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硕 王小峰
11月4日傍晚,栾川县国土资源局接到举报,有人在栾川乡百炉村七组耕地内违法施工。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立即组织全体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查实,违法当事人系栾川乡百炉村三组姜某。当天下午姜某未经批准非法毁坏耕地410平方米建养鸡场。执法人员当场对现场施工机械进行阻挡,通过向当事人宣传土地法规政策,告知违法行为可能承担的后果。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毁坏的耕地限期恢复原貌。土地监察大队派专人对耕地恢复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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