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中荣事故”背后的制度之痛

2014-08-15 00:42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博士韩福国
中国工人 2014年11期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 博士 韩福国

放在中国整个三十年的企业事故历程中观察,2014年8月2日上午7时37分的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的生产爆炸事故,并没有太多的特殊性。虽然新华社记者在爆炸车间门口看到爆炸冲击波把重型设备炸出了车间外墙,事故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但调查结果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让大家想不到的“事故原因”,大家也会在处理当事人责任之后,经历阵痛而逐渐淡忘。不寻常的是它发生的时机恰恰在国内经济逐渐复兴,全国上下都在为反腐倡廉感到振奋的时刻。

昆山的崛起,代表了中国大陆经济发展的一个典型,它不同于浙江本土化的民营经济发展,而是类似于珠三角的海外资本的进入模式。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就是,无论是港澳台企业还是韩国与日本企业,这些有着东亚儒家文化社会背景的资本进入到大陆,事故发生的性质并没有随着产业的逐步提升而得到根本改变。反观这些地区的本地化企业,已经在20世纪末期建立了完善的生产制度和劳工权利保障制度。一个让人无法理解的问题就随之产生:为什么在中国大陆就缺乏相应的有效生产制度?是企业缺乏内生性的动力,还是外在社会机制缺乏一种压力约束?

全国总工会(各级工会组织)和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部门这些年一直在各个地方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下发了很多文件,也总结了很多典型模式。例如典型的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的一个支撑点就是帮助企业建立符合企业长远利益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一个合理的逻辑解释来说,大陆内部的本土化制度建设和日常的安全监察一直存在,并且从制度文本上看,也在不断的持续提升,可是为什么这场事故所呈现的各种制度环节都缺失了?如果这些制度存在,并且发生基本的效力,那么即使外来的资本本身缺乏动力,也要适应在地化的制度管理,就不会发生这样严重的事故。

内外的制度都在一场爆炸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我们仍然面临着一个“老生常谈”的制度问题。痛苦之后的反思,这才是制度发生效力的问题所在,否则痛苦就会一直伴随不断的事故发生,而让人们对工人劳动权维护逐渐麻木。

“人口红利”掩盖下的中国劳工问题

人口红利一直是一个比较吊诡的概念,中国从学者到国家领导人都喜欢挂在嘴边,但是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面,究竟意味着什么?2009年,美国《时代》周刊揭晓年度人物,“中国工人”登上亚军位置,成为榜单上唯一的一个群体。《时代》写道:中国经济顺利实现“保八”,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继续保持最快的发展速度,并且带领世界走向经济复苏,这些功劳首先要归功于中国千千万万勤劳坚韧的普通工人。中国过去30多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很大程度上是靠“人口红利”。无论如何解释这个概念的经济内涵,在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中,“人口红利”就意味着“低劳动力成本、简陋的工作环境”基础上所产生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所造就的、依靠工人群体的低工资和高劳动强度产生可能利润的经济发展模式。

在几乎所有的“崛起经济体”的发展过程中,人口红利都是一个很有优势的国家发展资源。但是人口红利的本质恰恰是劳动力的权利丧失为“红利”获取的代价,转换成共产主义经典作家的语言,那就是一个简单的剥削问题。事实上,所有的后发展国家如果渴望迅速提升国家经济总量,都必须有一种资源——廉价劳动力来支撑。如果不愿意迅速提升,则是另外一种模式。这几乎是一种超越式发展的“路径锁定”。

我们不去讨论这种路径本身的合理性问题,但是随之而生的问题是,如果依靠人口红利,尤其是大量缺乏基本知识的流动人口,那么简陋的工作环境与缺乏的安全生产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必然的副产品。“8·2”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报道:“在8月2日前,陕西人刘付文像他的260多名工友一样,根本不知道死神就藏在金属粉尘中。‘上工之前,没人培训过安全知识,也没人说过粉尘会爆炸’”。这天,昆山的台资企业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工人们像过去的16年一样,早晨6点多工人陆续打卡进厂,到厂后每个车间例行开会,刘付文所在的抛光二车间的管理人员照旧讲了10多分钟:“多出产品,保证质量”。但是问题的核心是“刘付文是今年6月中旬进的厂,进来后他没有接受过任何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也没有任何人曾提到过安全问题”。

苏州工商局曾点名批评台企违法现象严重,加班时间违反劳动法规定。一些调查显示,和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相比,台资企业延长工作时间的现象较为严重,违法行为普遍高于欧美日企业。有人归结为台资企业对大陆法律法规重视不够,造成违法现象集中,但是问题是同样儒家文化圈、甚至一衣带水的两地,台资在大陆的企业安全生产反而更加糟糕?也许恰恰是因为同样的文化背景,反而更加深切地理解大陆经济发展中的“人口红利”的价值所在,为国家带来经济产值的“富裕指标”可以抵消所有的安全问题。

相比较而言,传统的国有企业在公有制的认同下,企业的安全生产本身就是一个基本制度,而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生产环境比不上国有企业。大陆所有的私营企业主,除非面临着不得不处理的事故,否则,他们没有任何动力去改善工人的生产环境。中国各项劳动法律和法规中关于工伤赔偿的规定都不利于工人群体,这一点我们在浙江、广东的调研都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笔者在调查的过程中,就遇到一个企业主非常坦然地说他已经对一个被切断手指头的工人支付了赔偿,并且高出国家法律规定,多给了几万块钱!事实上,这个企业主已经在积极和工会合作,进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可是,其他的企业主是一个什么心态?

同时,地方政府也大多是以简单的规定来处理事情,造成在工人劳动维权中的被动和弱势。许多时候,恰恰是维权的群体性事件,才逼迫地方政府在“维稳”的政绩考核下,进行“特事特办”。而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少数地方工会外,很多是毫不犹豫地站在平息事故的立场上,虽然我们并不能简单地界定为政府立场或者企业立场。

当然,除非是“圈地运动”加上“惩治流亡法案”的结合,人口红利的一个基础前提是大量的劳动力人口的“自愿劳动”。这些自愿流动、甚至突破国家制度约束,而进入到城市工厂或者其他劳动场所工作的工人,基本缺乏系统化的劳动培训:他们大多数本质上仍然是农民的思维方式,“忍耐——赚钱——不行走人”成了一个普遍的思想认知。

在人口红利的共识下,国家追求富裕强大的目标与工人群体的致富目标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各方都愿意在一个暂时能维持下去的生产环境中创造着产值。

再普通不过的一场事故

“8·2事故”当天下午4时30分,昆山市市长路军就昆山工厂爆炸事故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对近百名记者,他当场哭泣,现场集体为遇难者默哀。有很多人感叹:如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一点,也不至于当场落泪!所以,人们常常无法理解,地方政府各个部门习惯性加班工作,甚至中国公务员以不休假、加班没有工资作为一种道德上的骄傲,但繁忙的工作和社会制度执行的效果之间,往往有着惊人的反差。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从发生原因到事故过程,以及事后的反思,都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场事故。虽然对于许多当事人及其家庭,这一天“注定不普通,他们的生活亦永难如昨。”

从事故原因来看,铝粉是高可燃性粉末,专业人士表示粉尘爆炸需要两个条件:“一是要达到一定浓度,二是要有明火。”因此,按照规定,这种车间的安全要求极高,无论是粉尘浓度、通风还是明火方面都有严格规定。抛光二车间流水线间隔一米,工作人员间隔50厘米,“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更要命的是,车间里,南墙放着配电柜,东墙放着空调。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荣公司隔壁企业的负责人称,中荣公司厂房内还有天然气管道,这些都有可能产生明火。安全生产专家张小良介绍说,按理说,国家这方面都有相关的规范、规程,但很多企业忽视了这个,特别是铝镁粉尘。“如果金属粉尘聚集到一定条件,一旦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如果车间是劳动密集型,人紧挨着人,就更加危险。” 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张礼敬说,当粉尘悬浮于空中达到爆炸浓度极限时,遇到火源(包括明火、静电、摩擦等)就会发生爆炸。至于造成伤害大小,和粉尘量、空间及作业现场人员密集程度等都有关。

从以上种种的现场生产条件分析,都仿佛表明这场事故是必然的,是命中注定的,问题在于地方的生产安全监管部门居然无视这些问题。我们在过去许多案件报道中也看到有些政府部门拿出问题责令整改书,以此来推脱自己的责任。但是政府监管部门要么是没有看到这种生产问题,这是严重失职;要么下令整改,没有执行,这也是严重失职。强势的地方政府往往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面前变得很弱势,这个背后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企业的生产是地方发展的重中之重。上级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制度命令,也往往与地方政府强调经济发展的另外的精神和规划乃至干部的提拔、制度福利等相互冲突:地方政府不是笨蛋,他们心里清楚自己的行为选择应该偏向哪个坐标。

说是一场普通的事故,还因为类似的事故不断地重复出现。2010年以来,全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粉尘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已成为冶金等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上海松法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安全注册工程师吴水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类似的爆炸在上海松江也发生过。而对江苏省来说,粉尘爆炸并不新鲜,2014年4月16日10时,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双马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硬脂酸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讽刺但却是中国地方政府普遍行为的是,在事故发生前不久的7月15日,江苏省政府刚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安监局局长指出,“江苏全省连续12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连续12年杜绝特别重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好转态势。” 这种平稳好转态势从何说起?

最有权威的事故认定来自国务院调查组。国务院江苏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果显示,这次事故发生具有种种必然的制度原因:“厂房没有按照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车间,生产工艺路线过于密集,除尘能力不足,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照防爆要求配置,没有清理管道的积尘,造成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另外该厂没有防静电的劳保用品,违反了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丰富而充分的制度文本体系摆在了地方政府、企业和工人面前,但是制度文本的“富裕”抵不过现实执行的“贫乏”。

我们在许多地方进行流动人口社会需求调研时,曾经就安全生产事故询问过当地的政府部门人员和企业主,大多数人的回答是典型的“无视”:“这种事情谁摊上谁倒霉!”如果联系“8·2”事故的发生过程:“监管部门反复检查—问题存在依然—继续生产—事故间歇期政府总结表彰—事故爆发—积极救援—呼唤社会同情心—政府对相关行业全体停产检查—已经开始习惯性的官员流泪—后续赔偿息事宁人—处罚当事人—遗忘和淡忘—继续声场—监管部门反复检查—”,上述的回答就是这一流程的典型心态补充。典型的心态、典型的行为、典型的流程,除了当事人不典型以外,都表明这是一场普通的事故。

依然是政府主导的事故处理过程

事故发生后,中国各级政府的行动很迅速。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委派国务委员王勇率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紧急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中央批示到省级批示都及时有力,这为救援的开展提供了政治保障。

救援的整个进行过程,体现了中国政治体制在管理社会问题上的及时性,体现出“一切为救援让路”的特征。江苏省和苏州市主要领导也赶赴现场指挥处置。江苏省成立了以省长李学勇为组长,省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石泰峰为常务副组长,副省长史和平、张雷为副组长的昆山“8·2”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方便开展伤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8月2日下午昆山市市长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

调查结果也很快得出结论,这也是情理之中,因为这些问题都摆在那里,不是什么疑难悬案。2014年8月4日由事故调查组确定,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董事长吴基滔。

处理与救援同时进行,这也构成了中国处理安全事故的典型特征。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派员赶赴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爆炸事故现场,与江苏省检察院、苏州市检察院、昆山市检察院等三级检察机关一起勘查事故现场,分析研究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的方案和措施,协助政府部门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2014年8月2日上午发生爆炸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两名企业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已被警方控制协助调查。2014年8月7日,昆山市公安局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正式对该企业董事长吴基滔、总经理林伯昌、经理吴升宪刑事拘留。

但是在整个事故应对和处理过程中,并没有发现相关社会组织的声音,这体现了中国社会问题处理中的另一个特色现象:政府主导的事故处理过程。即使事故过去了一个月,我们也没有听到相关社会组织对这一问题的反思和介入。而当时没有受伤的工人群体,也许忙着找下一家企业谋生去了。仅有的社会层面,也体现在个体化的救死扶伤上面:“截至2014年8月5日,昆山献血人数达2536人,献血量累计达684100毫升,献血小板人数达60人,预约登记献血人数达3850人,预约登记单位数达45家。”

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救治伤员,这无可厚非。因为掌握着中国主要的(几乎是全部的)社会资源,因此政府主导的救援过程具有种种优势,但有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不计成本的救援行动能解决问题本身吗?整个救援流程是围绕着行政命令进行,还是围绕着息事宁人的目的进行?这为未来的同样的事故处理提出了重要的问题。

缺席的工会与工人维权组织

涉及台资企业,事故发生后,海峡交流基金会与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都向在爆炸事故中遇难同胞及其家属表达哀悼和慰问,并向受伤者祈福并祝早日康复,但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提到台资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我们观察到海外企业发生类似事件之后,本地的工会组织和投资方的工会组织都会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表示关注。在整个“8·2事故”过程中,不仅仅是台湾地区,功能发挥一直不力的大陆工会组织也几近微声,遑论其他体制外的社会组织。

“事故导致大部分人烧伤面积超过90%,伤势最轻的烧伤面积也超过50%,几乎所有人都是深度烧伤”。发生如此严重的爆炸事故,人们普遍反思的第一个原因就是政府监管问题:安全生产不能仅靠企业“自觉”,“必须重视并建立长期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让企业生产始终处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之下”。要严惩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责任人,更要让失职的监管部门感受到切肤之痛,并由此建立起能够有效约束监管者的问责机制,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这类反思不可谓不重要,但是如果缺乏工人自身对自己权利的维护,再好的外部制度也无法真正地执行到位:世界企业安全生产的历史表明,企业安全生产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工人及其组织奋力争取的结果,典型的就是 “八小时工作制”和“五一国际劳动节”。

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多次暴露问题,多次没有根治,关键的一点,就是本应维权职工权益的工会缺位。成立于1998年有员工450人的中荣金属公司,曾有多次向小学、儿童少年类基金捐款的纪录,在四川地震中亦有20万元的捐款。但是据2012年江苏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报告,该公司因废气、废水处理的多处隐患未能达到验收标准,未能进行“三同时”验收,被要求环保整改。另据昆山本地打工人士介绍,该公司的内部一直处于“脏乱差”状态。该工厂粉尘严重的问题,实际上在2010年就暴露过,当时还有工人因为粉尘造成了肺病,在工厂大门拉了“造成肺病拒不负责,天理难容”的横幅。但这都仅仅限于工人的无组织、无持续的分散化群体抗争当中,甚至没有等到问题解决的结果,抗议本身就消失了。

惨案之后,人们陆续指出该企业生产的种种制度问题:上班时间长,忽视安全生产,等等。其实,这也是一些地方的工人现状:工资低、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连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无保障。甚至在很多地方,流动务工人员都缺乏必要的劳动合同。

2014年8月4日晚,国务院昆山爆炸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做出判定,并总结出了事故原因。调查组总结的原因都是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没有一个是需要企业额外花费精力和时间、金钱的。

这些可以解决的问题得以一直存在,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麻木的工人们为什么可以无视这些问题存在?安全培训等必要的制度保障去哪里了?我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都有大量的培训经费,也在不断地设立各种机构为工人群体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各种保障。许多政府工作人员抱怨的一个突出点就是:“我们有制度、人力和资源,但是工人们不愿意培训!”我们在调查中,许多工人自己本身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了也不愿意被束缚。

这些问题的背后,恰恰在于当下的工人群体认为没有组织是从他们的利益出发去考虑和设计相关的制度。他们宁愿相信自己的判断,甚至是老乡的经验交流和前辈工人的经验传承,缺乏一个来自他们本身的组织化行动,以教育他们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未来。

事故之后,一个不变的行动即所有相关企业一律停产接受政府部门的检查。苏州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出涉及粉尘作业的企业名单,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要一家一家查,一家一家过关。对涉及机加工产生金属粉尘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生产,同时要对粮食、饲料、纺织、木器加工等可能存在粉尘爆炸风险的企业和作业场所,进行严格检查,逐一排除事故隐患。可是其他行业的生产安全问题一定要等到事故爆发后也采取同样的行动进行整改吗?当地的工会有没有依据法律赋予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监督协助企业对生产安全问题进行持续的排查?这仍然是一个没有提及的严重问题。

富裕的国家与贫困的工人

是不是能上升到“国家与工人”的政治高度来看待这一问题?自然有不同的观点在争论,而事实上当我们谈到国家建设的时候,尤其是中共中央十八大及其后的会议持续强调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时候,就必须思考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取向问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如果不改变,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企业和工人群体之间的关系就无法改变,尤其是地方政府所处的维护经济增长与维护社会发展的中间位置,更容易在这个位置上选择一种自发的行为偏向。

我们造就了一个富裕的国家,从“制度文本”到“经济总量”都可圈可点,但是“富裕的国家”和“强大的国家”之间,仍然有一个很大的跨越需要实现。过去30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的基础是低劳动力成本、高储蓄、大规模投资,但随着全球经济危机和产业转移的冲击影响,依靠人口红利、低土地成本、高能源消耗和恶劣的环境代价形成的所谓“成本洼地”效应基本消失,尤其是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低劳动力成本”时代一去不返。

单纯依靠人口红利实现经济增长的国家绝对不是一个强大的国家,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人口红利要转换为人才红利,一个前提就是各个阶层能获得一个发展的安全环境,从生产、生活到精神的安全环境。工人的“贫困”并不是问题,而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和精神安全上处于贫困境地,这才是最可怕的陷阱。

中国企业安全事故的背后,需要一种思维方式的转变,这也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试图完成的重大挑战。相对于可以大刀阔斧进行的运动式的政治治理社会的传统议题,社会建设和国家整体性治理更是一个持久的、艰巨的任务,而作为中国最大的一个阶层的流动劳动人口,或者再扩大到整个工人阶层的制度保障——从生产到生活——是其中一个核心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