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华,王 鹏,赵永满
(石河子大学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0)
地膜覆盖种植栽培技术被誉为农业生产的“第二次革命”,新疆兵团自2 0世纪8 0年代初就开始推广使用该技术。被喻为“白色革命”的塑膜覆盖技术给兵团农业生产和团场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经济效益,并将继续发挥其优势,作出新的贡献。兵团赖以生存的一千多万亩土地,由于农用地膜本身材质难降解性,长期使用没有进行科学地管理与回收,导致大量的地膜残留,造成残膜污染;残留地膜不仅破坏土壤性能和结构降低了农田土壤质量,而且对作物生长发育、农事操作、土壤微生物及生态环境等均产生消极影响,最终导致农作物产量下降,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日益严重的危害,残膜污染已成为当前新疆农作物种植中的重要问题。因此,只有解决地膜残留问题才能保障新疆兵团农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目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制定了促进解决残膜回收的相关政策与激励机制。
(1)疆外省市残膜回收政策。疆外部分省市残膜回收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政策和措施是扩大应用耐候强力地膜、加快推广农田残膜机械化回收技术、示范推广控制农田残膜污染新技术、扶持培育残膜回收加工企业、实行地膜以旧换新政策、强化政府监管等等,并提出了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力度、逐步建立防治残膜污染长效机制。
青海省为了减少土壤白色污染,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青海省财政首次安排专项资金6 3 0万元,对每k g残膜补助1.5元,调动农民及涉农企业回收残膜的积极性。
云南省陆良县推广应用降解膜,由于降解膜的价格偏高,老百姓不容易接受,政府采取补贴差价的形式鼓励老百姓使用降解膜;制定农田残膜标准,同时制定鼓励回收和超量处罚的政策,使农田残膜污染问题的解决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吉林省共推广两万亩可降解地膜,通过示范带动,将继续扩大推广面积,力争在三年内消除非降解地膜。
呼和浩特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积极引导农民优化耕作制度、加强轮作倒茬,并通过玉米、小麦轮作倒茬减少地膜单位面积平均覆盖率,进而减轻残膜污染危害的同时,组织农机部门研制除茬、整地相结合的清膜机械;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和农膜残留标准,对农膜残留量要有明确规定,使残膜污染防治工作走上法制轨道。
甘肃省通过设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建设一批采用先进加工工艺设备、具备一定规模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的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企业及回收网点,配套完善相关的税收调节政策和监管措施,以逐步建立涵盖地膜捡拾、回收、资源化利用等环节,分工明确、相互支撑、相互约束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市场化运行机制;针对超薄地膜回收难的问题,为避免增加农民负担,对农民使用厚度大于0.008mm地膜所增加的投入成本进行补贴,从源头上保证农田残膜的可回收性。
(2)疆外省市主要采取的激励措施与手段:①扶持建设一批采用先进加工工艺设备、具备一定规模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的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企业及回收网点以解决残膜回收去处问题;②大面积推广使用可降解膜,从根本上解决农用地膜难降解的材质问题;③组织研制并生产清膜机械,从硬件上解决残膜回收难问题;④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鼓励生产使用较厚地膜,保证农膜的质量,为清膜机械作业提供条件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加大废旧地膜再利用率,2013年专门安排38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净土工程”,即回收废旧地膜,并补贴农户使用指定地膜,以净化农田、保护土地。据了解,“净土工程”结合国家农业清洁生产项目,启动设立自治区农田废旧地膜污染综合治理财政专项资金,今年在12个试点县市开展,通过以旧换新形式,向农户推广使用0.01mm以上厚度的地膜,并根据回收量给予从事废旧地膜回收的网点适当补贴;同时,通过贴息、减免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支持力度。今年,国家还计划在新疆投资7000多万元用于地膜回收,并新增2 7项目示范县(市)予以实施。
(1)地方县市残膜回收举措。玛纳斯县治理白色污染首次被列入考核乡村干部的责任状,要求各乡镇在棉花灌头水前必须全面揭膜,同时,县里还出台补贴政策,在残膜亩回收量达到2kg的前提下,每亩补助2.5元,仅此一项,全县2.6666万h m2棉花补助金就将达100万元。此外,完成残膜回收任务的乡镇,分别给予10000元奖励。为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效,县政府依次在各乡镇召开现场会,层层发动群众,广泛宣讲残膜对耕地的危害。春耕前,又适时开展全县农资大检查,严禁在县域内生产、经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薄地膜,引导农民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各乡镇还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土地承包合同》,明确了承包户对土地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清理残膜的长效机制。与此同时分片试种了66.6666hm2可降解地膜棉示范田,积极探索生物降解技术的实用性能。在组织好人工回收残膜的同时,购进机械残膜回收机,推广机械回收技术,县上计划给每个村配置3~5台残膜回收机械,3年内力争形成1000台的规模。
伊吾县将安排272万元实施“农田残膜回收”,以净化农田、保护土地。推广使用0.01mm以上厚度的地膜,并根据回收量给予从事废旧地膜回收的网点和个人适当补贴;同时,通过贴息、减免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扶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2)兵团地区残膜回收政策。兵团地区多实行抵押金制度,在每年的春播前强制性统一收取一定数额的残膜回收押金(抵押金为使用地膜的土地,如:每亩每年收1 0元),确保残膜回收不留死角;抵押金用于残膜污染治理工作的费用支出,承包户达到治理标准,返还抵押金;否则不予返还;另外,依据“谁使用,谁回收;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不收膜不播种、不揭膜不灌水、不清膜不耕地等类似等一系列强制性措施。
疆内地方市县启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为解决残膜污染做好经济保障;通过试点县市一步步开展残膜回收工作;通过以旧换新形式,向农户推广使用厚地膜,并根据回收量给予从事废旧地膜回收的网点适当补贴;同时,通过贴息、减免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支持力度。
目前新疆兵团还没有制定较为完善的回收残膜的长效机制,存在以下问题:残膜的去处问题还得不到有效解决,残膜回收机械也还没有有效推广,农用地膜的质量也得不到保障等,加之农户对废旧地膜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认识不足,残膜污染将会更加严重。
(1)扶持政策。兵团应积极扶持建立残膜收购和再加工企业,使残膜资源化,能够循环再利用。①应在各团场设立残膜回收网点,适当提高残膜收购价格,每年适时进行残膜回收,引导和动员职工清理残膜,积极交售残膜,保障再加工企业原料的供应。②兵团应对残膜再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打开销路,保障再加工企业的经济效益。③兵团应从信贷、土地、税收、厂房建设和购置新型环保设备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2)激励政策:①制定残膜回收标准(如:回收的残膜量不小于地膜的投入水平),对回收合格的团场、个人给予奖励,相反,予以严惩。②制定残膜回收机的作业标准,对残膜回收机的研制、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按照残膜回收机实验效果与推广适用机型的数量给予奖励。③制定农用地膜的强度、厚度标准,对生产、销售高强度、高厚度地膜的企业、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相反,予以严惩。④根据残膜回收再加工企业、收购网点的规模制定处理残膜的标准,对于达到标准的再加工企业、收购网点给予奖励。
(3)补贴政策:①每年在秋收后会在各个团场定点收购滴管管带或是以旧换新政策满足农业需求,同样每年在春播前,团场职工可以利用回收上来的残膜换取新地膜用于农业生产,对于销售单位及地膜生产企业的损失应由兵团给予相应补贴。②兵团应向农户推广使用标准地膜,甚至厚度在0.0 1 m m以上的高强度地膜,为了不增加团场职工的成本投入,兵团则给予相应补贴。③兵团应结合目前农机购置补贴,适当提高对残膜回收机的补贴标准,减少购机的办理手续,增大购机补贴的受益人群。④兵团应给予进行残膜回收的团场职工给予相应补贴(如:残膜回收机作业费等)。
(1)技术创新机制:①机械回收残膜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兵团应加快研制成熟适用的残膜回收机具,解决目前残膜回收机具存在的缠绕、分离、自动卸膜、成本高及效率低等主要问题,并尽快组织生产,逐步在全区应用推广,以解决残膜污染现状。②兵团应开展绿色环保型地膜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以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传统的聚乙烯地膜及消除由废弃地膜造成的农田白色污染,必将是农业农用薄膜的发展趋势。③兵团应通过粮棉轮作倒茬措施来改变农作物的种植模式,在不影响单位面积种植、产量的情况下间接减少农用地膜平均覆盖率,也能够减轻地膜残留。
(2)回收再利用机制:①以减少农用地膜投入量为原则,兵团应提倡“一膜多用”,即重复利用,依据补贴政策,推广使用高强度地膜,在第一年使用后针对韧性好、厚度适中、抗老化能力强的地膜产品基本没有破损,来年可继续使用,这样减少了地膜投入量。②治理农田残膜污染工作依据“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兵团应结合扶持政策,通过技术的引进与创新,利用残膜研制并生产如防渗板材、合成材料、管材等产品,变废为宝加以利用,使废旧地膜资源化能够循环再利用。
(3)监督机制:①兵团必须要强化地膜产品和销售市场的监管,生产农用薄膜的企业、厂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或经营,规范原料供应和质检过程,利用法律法规等手段来限制超薄膜和劣质膜的生产和销售,以此确保产品质量。②兵团还要加强地膜专用树脂母料的生产和研发,解决地膜生产母料不足而导致地膜产品质量不稳定的问题,监督地膜生产企业所用母料是否合格,提高地膜的质量,从而实现从源头上控制地膜污染的形成。③当地农业环保、农业部门应对已建或新建的农用地膜收购单位、个人或再加工企业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4)回收考核机制:①师、团场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地膜污染的调查研究,摸清地膜污染的范围和程度,建立治理残膜污染监督检查小组,制定农田土壤地膜残留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和定期发布残膜污染治理状况公报。②师、团场负责残膜污染治理部门应当建立治理残膜污染土地情况统计制度和档案制度。负责农业生产的部门和生产单位应当把,治理工作完成的好坏,应当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针对新疆兵团残膜的去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残膜回收机械得不到有效推广,农用地膜的质量的不到保障等等一系列问题,通过对残膜回收政策进行对比分析,提出了回收政策机制的建议,为有效治理残膜问题提供了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