业务培训和生产技术指导,全面提升生猪养殖业的科技含金量。
五是完善保险制度。政策性养殖险品种设置不合理、赔付周期长,是基层养殖户反映较多的问题。建议农业、畜牧、财政等有关政府部门加强与保险机构协作,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丰富农业保险,特别是养殖险品种;适当提高财政补贴和保险赔付额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探索建立保险赔付准备金制度,有效缩短赔付周期。(本刊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