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监督审核的几点思考

2014-08-15 00:47孙晓敏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消防车综合体分区

●孙晓敏

(抚顺市消防支队,辽宁抚顺 113000)

随着城市的发展,商业综合体应运而生,它是多个使用功能不同的建筑空间组合而成的建筑群,其合理性在于节约用地、缩短交通距离、提高工作效率、发挥投资效益等。商业综合体因为其业态多样化与消费享受化,引导了商业地产的升级和变革,商业综合体代表着各种休闲需求的实现,无论是商业办公、文化娱乐、教育运动、商务招待、健体美容、选货购物,都可以通过“消费功能+模式+商业空间”创新完成。目前我国比较有代表性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万达集团在各大、中城市建设的万达广场、上海新天地的时尚聚集、成都锦里、北京798艺术区等,这些综合体都成为了代表城市品牌与生活方式的标志区。

商业综合体既有高可达性、高密度、集约性、整体统一性、功能复合性等外部特征,又有着大空间尺度、通道树形交通体系、现代城市景观设计、高科技集成设施等内部特征。大型的商业综合体就像是一个小型的城市,具有体量大、建筑面积大、人员密度大、可燃物较多等特点。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建筑消防监督审核中,出现了一些规范无法界定的建筑形态及业态分布,如商业建筑内步行街,具有展示、休闲、连通功能的超大共享中庭等,是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都无明确界定的,对这类建筑如何开展建筑消防监督审核工作,需要认真研究探讨。结合现有规范,学习国际上先进的建筑防火技术,综合国内现有建成商业综合体审核的先进经验,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车通道及消防作业面问题

《建规》和《高规》对消防车道都做了明确的规定,除了在细节上略有区别外,总的要求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1)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 m或总长度大于220 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2)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 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 m。(3)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大多存在超长、超宽等情况,如果一定要按规范要求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肯定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在《建规》中规定了对于设置有困难时可以用环形消防车道代替,但是《高规》却没给出这个放宽条件。所以如果是高层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就要把建筑物的沿街长度和总长度分别控制在150 m和220 m以下,这样才更有利于火灾情况下消防车的通行和作业,当沿街长度超过了150 m,总长度超过了220 m时就一定要选择适当的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高规》第4.1.7规定: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 m、进深大于4 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这就是关于消防作业面的规定,留出的这个边长就是为了消防车的靠近和操作。在实际的工程中一些建筑虽然留出了这个边长,但是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随意设置各种室外商业广告,造成作业面不能正常使用。在设计时就应要求其在玻璃幕墙的适当位置预留足够的消防救援口,在使用中合理布置室外商业广告,保证消防作业面可正常使用。

二、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防火分区划分问题

大型商业综合体经常出现防火分区超过规定面积的现象。防火分区的作用是将火灾在一定的时间内控制在一定的区域内,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并为灭火和疏散争取有效的时间,所以防火分区的设计在建筑设计中是非常重要的。关于防火分区扩大只在《建规》第5.1.12条中规定,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 000 m2: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按《建规》第8、9、11章的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要想使防火分区的面积扩大到10 000 m2,需要达到的要求相当苛刻,而且局限在多层建筑的情况。对于高层地上商场,或者是设置在高层建筑裙房中的地上商场,防火分区是否能突破规范的规定还是需要认真论证的。以比较有代表性的万达商业广场为例,其在大商业部分基本都存在超防火分区规定面积的现象,在解决这个问题时一般是采取性能化设计的方式,提出了亚安全区域、防火单元等理念。但是这些设计方式在即将颁布的新防火规范中并未被采纳,由此可见,在防火分区扩大这个问题上,规范制定组还是很慎重的,并不想通过规范的修改来使这一现象常态化。所以在审核工作中还是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控制防火分区的面积,不同的使用功能之间也要严格划分防火分区。

三、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室内布局问题

大型商业综合体已不再是过去简单意义上的商场,它的功能要丰富得多,经常是集娱乐、购物、餐饮于一体,定性也不再是单一的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或饭店。当多功能的场所集中在一起时,应该如何合理布局,如何防止火灾发生后相互影响,也是特别值得讨论的问题。笔者近年来考察过国内的一些大型商业综合体,发现它们在业态布置上有很多不合理之处,不能严格按使用功能和国家规范合理布局。一些招商单位在招商过程中只考虑经济利益不顾消防安全,有的餐饮休闲、百货销售、娱乐健身交叉布置,有的儿童活动场所布置在没有独立疏散出口的部位,有的不同营业时间的场所布置在一起,这些不合理布局导致建筑的消防安全性大大下降,增加了火灾发生的概率,加大了发生火灾后的扑救和疏散难度。这就要求在进行装修审核时认真了解各个部位的使用功能,帮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划分不同的安全区域,尽量将火灾危险性相同的单位设置在相同或者相近防火分区内,严格审核儿童活动场所和使用明火的餐饮场所的设置。对于卡拉OK厅、大型游艺厅等属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范畴的场所要划分独立的防火分区,对于营业时间与其它场所不一致的场所要独立划分防火分区。

四、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安全疏散问题

大型商业综合体因其使用功能的多样导致了防火分区划分的复杂化,进而导致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布置的复杂化。《建规》第5.3.2条中规定公共建筑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少于两个;《高规》第6.1.1条规定,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因为使用功能的复杂多样而划分的防火分区在这两条强制条款规定下,致使疏散楼梯的数量会比单一功能大体量建筑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数量多很多,受限于《建规》和《高规》的相关规定,实际操作起来是非常困难的。现在比较多的做法是设置室内亚安全区和暂时性类室外安全地带,这两种做法的思想都是在室内划定一个区域,使其尽量达到室外开阔安全地带的要求,认为人员疏散至该区域即为安全疏散。但这种做法毕竟具有火灾时无法保证采光、排烟等的局限性,没有被规范编制专家全面认可。

五、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装修问题

为满足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装修需要,各类装饰装修材料被大量应用,有一组统计数据表明,综合商场建筑中每百平米室内装修工程需要使用:纺织物30~85 m2,PVC电线套管30~35 m,地毯25~35 m2,聚氨酯发泡材料 6 ~10 m2,墙纸 50 ~110 m2,木夹板6.5 ~11 m2,木料 0.2 ~0.4 m3,其他不燃材料40~55 m2。在大量使用的装饰材料纤维织物和有机板中都大量含有易燃可燃高分子聚合物,该种材料在火灾中会释放多种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火灾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因素。在消防审核中,应该做到:严格控制可燃易燃有毒有害装修材料的使用,鼓励防火阻燃材料的开发推广,采取正确的施工方法等。

以上几点是近年来笔者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进行消防监督审核过程中的一些思考,随着建筑与经济发展的不断适应、不断融合,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审核中所遇到的新问题会不断凸显,在今后工作中还将继续探讨思考。

[1]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GB 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S].

[3]李华,王刘冰.大型商业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3,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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