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爱英
(中共宿州市委党校,安徽 宿州 234000)
三农是指农村、农业、农民的总称,在这三个范畴内所反射的问题就是三农问题。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的发展,农业的兴衰,农民的生活关系着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关乎民族复兴,关系国富民强。农民增收问题、农业增长问题和农村稳定问题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所在。
“三农”问题有其发展的历史。自我国成立60年来,不同时期呈现不同的特点,解决三农问题的任务也各有差异。在改革开放以前,统购统销制度成为农业问题的基本核心问题,人民公社制度和户籍制度的存在,牵系着农业人口的流动,农村和农民生活相对稳定。农村所呈现的平均主义较之城镇发展并无明显差异。20世纪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应运而生,它的发生直接解决了我国人民公社制度所产生的激励问题,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兴起,农村劳动力的社区化流动形成。市场机制的引入和调节,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和农民流动的可能性。由于经济的发展,使农村社会实现进步,并向民主管理发展,而这一阶段的文化却相对较为落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经济体制发生转轨,经济转型期加快了中国现代化进程,三农问题在交错情况下,矛盾突显。农业过度生产,农村劳动力过度循环,农产品跨区域流通,农民工大批量涌入城市,等等,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农业收入下降,从某种程度上减缓了农村社会的城市化进程。由于矛盾的突出,人们开始有意识的关注农村领域,以农民、农村、农业三个层面代指中国的“三农”问题。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源泉,农民的收入与土地紧密相联,如何科学合理可持续的利用土地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所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转型期被引入到农村,以合理、科学的推动作用扩大土地的利用率。它强调了土地的集体所属权和农民使用权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充分强调国家满足农民对土地的需求,这一举措从根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对土地的束缚,平均主义被打破,也极大的调动了农民自主生产的积极性,尤其表现在确保粮食质量的前提下增加粮食总产量问题上,实现了中国农村问题的第一次飞跃。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中国作为世界的一部分,WTO的加入,使中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时俱进,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市场经济体制的引入取代了计划经济的地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存活土壤受到威胁,供需之间平衡,结构性过剩等等都使农民土地所产受到影响。2004年起,我国的粮食购销市场已经由国家整体把持规划到全面开放,营销渠道多元化。农民土地收入无法得到基本保证,市场经济的开放性,使农民对土地依赖性发生转变,命脉的根本性地位得到动摇,土地浪费现象严重。
(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暴露的不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土地划分是以人为基础,按照人均三亩地划分土地。农业本身具有分散性特点,集中在以家庭为单位的手工劳作,是小农经济的体现。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是市场的主体,农民既然看农业,也要看市场,这就要求农民必须进入到市场所需范围内才能确保收益平衡,但障碍太多,成本太高。农产品直接进入市场的可能性遭到阻碍,大大削弱了农民的积极性,谷贱伤民的现象连年发生。
(1)大力推动改革进程,对农民市场进行结构化调整。深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实现土地农民和集体承担相应的承包职责,互不影响。《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有效的保护当事人,并遵从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对于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是起到积极作用的。要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主体和自由度问题,就解决了三农的基本问题。首先,要保证农民进入市场。这就需要在农民阶层中成立农民组织,也可以使农村成为工人,通过内部分工合作,使农民能够享有市场信息,并享受土地收益,以决定市场定位和走向,同时也促进了市场的合理化。其次,要提高农产品品质结构。在确保农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将农村或者农业信息进行整合,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产销的有机结合,实现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刺激消费者消费。也就是说,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并由统一组织引导,销路打开,让农民放心生产。
(2)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效实施。农民问题决定着三农问题,是关键所在。在农民权利与义务间存在偏差时,解决三农问题就是要解决农民问题。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矛盾,积累了三农问题的严重性。资源配置的不合理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地区也严重不足。对于农民不公平的待遇影响着农民的安全感和国民归属感。因此,解决“三农”问题是城乡二元城乡协同治理的过渡段是实现的根本途径,以实现城乡一体化。合作治理的基本含义是保证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公平与和谐,给农民平等的国民待遇,以实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的基本权利,权利和利益是城市和农村居民之间的共享,不受任何职业,身份和文化的要求。这些基本的自由和平等权利的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3)将对农业支持系统纳入国家建设体系中来。我国虽然处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在世界范围内占有重要的经济地位。与发达国家美国、欧盟、日本等地区相比,中国农场经营规模很小,劳动生产回报率较低,农产品买方市场较之其他市场价格提升困难,风险大,这些都需要国家的支持。将农业纳入到国家支持系统中来,通过国家和政府的补给,以满足农民的需要,增加农民的收入,确保农业的稳定发展。
我国始终面临着如何化解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的使命。从实现持续发展和回应外部挑战的角度看,化解“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需要根据时代发展需求不断调整,以期通过完善的体质,构建农民持续增收,解决“三农”的根本问题。
[1]牛若峰.中国的“三农”问题:回顾与反思[J],古今农业,2010,(4).
[2]陈桂棣,春桃.中国农民调查[M],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
[3]郑有贵.“三农”问题:政策目标与实现路径的历史回顾[J],河北学刊,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