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9.88万法官迎来六十年来最重大的变革。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将不再是法官,留下来的法官,将按照精英化的目标锻造,享有独立的审判权,享受更高的待遇,并受到一套独立的选拔和惩戒机制的约束。
7月12日,上海市第一个启动这项改革。官方发布的信息显示,改革后的上海各级法院中,法官占所在法院人员总数的33%。其余67%的人员为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皆为法官服务。这是中国第一次专为法官设定相对固定的人数。广东、湖北、吉林、青海、海南也在试点之列,但试点方案还在修改。
“这是一群参差不齐的人。”一位参与试点方案设计的人士说。中国的法院系统内,拿到审判职称意味着就是法官。而有审判职称者,未必都在审案判案。早年有的法院连后勤部门人员甚至厨师,都有审判职称,都可称为法官。“有的硕士生博士生进来,到研究室。政治部管人事,或者让你去办公室写材料,到了一定年限,就可以考助理审判员,考上了,但不办案。有的级别上去,处长呢,就是审判员。 有些在综合部门的高级法官从来没办过案子。这就导致整个法院里面,有审判员职称(法官)的非常多。”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游伟说。
在审判岗位上的人员,往往没有严格的界限。案件多忙不过来时,有的书记员也审判案件。审判员水平同样良莠不齐。
游伟说:“改革后,将有三分之一的法官被裁掉。” (摘自7月17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