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当代意义与路径选择

2014-08-15 00:52:39邓锋琼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文明生态建设

邓锋琼

(兰州文理学院,甘肃兰州730020)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明提出来,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提升了生态文明的重要地位,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之中,使之成为“五位一体”发展布局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对国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生态文明的内涵

关于生态文明的内涵,目前国内有两种理解生态文明的思路。一种思路从解决人与自然的冲突入手,侧重将生态文明理解为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的进步状态,“生态文明则是指文明的一个方面,即人类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它是相对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而言的”[1]。这种理解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出发,将生态文明理解为人类文明的一个新维度,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并列。另一种思路从宏观视野和历史角度,将生态文明理解为一种全新的、高级的人类文明形态,是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新的文明发展阶段,是在反思工业文明给人类带来的危害后,人类共同自发地提出并力图构建的一种新文明,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存方式,承载了人类对理想社会和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思考。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当代意义

1、生态文明建设是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在当代中国的继承与发展

生态文明的理论渊源要追溯到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具有自然与社会双重属性。一方面,马克思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2]人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自然界的存在物,因此,人具有自然属性;另一方面,“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现实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3]人又是一种社会存在物,具有社会属性。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正是人的社会实践构建了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在人类实践活动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而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人如果一味地向自然界索取,就会遭到自然界无情地惩罚。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4]生态文明建设致力于创立一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新模式,建立一个“以环境资源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社会经济文化政策为手段”的“两型社会”。生态文明的深层内涵就在于满足人类基本需要的同时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核心观点反映了马克思主义思想中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2、生态文明建设丰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生态文明建设与科学发展观之间有内在的一致性。“以人为本”强调人是发展的主体和核心,是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为了使自身得到更好的发展,但前提是自觉遵从自然界发展的规律,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性。如果人类妄自尊大,破坏了生态系统的正常发展,最终受伤害的是人类自身。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关注自然而绿色的人,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让人们喝上清洁的水、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生态文明建设强调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寻求发展,在发展的基础上改善生态环境,使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两不误,这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充分考虑了环境、资源与生态的承载能力,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自然资源永续利用与人和社会的永续发展,这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及“统筹兼顾”的基本方法。总之,生态文明建设与科学发展观的内在的一致性要求生态文明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生态文明建设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3、生态文明建设是对中国特设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科学完善

改革和对外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形成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认识。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科学命题,其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在实践中不断地拓展与完善。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十六大报告提出政治文明建设,十七报告大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崭新理念,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5]

二、建设生态文明,探索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

生态文明的建设是人类历史上的深刻历史变革,也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发展。

1、转变价值观念,树立生态文明意识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先进、文明的思想就会有先进、文明的行为,目前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普遍淡薄,如果不改变公众淡薄的生态文明意识,生态文明建设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因此,生态文明意识的树立和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先导作用。

首先,树立生态价值意识。目前,我国资源价格基本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该价格只反映了资源的开发成本,而没有计算在开采过程中破坏环境造成的损失,导致市场体现的是环境无价、产品高价、原材料低价的片面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给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效应。我们应树立生态价值观,树立生态有价观,把生态有价发展为评价一个国家综合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标准,因此,我们要变政府定价为市场定价,在制定经济发展指标时考虑环境因素,向公众推广资源环境有价的新观念。

其次,树立生态消费意识。当前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主要依靠扩大和刺激内需来推动经济总量的增长,这种经济增长方式直接导致消费领域出现奢侈品消费、超前消费、炫富消费、攀比消费等不健康的消费心理,这种盲目地追求高消费会给有限的自然资源带来极大的浪费,也会给本身就已经脆弱不堪的生态环境带来更大的压力。因此,我们要树立生态消费意识。生态消费是一种可持续的、健康的消费模式,它主张:第一,转变消费观念,在满足对商品需要的同时注重节约资源能源,倡导简朴,保持勤俭节约的良好美德;第二,在实际消费过程中选择没有被污染无公害的绿色健康产品;第三,合理处置垃圾,减少环境污染。

再次,树立生态审美意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画面是当代人梦寐以求的生活境界,这是任何物质财富都不能给予的精神上的满足。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回归自然已逐步成为一种生活时尚,自然生态,不仅给我们提供了工具价值,更重要的是审美价值,人们应该用审美的视角去对待自然,把对人类的关怀转移到与人类自身息息相关的自然界,确立顺应自然、崇尚自然的生态审美观。

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确立可持续发展模式

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方式大多还是停留在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的单一模式上,经济的快速发展超出了环境可承载的能力。因此,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不仅关系到经济的健康持续的发展,也关系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顺利实现。

首先,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目前,我国的产业结构经过了一系列的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也存在一些问题,表现为:传统产业比例大,高新技术产业比例小、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增长过快,这样不合理的产业结构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不适应生态文明的建设。因此,我们应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关键在于:一是以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整个产业体系中的比重,二是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过快增长。目前,文化产业是产业结构中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高产出产业,因此我们应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现文化强国的伟大目标。

其次,提高节能减排效益。大量使用化石能源使我国资源能源相对紧缺,这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大力加强节能减排工作,而提高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是关键,在实践中,应大力开发和推广能够节约和替代能源、并使能源能够循环利用的先进科技,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能源利用体系,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十一五”期间我国节能减排工作成绩显著,较好地完成了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十二五”规划提出继续在各领域、各行业、各环节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和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再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能够高效地利用自然资源,然后将废弃物通过技术手段重新处理,当成生产下一个产品的原材料,它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方式,强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消耗,减少生产过程的污染排放,对生产和生活中的废旧产品进行全面回收,可以重复使用的废弃物通过技术处理进行无限次的循环利用。这种经济发展方式既获得了经济效益又获得了生态效益,是一种双赢的经济发展方式。

3、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和政策

无论是生态思维方式的转变,还是生态行为方式的重塑都需要从制度上显现。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随着各种危害生态自然平衡的因素的增多和复杂化,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体系和法律体系。

首先,完善生态政策体系。发挥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适时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用宏观调控手段引导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这些政策有:引导生态型项目开发的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用多种形式完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流域之间以及人群之间的生态补偿来彰显生态公平;建立和完善生态监督机制,实时监控各个生态区域的生态变化;建立生态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其次,完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在我们用价值观念进行软约束的同时,也需要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进行硬约束,使生态文明建设在法制层面得到有效的保障。我国现有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有些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合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环境资源法律体系还不完备,立法中存在了一些重要的空白;二是在环境破坏赔偿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弱势群体收到损害后得不到必要的赔偿;三是缺少专门约束政府行为的环境法律,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正常执法现象普遍等等。

再次,完善政绩考评机制。人类已开始进入生态文明时代,与工业文明相比,两者显著的区别在于GDP在社会经济评价标准中的不同地位。在工业文明中,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显著而重要的指标是GDP,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不但不排除在GDP之外,相反,为了缓解和治理污染所付出的代价都计入GDP之中,在过分注重GDP的增长中,形成政绩考核过于偏重经济指标,而相对忽视生态、文化等因素。因此,我们需要改变政绩考核过于注重经济发展的现状,更多地引入生态评价法,加入社会、人文、科技等因素,要充分利用绿色GDP核算系统,将环境良好和社会和谐发展与官员政绩挂钩,综合地、因时、因地制宜地考核政绩。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考核各级干部的政绩,既要看经济建设成果,又要看社会进步;既要看城市变化,又要看农村发展;既要看硬环境的加强,又要看软环境的改善;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6]因此,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应具体落实在看领导干部是否处理好当地经济发展效率与发展质量的关系;区域生态环境有没有得到改善;能否降低能源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消耗率;环境污染治理与清洁生产水平是否达标等等,从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科学的、正确的政绩观。

[1] 李景源,杨通进,余涌.论生态文明[N].北京:光明日报,2004,4,30,A1.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0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6] 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M].北京: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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