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刻揭露腐败产生的根源、强调建设廉价政府、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构成了马克思廉政思想的主要内容。从哲学视角审视马克思廉政思想,其理论特质主要体现为科学性、批判性和实践性。在当代中国,坚持马克思廉政思想的科学性、批判性和实践性精神,不断推进马克思廉政思想的中国化和时代化,对于构建完备的反腐倡廉建设体系、形成强大的反腐倡廉文化场域、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思路的创新,具有重大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廉政思想;哲学意蕴;反腐倡廉;现实意义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4)-06-0066-05
基金项目: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加强青少年廉洁教育和廉洁文化进校园研究”(12JDSZ2032)。
作者简介:邓学源(1982-),男,湖南汝城人,南方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廉政理论与实践。马克思在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创建无产阶级政党、领导无产阶级革命的相关论著中精辟地阐述了其廉政思想,构建了一个内涵丰富、逻辑严谨的廉政建设理论体系,为社会主义廉政建设提供了方法论原则和理论基础。长期以来,国内学界对马克思文本中的廉政思想虽然进行了一定的挖掘和阐释,但就其力度及对我国社会产生的实际效应而言,这方面的工作是不够的。在当代中国,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目标。因此,我们不能淡化甚至忽视马克思廉政思想在马克思理论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应重返马克思文本,深入阐发马克思廉政思想的理论精髓及其在当代中国现实语境中的时代价值。
一、马克思廉政思想的历史钩沉
马克思没有关于廉洁文化的专门著述,但在关于无产阶级政党、政权建设及其相关的论述中却蕴含着丰富的廉政思想。马克思通过分析人类历史与现实的廉政思想和廉政实践,在扬弃近代资产阶级廉政思想的基础上,深刻地揭示了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廉洁、廉政的实质以及廉政建设的规律,为无产阶级政党及政权的廉政建设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1深刻揭露腐败产生的根源。马克思认为,腐败现象并不是人类社会自形成起就有的。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条件下,没有剩余产品,因而也就不可能有腐败现象的存在。但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出现了剩余产品,人类进入私有制社会,国家产生了,这就使得一部分公职管理人员侵吞公共财物成为可能,于是腐败便产生了。因此,马克思深刻地指出:腐败产生的根源就在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以及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国家及官僚制度。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及其官僚制度,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国家及其官僚体制下,“它不但变成了巨额国债和苛捐杂税的温床,不但由于拥有令人倾心的官职、金钱和权势而变成了统治阶级中各不相让的党派和冒险家们彼此争夺的对象,而且,它的政治性质也随着社会的经济变化而同时改变。现代工业的进步促使资本和劳动之间的阶级对立更为发展、扩大和深化。与此同步,国家政权在性质上也越来越变成了资本借以压迫劳动的全国政权,变成了为进行社会奴役而组织起来的社会力量,变成了阶级专制的机器。”[1]53由此可见,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政治权力是物质财富的直接体现,政治权力的大小直接决定着物质财富的多寡。因此,政治权力就必然成为官僚政客所崇拜、追求的对象,谋求政治权力的途径也就是牟取经济利益的途径,这样也必然带来政治权力的滥用和放纵,从而造成对“市民社会”的侵害。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所描述的梯也尔就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证:“他在多年的政治生涯中,从来没有办过一件哪怕是极微小的稍有实际好处的事情。梯也尔始终不忘的,是他对财富的贪得无厌和对财富生产者的憎恨。他第一次当路易•菲力浦的内阁首相时,穷得和约伯一样,而到离职时已经成了百万富翁。”[1]40
2提出要建设“廉价政府”。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国家政权、官僚制度、虚假的民主和法制,是腐败产生的根源,它必然造成国家与市民社会、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对立以及公共权力的异化。只有消灭私有制建立新型的人民政权,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国家与市民社会、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对立,防止公共权力的异化。为此,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教训时提出了一系列消除腐败现象、建设“廉价政府”的重要思想。
一是打碎旧的国家机器。通过废除常备军和警察、收回立法权和司法权、摧毁旧的意识形态力量等措施,“政府的压迫力量和统治社会的权威就随着它的纯粹压迫性的机构的废除而被摧毁,而政府应执行的合理职能则不是由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机构,而是由社会本身的负责任的勤务员来执行。”[1]122只有这样,腐败滋生的土壤才能够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才能够得到有效的遏制。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认为“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这一口号,因为它取消了两个最大的开支项目,即常备军和国家官吏”。[1]58
二是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后,马克思提出应该“建立一个不但取代阶级统治的君主制形式、而且取代阶级统治本身的共和国。公社正是这个共和国的毫不含糊的形式”。[1]55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了公社的本质:“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1]59他认为,公社这种政治体制就是要消灭那种将多数人的劳动转化为少数人的财富的阶级所有制即资本主义私有制,就是要“剥夺剥夺者”,否定建立在这种私有制基础上的官僚专制政府,把国家权力收归社会所有,转而由无产阶级自己来管理整个社会事务。后来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教训时,马克思高度评价了这种公社体制:“公社体制把靠社会供养而又阻碍社会自由发展的国家这个寄生赘瘤迄今所夺去的一切力量,归还给社会机体。仅此一举就会把法国的复兴推动起来。”[1]58
三是重视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马克思高度重视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教训时,他高度赞扬了巴黎公社所采取的一系列对权力加强监督和制约的举措。马克思指出,在公社体制下由于彻底清除了国家等级制,“社会公职不会再是中央政府赏赐给它的爪牙的私有财产”,[1]121公社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以真正的责任制来代替虚伪的责任制,这样就可以保证这些勤务员的工作总是切实地处于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马克思认为,一切社会公职,甚至原应属于中央政府的为数不多的几项职能,也应由公社的勤务员来执行,这样才能保证公社对其的监督。此外,马克思还认为实行政务公开是实现“廉价政府”的重要途径,“公社可不像一切旧政府那样自诩绝不会犯错误。它把自己的所言所行一律公布出来,把自己的一切缺点都让公众知道。”[1]65
3强调要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旧的国家政权的消亡并不意味着腐败现象的消失。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无产阶级政权在经济、政治、文化和道德等方面仍未完全摆脱旧制度的羁绊,无产阶级政党内部也混入了一些投机分子。为从根本上清除腐败现象,马克思高度重视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一是明确无产阶级政党的宗旨。马克思强调,无产阶级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共产党员作为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利益不同的利益。因此,共产党人的宗旨与腐败截然对立,是防治腐败、实行廉洁政治的关键,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运动的根本任务就是要推翻资产阶级的腐朽统治,建立新型的无产阶级政权,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这就必须“要防止党内的官吏——自己的仆人,变成在党内恣意作威作福的官僚”。[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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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建立无产阶级民主制度。建立无产阶级的真正的民主制度,是消除腐败的制度基础。早在负责起草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章程时,马克思就对民主选举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规定,党的代表大会是全党的最高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决定全党的一切重大事情;中央委员会是它的执行机关,必须向它负责,定期向它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章程》的第7、13、22、25、26等条款规定,同盟从基层到中央的各级领导机构,都必须由民主选举产生,并可以随时进行撤换。后来恩格斯在回忆同盟时感慨道:“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3]196
三是废除高薪制。高薪制的废除是与等级制的废除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在巴黎公社革命期间通过了《废除国家机关高薪法令》,提出取消兼职薪金的决议,规定“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都随着这些人本身的消失而消失了”。[1]54对此,恩格斯如是评价:“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各代议机构的代表规定限权委托书,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4]13
四是强调党的组织纪律性。马克思认为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是无产阶级政党防治和铲除腐败的重要保证,共产党人应始终坚持党的利益与全体人民利益的高度统一,坚决反对一党私利,任何个人或小团体谋求私利的行为都是党的组织纪律所不允许的。1858年,马克思在给恩格斯的信中说:“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4]375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教训时,马克思也高度强调和肯定了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纪律,认为无产阶级政党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是巴黎公社革命得以开展和持续的重要原因。
二、马克思廉政思想的哲学意蕴
马克思廉政思想贯穿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观的高度统一,科学性、批判性和实践性构成了马克思廉政思想的理论特质,正是这三种理论特质使马克思廉政思想在实践中具有强大的理论引导力和现实影响力。
1科学性是马克思廉政思想最基本的理论特质。康德认为,科学的基础在于经验的内容。对此,马克思提出了截然不同的观点,认为“科学只有从自然界出发才是现实的科学”,[5]13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必须立足于客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马克思的科学观是彻底的唯物主义科学观,马克思廉政思想源自于现实世界,源自于人类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不仅具有认识人类社会的功能,更具有改造人类社会的功能。
马克思关于腐败现象产生根源的论述,是建立在对国家与社会特殊关系的分析基础之上的,是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运用和发展。马克思认为,人们的行为是由社会共同的、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6]7“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4]82-83恩格斯也指出:“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历史时期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基础来说明的。”[1]66以上述论断为出发点,马克思在分析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时,以社会关系为基础,在分析腐败现象本身的同时,致力于分析腐败现象赖以滋生的生产生活关系、社会制度及国家政权性质。
马克思廉政思想的科学性还体现在其透过事物的表面现象,以革命和批判的精神揭露事物的本质。马克思揭开了罩在腐败的资本主义国家及其官僚制度之上的“民主”和“法制”的外衣,他认为资本主义国家虽然在某种特定的形式下实现了“民主”和“法制”,但由于公共权力和生产资料仍然掌握在少数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手里,以实现其阶级利益的最大化,而绝大多数受剥削受压迫的人虽然获得了公民权利,但远未能成为国家主人,这种情况下的“民主”和“法制”必然是虚假的“民主”和“法制”。“普选权在此以前一直被滥用,或者被当做以议会方式批准神圣国家政权的工具,或者被当做统治阶级手中的玩物,只是让人民每隔几年行使一次,来批准议会制的阶级统治。”[4]414基于这样的认识,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虚伪的“民主”和“法制”阻止不了少数人对公共权力的滥用,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腐败是难以避免的。
2批判性是马克思廉政思想最核心的理论特质。批判性是哲学的固有属性,也是马克思理论学说的基本精神。马克思理论的批判性主要体现为建立在自我反思基础上的对理论和现实的双重批判,通过理论与现实的互动实现理论的自我超越及理论旨趣。马克思廉政思想对资本主义腐败根源的揭露,对旧的国家政权和官僚制度、虚假的民主和法制的否定,这些都是批判精神的具体体现和运用。
为揭示资本主义腐败产生的根源,马克思首先批判了黑格尔的“国家崇拜”。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认为,国家是家庭和市民社会的基础,是精神为自己所创造的世界,并由此而鼓动人们把国家当做神物来加以崇拜。马克思对此进行了批判,他认为黑格尔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描述是头足倒置的,国家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产物,也不是什么神圣理念的体现,“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法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自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7]166而黑格尔的“国家崇拜”,就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一种充满着官僚制度和官僚政治的国家,其实质就是权力拜物教的体现。
在批判旧的国家政权和官僚制度的时候,马克思指出:“表面上高高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政权,实际上正是这个社会最丑恶的东西,正是这个社会一切腐败事物的温床。”[1]54在这样的前提下,国家的存在成为官僚谋求私利的工具,而“就单个的官僚来说,国家的目的变成了他的个人目的,变成了他升官发财、飞黄腾达的手段”。[8]302同时,马克思把旧的国家机器形象地比喻为“像蟒蛇似地用官僚、警察、常备军、僧侣、法官把社会机体从四面八方缠绕起来的庞大的寄生政府”。[1]118对此,马克思主张“无产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奴役他们的政治工具不能当成解放他们的政治工具来使用”,[1]117而应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型的无产阶级政权。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直接批判了资本主义“民主”和“法制”的虚伪性:“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9]268在这里,马克思认为作为上层建筑的资本主义法律,是对物质生产生活方式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意志的表达,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人民的利益由于其处于受剥削受压迫的无权地位而无法得到保障,这也是资本主义社会腐败产生的根源之一。
3实践性是马克思廉政思想最根本的理论特质。实践是作为主体的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和需要,有目的有意识地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活动,实践性是马克思哲学最根本的特性。建设“廉价政府”、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纯洁性和先进性等廉政建设实践充分体现了马克思廉政思想的实践理论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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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廉价政府”,巴黎公社打碎了旧的国家机器:一是废除常备军和警察。常备军和警察是旧的“寄生政府”所掌握的用以镇压人民的两支强大的物质力量,“公社的第一个法令就是废除常备军而代之以武装的人民”,[1]54“警察不再是中央政府的工具,他们立刻被免除了政治职能,而变为公社的负责任的、随时可以罢免的工作人员。”[1]54二是收回立法权和司法权。“法官的虚假的独立性被取消,这种独立性只是他们用来掩盖自己向历届政府奴颜谄媚的假面具”,“法官和审判官,也如其他一切公务人员一样,今后由选举产生,要负责任,并且可以罢免。”[1]56三是摧毁旧的意识形态力量。“公社在铲除了常备军和警察这两支旧政府手中的物质力量后,便急切地着手摧毁作为压迫工具的精神力量,即‘僧侣势力”,[1]56消除了旧的国家机器赖以存在的意识形态合法性。
马克思在公社成立后又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首先,公社进行了政治改造,彻底废除等级制。“公社一举把所有的公职——军事、行政、政治的职务变成真正工人的职务,使它们不再归于一个受过训练的特殊阶层所有。”[1]97普选权也被赋予了真正意义,公社的行政的和创制法律的公务员都将由选举产生,是为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服务的,人民随时有权罢免。其次,公社厉行节约,实行经济改革。公社取缔了以往“寄生政府”的非生产性活动,从根源上杜绝了奢侈浪费等腐败现象。公社的工作人员执行实际的行政管理职务,不管是全国的还是地方的,都只领取工人的工资。1871年4月,巴黎公社通过了《废除国家机关高薪法令》,规定所有国家公职人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只能领取相当于普通工人的工资。1871年5月,巴黎公社又提出取消兼职薪金的决议,解决了一些公职人员身兼数职领取兼职薪酬的问题。
在创建和领导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马克思把工人阶级的民主选举作为重要经验来推介。他认为:“公社必须由各区全民投票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这些市政委员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罢免。其中大多数自然会是工人,或者是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1]121马克思反对个人迷信和个人崇拜,他在给威廉•布洛斯的信中说,“恩格斯和我最初参加共产主义者秘密团体时的必要条件是:摒弃章程中一切助长迷信权威的东西。”[2]289恩格斯也指出:“任何一个身居高位的人,都无权要求别人对自己采取与众不同的温顺态度。”[10]73
三、马克思廉政思想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1]506这就是说,理论虽然来源于客观世界,但其最终服务对象仍然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马克思廉政思想必须回到实践解答社会主义廉政建设中所遇到的难题,这就是马克思廉政思想的现实观照功能。在当代中国,“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12]反腐倡廉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项具有深远影响的实践活动。坚持马克思廉政思想的科学性、批判性和实践性精神,不断推进马克思廉政思想的中国化,对于我们搞好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坚持马克思廉政思想的科学精神有利于构建完备的反腐倡廉建设体系。马克思廉政思想涵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三个层次:在精神文化层次,马克思廉政思想蕴含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蕴含着以廉洁为价值追求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廉洁执政精神。在制度文化层次,马克思廉政思想包括建设“廉价政府”的国家政策,执政党的廉政制度和纪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地方、部门的廉政措施规则。在行为文化层次,马克思廉政思想要求共产党人廉洁自律,做到经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欲,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
坚持马克思廉政思想的科学精神,不断推进马克思廉政思想的中国化,对于构建完备的反腐倡廉建设体系具有重要的功能效应。首先,在精神文化层面有利于完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以马克思廉政思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为指导,有利于提升人们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价值信仰和精神追求,提高领导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有利于在尊重人、理解人和关心人的基础上实现对人的教育、塑造和提高,有效地贯彻以人为本的精神。其次,在制度文化层面有利于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持马克思廉政制度建设思想的与时俱进,有利于形成对掌握权力的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状况、职权行为及日常生活方式起制约作用的各种规则和规范,建立起完善的包括法律、政策、规章制度、组织纪律等成文的、正式规定的规则规范和包括道德、礼仪、戒律、乡规民约、家规族规等不成文的、非官方的、非正式规定的规则规范。再次,在行为文化层面,有利于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在坚持马克思廉政思想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诉求的基础上,人们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够在廉洁价值观念、价值标准、价值取向等方面形成共鸣,在内心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准绳和行为标杆,养成廉洁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自觉地以廉洁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2坚持马克思廉政思想的批判精神有利于形成强大的反腐倡廉文化场域。批判性是马克思廉政思想的核心理论特质,推进马克思廉政思想的中国化、建设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廉洁文化最核心的任务就是要在理论和实践上充分发挥这种批判精神,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文化场域。
反腐倡廉文化场域的形成,是与“廉洁”、“廉政”相关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社会风俗等经过长期历史积淀的结果,它以无形的社会力量对社会及社会成员产生作用和影响。在内容上,与“廉洁”、“廉政”相关的道德、哲学、文艺、社会心理、民风习俗等构成了反腐倡廉文化场域的主体内容。在作用机制上,主要是通过社会成员特别是掌握和行使权力的公职人员与反腐倡廉文化场域之间的互动来实现。一方面,反腐倡廉文化场域将“廉洁”、“廉政”提炼和塑造成主导价值观,以潜移默化的形式帮助人们特别是公职人员树立廉洁价值观念和廉洁道德意识,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和政绩观,从而不愿腐败。另一方面,社会成员特别是公职人员通过对反腐倡廉文化场域中惩戒贪污腐败的“打老虎”、“拍苍蝇”、“零容忍”等历史与现实的认识和感悟,于内心深处产生一种对于权力的敬畏,从而不敢腐败。
在改革开放深入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今天,腐朽没落的官本位思想、贪图享受的思想观念、醉生梦死的生活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以马克思廉政思想及其中国化形态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融合而形成的反腐倡廉文化场域具有强烈的针对权力的批判性,是腐朽思想、腐败行为的对立面和批判者,它以鲜明的态度批判腐朽思想和腐败行为,从根基上摧毁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对腐败分子及其腐败行为造成巨大的社会心理和社会舆论压力,这就能够有效地遏制腐败,实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社会政治清正廉明的目标。
3坚持马克思廉政思想的实践精神有利于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思路的创新。实践性是马克思廉政思想及其中国化形态最根本的理论特质,以马克思廉政思想的实践精神指导当代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实践,能够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不断拓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
首先,马克思廉政思想的实践精神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制度创新思路。长期的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使我们意识到制度带有根本性,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果需要通过制度建设加以巩固。马克思廉政思想有着丰富的制度内涵,这种制度内涵主要包括廉政制度意识、廉政制度模式和廉政制度价值观念。从廉政制度意识来看,马克思廉政思想及其中国化形态所蕴涵的制度意识,有利于帮助人们树立制度高于一切的制度权威意识,树立否定等级观念和特权思想、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制度平等意识,树立制度是制约和监督公共权力的根本力量的制度监督意识,树立使人们的反腐理念由传统的权力反腐转向现代的制度反腐意识。从廉政制度模式来看,马克思廉政思想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提供了借鉴和参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制度建设在继承马克思廉政思想制度内核的基础上,对古今中外的廉政制度模式及其在历史发展中的利弊得失和经验教训进行了比较,从而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制度模式创新。就廉政制度价值观念而言,推进马克思廉政思想中国化能够在全社会塑造和形成人们普遍认同、接受和遵循的廉洁价值观,在社会上形成有关廉洁、廉政的共同道德观念和政治伦理规范,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提供政治价值理念支撑。
其次,马克思廉政思想的实践精神昭示着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要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胜利,必须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在廉政的权力伦理逻辑前提下,人民群众能够有效地监督权力的运行,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作用,才能有效地避免公共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的异化。马克思廉政思想及其中国化形态——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廉洁文化具有广泛的人民性,是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国家政治生话,充分表达个人或群体要求实现“廉洁政治”的意愿和利益诉求的政治文化。坚持马克思廉政思想的实践精神,推进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廉洁文化建设,能够增进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提高人们对于民主监督的积极主动性;能够有效促进公民政治参与方面的法制建设,促进相关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的改革完善,为人民监督公共权力提供体制和制度保障,做到“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4]335能够发挥群众强大的评议、监督和批判功能,解决群众在廉政建设中参与机会不足、参与渠道不畅、参与程度不深和参与能力不强等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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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15.
【责任编辑:闫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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