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龚亮保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减贫缓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从两千多年前的“世界大同”,到中山先生的“天下为公”;从改革开放、先富一步,到今天的先富帮后富、共建和谐社会,中华民族一直在为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而不懈努力。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贫济困关乎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需要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继续向贫困宣战”的攻坚号令,并决定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全国“扶贫日”。这对传承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践行和谐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扶贫济困,我们应该有所作为。江西是著名革命老区,无数革命先烈为贫苦大众、为红色中国抛头颅、洒热血。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但由于历史、自然和经济基础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全省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目前全省仍有328万贫困群众、3400个贫困村需要得到扶持。贫困问题依然是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成为江西同步小康的最大“拦路虎”,因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
开展扶贫济困,我们能够有所作为。江西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小康提速”的重要支撑,提高扶贫标准,实行精准扶贫,确定重点扶持贫困村,圈定扶贫攻坚主战场,加大扶贫投入,建立省领导定点帮扶和各级领导干部挂点帮扶机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全省扶贫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社会各界继承老区精神,弘扬传统美德,积极投身扶贫济困,近年来,每年社会扶贫投入都超过财政专项扶贫投入,涌现出大批社会责任感强、乐善好施的企业家和爱心人士,充分展现了赣鄱儿女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精神风貌。
今年首个“扶贫日”,在赣鄱大地发起“我为减贫做件事”的主题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为贫困地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涓涓之水,可以成河。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心协力,用爱心播撒真情,以行动践行善举,事不在大小,钱不论多少,出一份力就好,尽一份心就行,为实现消除贫困,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