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推进文明河南、美丽河南建设,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14年4月开始,省水利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第二批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申报工作。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和专家评议意见,省水利厅决定新乡、驻马店2市和汝州、兰考、固始、禹州、鄢陵5县(市)为河南省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和第一批相比,第二批试点新增了县域水生态文明建设。至此,全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已达14个,其中,郑州、洛阳、许昌、南阳、焦作5个省辖市为国家级试点,安阳、鹤壁、新乡、驻马店4个省辖市,固始、汝州、兰考、禹州、鄢陵5个县(市)为省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