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长垣县法院为延伸司法服务领域,方便群众解决纠纷,出台四招确保农户顺利开展春耕生产。
一是突出“保护”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春耕备耕生产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二是强调“快捷” 对农民的生产经营、土地流转、土地承包、土地侵权纠纷等涉农案件,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努力缩短办案周期。
三是注重“事了” 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保持沟通联系、全面加强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涉农民事案件的调节力度,引导农民诉前调解,减轻矛盾纠纷对农户生产经营的影响,努力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
四是强化“便民” 继续加强巡回审理案件,落实便民措施。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在基层的特点,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法官深入农户、田间地头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就地化解矛盾,确保办案不误农时,让农民群众安心投入到春耕生产中法院工作人员力争做到戒“庸、懒、散、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