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垣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 剑
▾▾▾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关键还是要在『三转』中理清职责、加强监督、提升素质
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是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能定位、更好履职尽责的现实需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开展“三转”活动为契机,在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在“三转”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转职能,理清职责抓主业。一是围绕突出主业要求,找准着力点。党章明确规定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起来讲,就是执纪、监督和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围绕自己的主业来排兵布阵,积极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内设机构归并调整工作,确保人力、财力、物力、精力向主业倾斜。二是围绕服务大局要求,找准切入点。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抓监督检查,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决策部署上打折扣、作选择、找借口、搞变通等现象,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是围绕保障民生要求,找准落脚点。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起“维民权、护民利、保民生”的职责,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深入基层,开门纳谏,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具体问题。要重点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并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转方式,加强监督求实效。一是改变监督方式。由被动监督变为主动监督,要对通过群众举报、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筛选的案件线索以及行政机关移送的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由过程推进变为倒查追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问责常态化。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对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纪检监察机关不参与具体事务,而是集中精力对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加强监督,推动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三是强化监督合力。对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的反腐败工作任务,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职能,做到牵头不包办、督办不替代、协调不越位。注重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充分利用审计、财政、检察等部门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促进优势互补。同时,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力量,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案件调查、监督检查等工作的积极性。
转作风,提升素质铸铁军。要在落实“八项规定”上做表率。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上,既是政策的监督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因此,必须当好表率,正己正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遮掩,不姑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锻造“铁军”作风。要在整治“四风”问题上当先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目标,严格要求,率先垂范,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不等不靠,立行立改,以无私无畏的勇气揭短亮丑,直面问题,触及灵魂。要在锻造“清廉”品格上显勇气。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作风建设,为加快建设“四新襄垣”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