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现俊 王美雨
(临沂大学文学院,山东 临沂 276000)
丧葬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从无到有,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完善、系统化。原始社会时期,人死后不葬。商周以后,丧葬礼俗逐渐有了等级的要求,等级不同,丧葬习俗的繁简度则不同。随着社会的发展,丧葬习俗的等级性减弱,仪式得到简化,不同地域的丧葬文化也有了自己的特性,从沂蒙老区的丧葬文化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点。
沂蒙老区是一个具有丰富历史人文意蕴的地区,表现在丧葬文化方面是既传承了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内涵。从调查研究的结果,我们可以发现沂蒙老区的丧俗文化是围绕“孝敬”和“尊礼”进行,丧礼程序十分复杂。
未咽气之前,家人把将去世之人背到“明屋”。明屋,也称为“堂屋”或“正屋”。这是对古代“寿终正寝”思想的继承,如《周礼·士丧礼》就曾说:“死于适室,用殓衾”。在给将死之人穿寿衣之前,儿、女儿媳需为死者净身。
一是和死者本体有关的丧葬习俗。死者咽气之初,长子需爬上屋顶,面朝北方呼唤死者为死者招魂,若死者未转醒则开始筹备丧礼事宜。在沂蒙老区,需根据死者所在地和去世时间请专门的“二指先生”来进行遗体的处置。“二指先生”,类似于旧时的“阴阳生”,“京师人家有丧,无论男女,必请阴阳生至,令书殃榜。此殃榜,盖为将来寿棺出城时之证也。”如若死者是在房子的里间去世,则由“二指先生”将死者的魂魄从里间转到明间。他拿着一只双冠、黑腿、红毛的公鸡围着死者转一圈进行“领魂”。“领魂”结束后,由“二指先生”抓着大公鸡从里屋走到正屋,然后从明间的隔梁上扔过去,还需公鸡叫唤几声。此时,亲人才可将去世之人的尸体转移到正屋。首先,儿女将死者头朝西方,放在事先搭好的简易木板床上。给死者口中需放上糖,避免其到阴间成为饿死鬼,这是对传统丧葬习俗的继承,《战国策·赵策》:“郯鲁之臣,生则不得事养,死则不得饭含”,说明在古代,在死者口内放置东西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习俗。其次,生者需要为死者盖上蒙脸纸,有让死者安息、免除生者看到死者面容而伤心之意。再次,在死者遗体正对着正门的地方放一张小桌,将死者牌位立在桌上,供上酒菜、茶等,除此之外,在死者庭院里也需放一张桌子,点上香火,摆上菜、酒,立上死者牌位。最后,还要在在亲人的头前点上一盏灯,沂蒙人称“照尸灯”。《施灯功德经》指出,人死后会进入可怕的黑暗境地,此时有一盏灯的话,则是一种西天之路上的引路明灯,起到超度亡魂的作用。
丧礼首日,死者亲属去土地庙“报庙”。报庙完成后“泼汤”,祭奠游魂野鬼,然后回家烧“早头马”(死者为男性)或“早头牛”(死者为女性),马头(牛头)朝西向。由死者的长子用手指向西方,嘴里还要念着:“爹(娘)啊!你别害怕!安心上路!”
烧完“早头马”后,死者的亲人们须去死者所在的正屋内,小一辈的子孙后代跪在遗体一侧,女儿、儿媳妇等跪在门口一边往“罗盆”(水泥和土做成的泥灰盆)里烧纸钱,一边失声大哭,表示对死者的哀悼和怀念。
送丧时,儿子抱着死者的牌位,后面跟着死者的亲朋好友,去往土地庙拜别土地爷,进行“拉魂”。“拉魂”完成后,亲朋跪在一个比较宽敞的地方,烧第二只马,马上披上死者的衣物,烧完马后,由儿子大声呼喊:“爹(娘)啊——你一路走好——爹(娘)啊!你路上别害怕——”等。此时身后的所有后代亲友都须大声痛哭,如果不哭,则被视为不孝。接下来是“摔罗盆”,如果死者是男性,则由死者的长子摔碎,长子不在,则为长孙,如果死者是女性,则由死者娘家的侄子摔碎。意味着让死者带上钱,去阴间的时候好使钱。
死者的棺材一般都是提前定制好的,里面通常会放上摆成北斗七星模样的七个硬币,然后在空余地方摆上插上筷子的馒头,筷子一般在盖棺之前拿出来。还要放上米缸、面缸(死者在阴间的粮仓)以及死者衣物等。所有步骤完成之后,放入骨灰盒,盖棺,在棺材上铺上死者的女儿制好的红色的旗,该旗名为“铭”,《周礼·士丧礼》对此进行了阐释:“铭,各以其物。亡,则以缁长半幅,末长终幅,广三寸。书铭于末,曰:“某氏某之柩。”
丧礼仪式后次日,因担心死者在阴间新房子里住的不顺心,死者亲友,要去为死者修整坟墓。正午12点时整,由长子带领亲友到新坟前,围着坟地正转三圈,反转三圈,同时在坟上插上一节节的香火,而后归家。在守丧期间,死者的儿子见到村里的老人后都要下跪磕头,俗称为“赔罪”。沂蒙人民认为自己的亲人死去,是因为自己没有好好孝顺的原因,所以见到老人之后都下跪磕头,希望可以减轻自己的罪责。
在亲人逝去的半月左右,现在最长不得超过35天,一般是二十多天,有一个“烧五七”的仪式。在这个仪式上,亲人们把定制的糊状的楼、脸盆、电视、床、桌椅、镜子、香烟、摇钱树、金银元宝、金银砖、等生活用品拿到坟地上烧给死去的亲人,在坟地周围画一个大圆,意味着死去亲人的庭院,还要露出一个地方,作为大门。将盛汤用的罐子埋在坟的边缘,意味着死者在阴间饮水所用的井。
在丧礼一百天之后,由死者的子女带着酒菜茶纸钱等去坟墓前祭拜死者,俗称烧百日。《礼记·祭统第二十五》中说:“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所以以后每逢春节、清明、家有重大事情(如喜事上“喜坟”)、以及七月十五、十月初一等节日亲人都要来上坟以示孝心。
至此,所有的丧礼仪式全部完成,在此之后的三年,死者的家人过年不得贴对联,贴也只能贴绿色的,不得放鞭炮,三年之后才可按照正常情况进行。
从沂蒙老区的丧葬习俗可以看出,沂蒙老区的丧葬文化十分繁琐,也具有攀比浪费的现象。对于其中的优点我们要继承,而糟粕我们也必须摒弃。笔者认为,现代丧葬过程需节俭卫生,保护环境,避免铺张浪费,谋求健康发展道路。
首先,沂蒙丧葬文化中所反映出的孝道、崇礼、感恩思想值得我们继续传承和发扬,丧葬仪式的进行不仅可以增强家庭内部团结、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还可以以敬后人:改变社会上不尊老孝老的不良现象,增强尊老爱幼的良好的社会风气等。所以我们要善于“扬”,取其精华。
其次,丧礼仪式过于繁琐,丧礼过程浪费现象严重,很多人为博一个孝名和显示自家富裕,讲排场、比富裕,导致了经济负担。准备的棺木、“五七”时所烧的用品、死者衣物的焚烧等则导致了环境污染。对于这些铺张浪费、损害公共环境等陋习,我们也要善于“弃”。改变这些封建陋习,沂蒙老区的丧葬文化才会呈现健康发展的道路。
沂蒙老区的丧葬习俗文化只是我国丧葬文化的一个缩影,它所反映的问题也较具普遍性,通过建立现代丧葬制度、进行民众宣传教育、反对封建迷信、倡导节俭治丧等措施,进一步的改进丧葬文化中与现代化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在保留良好思想的同时摒弃糟粕,我国的丧葬文化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1]郑玄注.黄丕烈校.仪礼.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
[2]李清.沂蒙丧葬文化研究.青海师范大学.2010.04.
[3]王力.古代汉语.北京:中华书局.1999.
[4]山东省沂源县史志编纂委员会.沂源县志.齐鲁书社.1996.
[5]孔颖达撰.礼记.点石斋.光绪丁亥年.
[6]徐珂.清稗类钞·丧祭类,中华书局,1984.
[7]乾隆.宁河县志,民俗资料.华北卷.
[8]孙通海译注.庄子.北京:中华书局.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