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史秉团
创新工作 激发正能量
■中共永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史秉团
▸▸▸践行“群众有理”理念,提升群众认同;印证“干部有错”推定,化解群众怨气;实践“问题有解”推定,建立群众信任;达到“基层能解”目的,解决群众困难。
近年来,永济市纪委扎实践行省纪委提出的“群众有理、干部有错、问题有解、基层可解”的“四个推定”的涉纪信访工作理念,创新实施“1335”工作法,促进了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就是坚持群众路线这条主线,带着感情、充满真情对待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干部多服务、多跑腿,“勤跑多动”,求得群众“少跑不动”,安居乐业。
实行困难群众帮扶,密切干群关系。在全市“党建民生年”活动中,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困难群众活动”,对困难户、上访户“一对一帮扶、一对一对接”,有效地疏导了群众的情绪,增进了干群感情,从源头上减少了群众上访。
实行实名举报承诺,提升群众认同。针对署实名举报的信件,在经过阅批程序后,调查人员五个工作日内约见信访人,告知受理情况。调查人和举报人签订《双方承诺书》,调查人要做到不拖延、不泄密、不隐瞒、不违纪,举报人要出示身份证件,做到不歪曲、不闹访、不提过高要求,接受符合政策规定的处理结果。
实行公开阳光信访,化解群众疑虑。对于群众的重点信访件,要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意见、转办情况、调查人以及联系方式通知信访人。针对有些重复访、非常访等疑难信访案件,根据情况吸收举报人或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使群众彻底打消顾虑。例如在查办“收购现代中学国有资产流失案”的过程中,鉴于举报人怀疑情绪严重,怨气很大,经研究决定让他参与调查。时值三伏天,办案人员顶着烈日实地丈量取证,通宵熬夜,内查外调,查清了资产评估高估410余万元的事实,处理违纪人员8人。其中给予财政局经建股长张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交司法机关;给予财政局副局长杨某行政撤职处分;财政局和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举报人对办案人员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由衷称赞,对处理结果也口服心服。
就是切实发挥纪委的办案职能、协调职能和监督职能,促进各级干部勇于认识错误,善于改正错误,化解上访群众的怨气。
一是强化办案职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拆迁补偿、医药购销不正之风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先后查处了国土局三个基层土地所长索贿受贿案,畜牧局牧草站站长柳某受贿案,给予4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交司法机关;查处了住建局副局长相某违纪引发群众上访案,给予相某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查处城西街道办事处吕坂村卫生室负责人齐某套取新农合资金案,严肃处理违纪人员,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提升了反腐倡廉的效果。
二是强化协调职能。在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过程中,根据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和业务归属,将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整合起来,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化解了信访难案、积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监督职能。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坚持把信访案件督查作为必查内容,客观准确地指出干部的失误和错误,增强部门和干部“解访”的责任意识,克服了因部门推诿、干部责任意识弱化而导致矛盾激化的现象。在督查某部门时了解到,卿头镇某村妇女张某因手术中膀胱被误切,导致身体多病。市纪委当即督促相关部门负责人,用18天时间基本化解了该问题,张某得到国家补偿金18万元,生活和治病有了保障。
信访工作实践证明,只要渠道畅通,和群众沟通到位,双方建立充分信任,几乎所有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市纪委全力畅通涉纪信访三个渠道,为问题在“第一时间”、“第一空间”解决创造了条件。
一是畅通反映渠道。建立“4×4”网络体系,即建立市、镇、村、组四级信访网络,聘请了300余名退休老干部和返乡的退伍军人作为所在部门和镇、村的信访视督员,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体系,为群众不出村就能反映问题创造便利条件;依托农廉网专门建立了信访投诉平台,开通网上163举报信箱,设置了政务互动栏目。
二是畅通办理渠道。充分发挥“一信三卡”、“一案三卡”等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强化交办、督办和直接查办工作,确保群众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市设立“信访办事公开专栏”300余个,做到让群众对于举报的办理清楚明白。
三是畅通反馈渠道。对调查终结并研究处理后的信访案件,不是一办了之,还要做好善后工作,在规定时限内给举报人送达书面答复材料,进行回访,并由举报人在《初信初访案件答复征询意见表》填写意见,举报人对调查结果有疑义的,由办案人员负责解释,或者邀请律师或法律工作人员做好安抚工作,或者转入调解程序,直到把问题处理到位,让信访人心服口服,各方满意为止。
就是紧紧抓住“事要解决”这个核心,打造五项机制,真正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接机制。首先是实现与“大信访”对接,在市委信访服务中心设立了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实现了单一办访向一体化办访的转变,让群众少跑腿不往返;其次是实现“大调解”对接,2012年全市“大调解”体系成立后,纪委迅速出台了相关对接意见,建立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涉纪信访的长效机制,既注重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查处,又兼顾民事纠纷的化解,先后联合大调解中心成功化解蒲津商贸大厦建设项目工伤赔偿纠纷案等重大疑难案件十余起,实现了信访案件查办社会效果最大化。
二是包案机制。按照运城市纪委的要求,建立健全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从包案领导、单位职务、信访事项、联系方式、承办单位、结案时间等七个方面进行细化,实打实解决问题,提高涉纪信访问题的办结质量和效率。
三是协调机制,在全市建立了以镇纪委牵头,信访办、农经办和司法调解办联动配合“三位一体”基层信访协调机制,使群众反映和举报的事有人管。蒲州镇韩家庄蔡某,因其任居民组长期间垫付的3万元打井款没返还,便私自将深井变压器卸回家,导致村民无法春浇,引发集体上访。镇纪委协调农经矛盾调解办和司法办联合介入,综合考虑各方的实际情况,最终达成协议,保障了村民正常春浇和蔡某个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预约机制,以市纪委、镇(街道)纪委、市直纪检组为中枢,通过预约相关职能部门上门解决信访问题。在全市265个行政村推行以“周日座谈会”为主要形式的预约信访,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安排专人限期解决,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是问责机制,建立涉纪信访问题和信访案件多重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信访稳定工作“一票否决”、领导包案等制度。对重要信访问题,实行县级领导、科级领导等多层级的责任体系,一个案件出问题,各级都要负相应责任,从而倒逼各级干部主动深入群众中解决问题。先后给予6名违纪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警示教育了广大干部,回应了群众的关注,维护了和谐稳定的大局。
(责编:许树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