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今年将公布政府性债务的审计报告,届时所透露的政府债务总额,可能与此前通报的口径不同,或将公布近700亿“隐性债务”。
所谓的“口径不同”,实际讲的是近几年来广州市政府每次公布的政府性债务数量都不一致:2012年底广州市审计局通报的数据是截至2012年6月底,“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14亿元”;2013年6月底,市财政局通报的数据则多了两个定语:预计2013年底,“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1340亿元;2013年11月常务副市长陈如桂在新闻发布会上称,至2013年6月,广州市政府债务总额2593亿元;2014年1月市长陈建华称,截至2013年6月,全市政府性债务2865亿元,暂付款等隐性债务696亿元,合计3561亿元。
关于“隐性债务”,据解释主要是指暂付款,即政府在应急状态下将国库的预算资金用于非预算项目,到了年末会从超收收入中归垫一部分暂付款,但实际上往往无法全部归垫,多年积累就会形成大量暂付款余额,实际上相当于赤字。而这种“暂付款”此前是不列入政府性债务的,而且法律并没有规定这种暂付款要报人大。
在去年底的国家审计署的政府性债务报告公布之前,有行内人士认为地方政府债务“基本上还是一笔糊涂账”,但无论地方债务有多严重,首先要让阳光照亮这块“黑洞”。(摘自3月10日《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