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在生活中的应用也日趋普遍,网络媒体已被公认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各种社交软件的不断更新、论坛类网站的发展和新闻跟帖的常态化为各类信息在网上的传播提供了平台。网络传播具有信息量大、内容丰富、传播和更新迅速、跨越国界、检索方便、易复制、多媒体、超文本、交互性强等诸多优越性,并在总体上形成一种散布型网状传播结构,提高了传播速度、扩大了传播范围,网络传播的交互性使得公众享有极大的选择权和主动权。[1]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发展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新的路径,而网络传播的优越性更是对谣言的扩散起到极大的推助作用。谣言是指在人们之间私下流传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2]在互联网时代谣言极易与网络舆情相互作用,从而引发相应的社会问题。
网络舆情是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的,公众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3]由此可见,网络舆情的产生和发展要有一定的对象,也就是说公众需要针对某类事情或是某种情况发表意见,进而形成舆情。而谣言的传播,恰恰为网络舆情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话题,为公众意见和情绪的表达提供了相关的对象和切入点,是引发舆情的导火索和舆情的推助剂。同时,随着人们对谣言关注度的不断提高和谣言的发展变化,谣言会造成网络舆情影响范围的不断扩大,并有可能影响舆情的发展方向。由谣言引发的网络舆情,能够体现公众对此类问题的态度,而谣言的不断传播和发展,也可能使公众对相关问题的态度发生变化。
网络舆情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场所,而随着舆情的发展变化,可能会形成新的谣言并扩散和传播,使得谣言的影响扩大升级。随着时间的推移,舆情话题构成不断的变化,话题受社会关注的程度不断变化,关注的焦点也不断变化。[4]在此过程中,谣言也应网络舆情的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并为了实现提高公众关注度、煽动某种情绪等目的,衍生出新的谣言。群体极化效应是指当想法相似的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最后得出的结论会比交谈之前的想法更加极端。[5]在网络舆情的环境中,由于公众具有相似的态度和观点,谣言的群体极化效应更容易发挥作用。公众对于某一问题的态度从半信半疑转为坚信不疑,其想法也变得更为极端。公众一旦相信了某种谣言,将谣言内化为既有观点或“知识”,谣言的传播就更为迅速,并且很难让公众放弃对谣言的信任而接受事实,其行为也不受理性的制约。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矛盾和社会问题凸显。近年来,涉及食品安全、居民住房、社会公平公正等与公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负面报道及相关问题不断增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并对政府的公信力有所削弱,公众对于此类事件也产生了消极的认识和态度。谣言的兴起和传播,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与人们既有的认识和经验相符合,[5]而在具有相似认识和观点的公众集合,即网络舆情的情境下,谣言更是找到了与其产生与传播相适应的环境。决定谣言的公式为: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程度,[6]对于关乎公众日常生活和生存安全的谣言,其重要性程度增加,必然会加速和扩大谣言的传播,也会对网络舆情的影响起到扩大作用。同时,由于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互联网传播的信息量大、内容丰富、操作便易,其表现形式多样化,往往是文字、数据、图像、视频等多媒体的呈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谣言的可信性,并对公众情绪的激发起了很大的作用。而谣言在社会环境中的受关注度部分取决于其能否激起人们情绪的能力,能够有效地激发人们情绪的谣言更容易被传播。[5]非理性情绪在网络舆情中的扩散,可能引发突发性群体事件或引起大范围的恐慌,制造出应验的预言。另外,谣言并不完全是虚假的,部分谣言基于事实的要点或细节进行杜撰和加工,对某个事实进行断章取义的理解并传播,[5]在加大其可信度的同时加深对网络舆情的影响。
由此可见,谣言与网络舆情相互作用,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发展是二者在相互影响中循环上升的过程。谣言的产生和传播可能会形成相关的网络舆情,而舆情的发展和人们关注度的提升可能加快和扩大谣言的传播或是形成新的谣言,在产生新的话题的基础上,网络舆情随之发展,其影响力随之扩大,以此相互影响、循环上升,直至网络舆情消退。
谣言有其产生、发展、高潮和消亡的过程,但在一般情况下,网络舆情不会随着谣言的消失而终止,其所反映的问题与相关的政治态度会表现在其他领域或论题上,或是会由此衍生出新的论题。关注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可以及时发现社会问题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另外,关注谣言传播过程中网络舆情的发展方向也对谣言的治理和应对有重要意义。
对于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给予足够的关注,能够对公众所关注的谣言进行实时的监测、控制与治理。如因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而引发的抢盐事件,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在给予高度重视的基础上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普及相关知识,使得谣言不攻自破,舆情得到有效控制,抢盐风波得到妥善的处理。对于那些对公众生活和工作有重大影响的谣言进行及时的辟谣,可以保证公众了解事实真相,倡导公众理性行为,引导网络舆情朝着良性方向发展。这保障了公众言论和行为的理性化,为公众正确认识社会现实提供了依据,更培养了公众不盲目相信和传播谣言、不盲目跟风、不随意发表不实言论的良好习惯。对于公众理性、健康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方式的养成具有重要作用,也对安全、稳定的生存环境的建设有重要意义。另外,关注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对良好的互联网环境的构建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种网络谣言的发展和传播使得网络上充斥着各类虚假、消极和煽动性的言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在不知不觉中得到扩散和传播,个别素质较差的网民在发表自己观点时不注意文明用词,某些网民态度和言论偏激,更有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在网上大肆传播反动言论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而这对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网民的人生观、价值观塑造和良好的行为养成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对于谣言的及时治理和对与此相关的网络舆情的适时引导,能够加强对网络环境的监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谣言的产生和传播,过滤和减少互联网上的不良信息,引导网络舆情的健康发展,使得网民科学、理性的发表意见,形成网络舆论的良性循环,为公众构建和谐、健康的上网环境。
1.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谣言的传播和扩散对于公众的正常生活有一定的冲击作用,如果谣言在公众之中引起恐慌,恐慌情绪会迅速从一人传至另外一人,[5]而以先进的网络技术为载体,这种传播的速度和范围更是呈几何倍数增长。同时,谣言在网络舆情的传播环境下,参与讨论者具有类似的信仰和观念,使得社会流瀑现象和群体极化效应更易发挥作用,容易导致公众的理性的失控,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冲击。基于谣言而形成的网络舆情,大部分带有负面情绪,对其进行重点关注能够及时监测和控制网络舆情的发展态势,对将要产生或已经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进行疏导,减少冲突或消减冲突的危害性,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2.了解公众所需所想,加强工作的针对性。人们对谣言的关注程度受其已有观念的影响,公众在现实生活中关注的问题会映射到其网络行为中。而互联网又拥有比较自由的言论环境,不少公众习惯通过博客或其他网络社交工具就其关注的社会问题发表个人的真实看法。因此,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公众所关心的问题,通过先进的数据挖掘技术,公众对某一问题的态度也能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预测。这能够有效地帮助政府了解公众的所需所想,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及时改进。有利于政府对于公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在工作中给予高度重视,对其存在的问题给予重点解决和改进,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针对性,提升了公众满意度,为公众与政府长效沟通机制的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3.树立政府威信,增强政府公信力。对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的关注和管控,能够及时了解公众关心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和利益矛盾的化解大有裨益。而一个能够了解民之所需所想,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高效型政府,必然能够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塑造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同时,对于谣言及不良言论的有效管控也体现出政府的魄力和工作能力,在治理谣言的同时,引导网络舆情的良性发展,提高政府所发布的信息的可信度,保证政府在危机事件处理中的话语权,树立政府的威信。
谣言的形成和传播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当其与网络舆情相结合,经过群体观点的互动,网络舆情的发展会变得更加复杂。经过网民生态理性、群体极化和沉默的螺旋效应的综合作用,网络舆情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其发展趋势也越发难以控制。[7]对于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的应对,要从政府和公众的不同角度出发,通过意识、治理平台和环境的建设三个方面,实现网络舆情的综合治理。
1.树立服务意识。从政府的角度出发,树立服务意识对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应对具有重要意义。服务意识的树立是应对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的基础,它要求政府工作人员从为公众服务的角度出发看待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反思,并针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积极地调查,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法和措施。这种从源头上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处理方式,能够根本性的解决网络舆情问题,消解谣言的不良社会影响。在感情上也更容易争取公众的支持和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部分恶性冲突事件,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2.培养责任意识。对于公众来说,树立责任意识要求公众在上网过程中理性的看待和传播各类言论,对于不了解其来源和真实性的言论不要随意相信和转发,更不要仅以自己的情绪和已有观念为出发点,制造和散播谣言。同时,在就某一事件或情况发表观点时,要本着对自己言论负责的态度,注意文明用词和对极端情绪的控制,不能因为网络言论的匿名性而减少自律。网络舆情的良性表达、破坏性谣言的消减和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的建立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而对自己言行负责的良好习惯和树立构建文明上网环境的主人翁意识,对于社会稳定的维护也有很大作用。
3.对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给予高度重视。从思想认识上对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给予足够的重视,是抓住时机,对相应网络舆情进行及时治理和引导的前提。对于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的重视,要求相关部门杜绝麻痹大意的思想,对于可能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的谣言的扩散和传播保持高度的警觉性与敏感性,积极预测舆情的发展趋势并及时采取行动。许多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形成是由于在谣言的传播过程中,忽视对舆情的积极引导,对谣言所产生影响的变化麻痹大意造成的。而对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的重视,不仅要求相关部门在高度关注热点问题的舆情发展方向的基础上,重视谣言及相关舆情的发展变化并做出及时处理,也要求对其所反映出的现实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网络舆情所反映问题的影响扩大化。
1.搭建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平台。“我们接受他人信念是因为自己对此缺乏相关的信息,特别是当我们对某则谣言的内容一无所知时,我们就更容易相信它”。[5]构建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平台的意义在于保障公众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实现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它能够使公众直接、便易地获取需要的信息,减少谣言的滋生。对于公众关心的重要事件,也能够进行专题报道并实时发布最新信息。建立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能够有效减少公众在信息获取上的不全面性和在日常生活中对信息来源的质疑。在有了权威的真实的信息获取渠道后,公众对谣言的关注和信任程度也会相应地有所下降,对于实现对谣言有针对性地治理和对舆情的良性引导有较大意义。
2.搭建谣言预警平台和网络舆情监督。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监督和预警平台的建设需要构建科学、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先进的网络数据挖掘技术分析海量数据,进行热点问题分析和预测。对于由舆情的易发领域,要给予高度的关注并时刻监测其发展态势,对是否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及后果的严重程度要做出准确地预测和评估。通过谣言预警和舆情监控平台的建立,分析谣言的关注度及与此相关的舆情的发展程度,对于超过预警线的舆情做出提前部署,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对舆情的有效管控。同时,在监督预警平台的搭建过程中,应注意各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保证对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的全局的认识和监控。
3.搭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平台。政府与公众沟通互动平台的建立,能够实现各级政府与公众的直接对话,公众关心和反应的现实问题能够得到更直接、更真实的反映,它能够有效地减少上传下达过程中的信息噪音,保证政府能够听到来自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声音,准确地发现急需处理的问题,在矛盾的化解和政策的制定上更好地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决策和日常工作的科学化,并保证政策的可行性和适用性。同时,沟通平台的建设使得公众能够更好地发挥参与决策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对于公众极端情绪的消减和舆论引导具有一定意义。这都能够有效地减少谣言的滋生,限制谣言的传播,对与此相关的网络舆情也能进行有效控制。
1.对网络环境的构建。谣言的传播及与此相关的舆情的发展方向与其所处的网络环境密切相关。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9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4.1%。[8]而网络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措施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发展,但还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网络技术和迅速扩大的网民规模。文明、健康的互联网环境的构建,需要政府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公众在上网过程中,要本着对自己言行负责的态度理性对待网络信息的观念,自觉维护网络环境。政府应当加强对网站、网吧的监管力度,使网络经营者树立守法经营的理念,并以技术的手段为依托,对各类不良网站和违法信息的发布进行实时的跟踪和严厉的打击,遏制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的恶性发展,实行网络实名制,加强网络管理,为公众创造文明、健康的上网环境。同时,可以充分发挥意见领袖和权威机构的作用,积极辟谣并引导舆情发展趋势,减少不必要的摩擦。
2.对制度环境的构建。制度环境的构建主要是从网络舆情的应对机制和对舆情反应的现实问题的解决角度对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进行治理。在制度环境的构建中,要结合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和内部合作交流制度,运用多方力量,保障舆情得到及时有效地控制。同时,要建立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处理跟踪机制,保证在舆情消解之后,其所反映出的问题能够得到相应的解决和改进,避免由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引起舆论恶化,减少由于同一问题多次引起影响较大的舆情现象发生。
3.对法律环境的构建。对于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的应对,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它为基于谣言的网络舆情的治理工作提供了基本的行为准则和依据。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因为对谣言的打击无据可依而困惑。因此,要尽快建立健全文明上网的法律体系,对于制造和散播谣言并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社会影响的行为予以严厉的制止和打击,从法律层面上对公众的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引导公众树立文明上网的自律意识。同时,法律的不断完善也能够保证执法者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严格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文明执法。
[1]匡文波.网络传播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卡普费雷·谣言·郑若麟,边芹译[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3]刘毅.网络舆情研究概论[M].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4]朱恒民,苏新宁,张相斌.互联网舆情演化的动态网络模型研究[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0,33(10):75-78.
[5]凯斯·R·桑坦斯.谣言[M].张楠迪扬,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
[6]胡钰.大众传播效果[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
[7]易承志.群体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变机制分析[J].情报杂志,2011,30(12):6-11.
[8]CNNIC:2013年第32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网民规模[EB/OL].http://www.199it.com/archives/132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