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颖
摘 要:什么样的大学考试改革是以学生为本,适宜促进学生发展的。针对这个问题,围绕大学考试焦点问题展开思考,得出结论如下:大学考试改革中的学生本位应当考虑学生的合理需要及可持续发展需要;学生考试管理中的惩罚应当服务于教育发展而不是相反;警惕大学考试“背考”现象,杜绝将智力劳动变为体力劳动;谨防惟学习成绩论大学生素质,引入大学生学业评价的多元方式;谨慎引入大学考试改革的“民主”机制,预防“大多数”霸权。
关键词:学生本位;考试作弊;教育惩罚;智力劳动;民主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8-0165-03
一、一时的好,还是一世的好——关于考试改革中“学生本位”的认知偏见与校正
“学生为本”,这是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中所提倡的最正确的教育观念,也是最温暖的教育口号。这是一种基于对教育主体的身心关怀而唤起其主观发展的愿望和斗志的最温柔的教育力量。无论是谁,即使是在各方面,包括身体素质和心智品质都日渐成熟的大学生个体,也都期待这种“温柔”的,“温暖”的教育理念的到位实施。可问题是,如果没有明确“学生为本”的理论内涵和行动外延,就无法准确能动的发挥学生主体的有机力量,甚至可能将没有发挥出来的积极力量变成一种负向的阻碍。作为大学教育工作者,教师们如何认识“学生为本”,作为理念直接受益人的大学生群体,他们又会如何理解“学生为本”,这是大学教育改革,包括大学考试改革的关键性认知前提(基础)。
那么,在考试改革中,如何理解“以学生为本”这一理念内涵呢?我们以为,首先需要明确,大学教育为了什么?是为了让学生获得短期的利益还是长久的价值。随着学习化社会的来临,各级各类人才不再局限于学校培养的知识和技能,而需要随着生活和工作的需要不断及时的更新自身的知识技能,因此学习能力远比学习成绩更值得关注。无论是考试目的,还是考试内容或方式,都应当将致力于大学生学习能力提升的价值取向作为考试改革的重要努力方向。然而,比较学生以往在中学阶段形成的学习习惯,那种侧重能力,侧重创新,侧重发挥的考试或许不为大多数学生欢迎,他们或许因此“不高兴”,很多老师或许会因为大多数同学的一时的“不高兴”,干脆放弃一些改革想法,干脆“迎合”大学生的暂时需要,“帮助”他们在顺利通过考试的同时,也能“高兴”的结束课程的全部学习。就这样,很多学生在大学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短暂“高兴”,毕业后,面临各种人才标准和职业角色要求的时候,他们才发现,自己曾经的“高兴”使自己丧失了学习上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他们发现,被称为“天之骄子”的自己也不过就是一个徒有一张成绩表的“纸将军”,那些因为顺利过关,因为几个通宵就顺利及格的学生们发现,在真正需要自己专业发挥能量的时候,他一无所知或是不知所措。这种画面对于经历过专业学习和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来说不能不说是种打击,而对于这种不堪后果需要埋单的是学生,可是真正需要负责的却是高等教育,大学老师以及大学考试制度。
“以学生为本”,绝非是学生需要什么就满足什么。很少有学生会说自己喜欢学习,自己钟爱考试,人性中趋利避害的本质使然,很多大学生喜欢那些不需要努力就能拥有的荣誉,这无可厚非。所以,真正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是:怎样的大学教育,什么样的大学考试方式更利于学生的长久利益的获得,更适合鼓励其拥有一生的生存和发展的能量。从这点出发,至少大学考试中的有些做法违反了真正的“以学生为本”旨的,这些做法包括:一是用取消学位的方式制止大学生作弊,暂时不考虑这种惩罚方式是否有效,单就惩罚方式的性质及所导致的可能后果来看,就超越了以教育为本的原则,而变成了一种为罚而罚的惩罚主义现象;二是用学习成绩高低评价学生素质,忽视了学生作为一个生命体的整体性特征,容易导致学生为了学习而学习的被动局面;三是考试需要学生大量记诵才能顺利通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学生很快将背诵过的内容忘得一干二净,这违背教育评价中多种考核方式原则,同时也剥夺了学生动脑反思的机会,将考试这一智力劳动沦落为一种体力劳动;诸如此类,等等。
二、惩罚是为了教育,教育不是为了惩罚——关于大学生考试作弊取消学位制度议
教育世界中的惩罚是必要的,但是这里的惩罚有一个最基本的条件限制,即惩罚有度,不及会导致惩罚无效,过度则会违背惩罚的目的性。惩罚的目的是什么?惩罚的目的是为了教育,是为了促进教育个体的发展,切忌为了惩罚而惩罚。惩罚应当为教育服务,或者说惩罚作为一种手段应该是为了促进教育而不是阻碍教育发展的。那么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教育的目的绝不是惩罚,教育的目的是发展,引导教育主体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从以上基本理念出发理解考试当中的“惩罚”现象是必要的。无规矩不成方圆,考试是件需要规矩的事情,那么什么样的规矩都合情合理吗?既“不及”也不“过度”的规矩是合情合理的。既有的考试规矩中有不合情合理的规矩吗?众多高校,为了严肃考风考纪而制定了一个考试规则,即违紀者(作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获得学位的资格。暂不考虑这个规则的制定是否有法可依,单就从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学科出发来探讨这个规矩的合理性。首先,思考一个前提问题,即大学生考试作弊被取消学位,这一考试制度的制定初衷是什么?是为了惩罚还是为了教育?答案应该是后者。那么再思考,这种制度的影响结果是促进了教育主体更好的发展了或者是相反?很多时候,制度建设初衷是好的,但是其最终获得的结果却和初衷不相一致,制度本身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就值得质疑了。学生是发展的个体,因为正在成长,有待完善而尤其需要教育和管理,我们的教育手段和管理方式如果没有让学生更完善自己,更自信的发展自己,那么管理的理念和教育的方式都有待反思。学生的有待发展同时意味着学生会犯错,犯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成长的权利,学生会因为犯错而付出成长的代价,但这种代价绝不应该是一发不可收拾,或者说一旦犯错,终身得不到谅解。教育的眼光需要放的长远些,我们并不是为了培养大学校园里从不犯错的乖乖学生,我们培养的是知错能改,不能改就监督和帮助其改正的不断发展的个体,这些个体们将来是要促进社会发展,是要实现个人的生活梦想的个体,如果因为做了确实不该做的事情就不得不放弃最初的对生活的愿望,这种代价是高昂的,这种惩罚就是过度的。
有的人可能会提出反对意见,认为有些学生必须严厉制止,否则不知道天高地厚。有这样观点的老师忘了一件事,那就是他曾经也是学生。学生心态和教师心态是不同的,学生没有成为老师,所以你急于让他们理解教师的心情比较难,可是老师们是从学生时代走过来的,为什么不加理解学生呢?管理学生的方式有很多,惩罚的途径也很多,有一些惩罚的方式是积极有效的,有一些虽然可能有效,但却是消极的,危害力极大。对于那些因为考试作弊而取消学位的学生们,我们教育工作者或是教育管理者应当报以深深自责。如果我们能够改革我们的考试方式,如果我们能够做好日常的教育与监管,如果我们能够报以宽容的气度给予其悔过的机会,可能一切都不一样了,可能他的人生将感谢这次因“犯错”而得到的“反思”机会,但如果他因为犯错而失去了他认为比高分更为重要的东西,他的人生以后会如何?可能会更好,也可能会更差。而更好,或者更差,那个脱离不了干系的最主要的影响源就是大学教育还有大学的考试制度。
三、考试是智力劳动而非体力劳动——关于大学考试“背考”而非“备考”现象议
学习是脑力劳动,如果将学习变成体力劳动,教育也就成了一件可笑亦很可悲的事情了。可是,类似这样可笑又可悲的事情不乏多数。从幼儿园开始,就有老师大手笔的将幼儿变成体力劳动者,让幼儿回家重复写字母,写上数页后,孩子基本忘了字母怎么写,而只清楚的感受到脖子痛,胳膊酸,手指疼了。到了小学和中学这样的事情也照样存在,那些将教育从智力劳动变成体力劳动的老师们大有人在。有学者针对师德展开调查,对于教师的失德行为与不宜行为中,“罚抄”是不容忽视的现象[1]。“罚抄”是典型的将智力劳动变成体力劳动的表现形式。而智力劳动被变为体力劳动不止“罚抄”一种现象,还包括其他。例如,大学考试中的“背考”而非“备考”现象。
在大学,越是邻近考试,越是朗朗或是默默的背诵声,单就临考前的学习状态看,各个学校都是一片学风大好的局面。问题是,“背考”效果好吗?如果你问学生,他们大多数会回答“好”,因为他们理解的好效果就是考试顺利通过了。但是如果等他们彻底告别了某个学科,重新回忆学科学习带给他的意义,他可能会顺带回答一句“背考”,效果不好。“背考”是一种典型的为了考试而考试的现象,是一种同学们为了及时性,当下的利益获得而投入大量精力以完成短期考试目标的做法。这种做法真正的效果如何?心理学研究表明,学习的任务是否长久,目标是否长远影响识记效果,结论是,越是为了长久目标而投入的知识学习越容易得到巩固,越是为了短暂目标而进行的学习越容易将知识忘记[2]。这也难怪,为什么会出现学了考,考了忘的现象。那么,是谁让不利于学生长远利益获得的“背考”成了大学的考试之道的呢?大学教师和考试制度首当其冲。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包括学校考试规章要求,包括教师教学水平因素,包括学生学习压力和复习压力等),使得一些考试在考试前就有了复习范围,而复习范围就成了大学生“背考”的主要内容,事实上,通过认真“背考”,学生们都能顺利过关。但是也往往会出现一些更为严重的考试问题,例如有的學生“背考”效果不好,干脆将复习范围作为抄袭范围,而有的学生因为“背考”效果好,得了高分,而有的则是平时学的好,可是“背考”不好而没有获得考分,新的微观不公平现象又出现了。
教育应当是一种智力劳动,考试应当是考查学生智力劳动水平的重要方式,但如果单凭记忆力而非理解力、思维力等作为考试的全部考察功用,那么考试就是去了真正的价值,教育也因此欠缺公平、公正。杜绝“背考”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于已经根深蒂固的习惯要得到矫正不仅需要时间,还需要恒心和毅力,这种毅力首先应来自学校教育管理者,还应来自学校教育实施者,同样需要学生自身的理解和努力。如果我们的教育,我们的考试制度所培养的是一群只会抄袭不会思考,只会记诵不会应用,只会照本宣科不会创新开拓的群体,久而久之,大学,这一高等教育机构也将名不副实了。
四、考试是学生评价方式之一而绝非全部——谨防唯学习成绩论大学生素质
评价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考试只是其中一种,通过考试所达到的评价效果也多数是围绕学生的考试分数来进行的,所以就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目标来说,单凭考试一种方式显然是不能达到的。即使如此,目前很多学校依然将考试作为了解学生实际学习水平的主要的标准,很多学校也将学习成绩或是考试分数作为学生竞选班级干部,参评奖学金等主要依据,这看似是为了激励学生好好学习,实则很有可能助长大学生考试的功利性动机,出现为了考而考,为了分数而努力,忽略了对知识本身的理解和向往。正如有的大学生所深深体会到的,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很多时候、很多场合,都会从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考量大学生的个人优劣,这是造成学生不追求学习过程而追求最终成绩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在奖学金的评定、保送研究生这些涉及学生在校生活及今后生活道路的重大问题上,学习成绩依然是一个硬指标。所以学生们也是被迫无奈,不管平时学得怎样,最后总要千方百计想办法取得好成绩,轻则放弃课程真正要掌握的知识,仅仅突击准备老师说的重点,重则会触碰到基本的诚信原则[3]。
导致以考试成绩论学生水平的原因或许很多,但其中不乏是考试制度本身的原因。大学考试在实施过程中不能全面而有效的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而更多是以极其简单的方式获取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而学生所获得的学习成绩又可能存在不真实性,致使通过考试了解学生成绩这件事情存在一定问题性。鉴于此,我们以为,杜绝大学考评学生的惟分数至上的一条有效途径就是改革大学考试,让大学考试成为了解学生知识、技能、思维品质、个性特征等多种素质的重要途径。要实现这种考试制度的转变就要针对大学考试目的、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进行具体变革,这里暂且不谈具体的改革细节,只就大学考试改革的基本原则加以介绍。我们以为,大学考试改革总的宗旨是以考试服务于、促进于教育主体的发展。也就是说,任何大大小小的考试改革及其最终的评价标准当以其是否很好的,有序的促进了教育主体的良性发展为依据和标准。在这个总的思想观念的指导下,考试改革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考试改革的发展性原则,即考试改革围绕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和谐发展而进行,拒绝为了考试而考试的不良做法,同时预防与治理功利性的考试动机的不良影响;二是考试改革的整体性原则,即考试改革充分考虑影响教育主体发展的全面因素,从制度、文化等整体视野出发展开具体变革;三是考试改革的形成性原则,即杜绝“一考定终身”的终结性武断,而须将合理有效的考试可持续性的贯穿于教育主体教学的全过程中,为大学生的学习结果提供必要及时的过程性反馈与监督。
五、民主管理是种“理念”而非“主义”——警惕考试管理中学生的“大多数”霸权
随着教育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大学教育管理民主化现象日益普遍,大学生作为重要的教育主体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学校管理与决策之中。尊重教育对象的民主权利,鼓励大学生的民主参与精神,这是值得提倡和首肯的地方。但是,真正的问题在于,当大学生充分参与到了学校改革与管理决策中时,他们所做出的选择和决定是否必然有效的促进而不是阻碍学校的积极发展。这不只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现实问题,这个问题关乎着学校真正的发展。就大学教育来说,广大学生的权利之一就是参与教师评教,对任课教师做出评定。那么,是不是大学生们都良好而认真的完成这一任务,或者说是不是大学生都很神圣的珍惜了这一选择权利了呢?答案是未必。据了解,很多大学生对待教师评教的态度是敷衍了事的,因为评价指标的烦琐,因为对任课教师印象不深(印象不深原因很多,例如老师讲课水平一般,学生逃课与旷听现象严重等)导致没有认真的对待教师评价问题,但是教师评教的结果依然重点参考了学生的评价结果,这对于老师或是大学生们自身来说都是一件必须反思和反省的问题。
民主管理是很好的一种理念,但是绝不能为了民主而民主,这样民主要么沦为一种形式,要么沦为一种主义。任何情况下,包括考试改革过程中的民主参与应当建立在两个基本前提下展开民主互动,第一个条件就是参与者能够认真对待自己的参与使命,而且拥有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而绝不是人云亦云;第二个条件是对于参与者的参与结果进行必要的监督、反馈和分析,综合考察其有效性。如果不考虑这两个基本条件,在大学教育改革中,民主使用不当,就有可能导致所谓的“大多数”的霸权。举例来说,在针对大学教师的访谈中,有的老师提到一个现实问题,任课教师严格把握考试内容,诉诸考核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考题涉及导致大学生及时性利益的获得受阻,最后出现大多数学生的集体罢课现象,至此使得老师左右为难,最后不得不屈服,重新回归到了大学的常规考试方式中。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或许并不单一,但其中一个便是大学教育对“民主”的使用泛化或是对其监管不力导致。为了民主而民主不能有效发挥民主特色和功能,如果更多人的参与不能促进教育主体的健康、持续的发展,那么宁可重新考虑“民主”的效力和发挥的条件,也不该不加处理和分析的大行民主之路,至此很可能达到的却是一条反民主的后果。
参考文献:
[1]陈桂生.教育实话[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39.
[2]李红.现代心理学[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9:115.
[3]杨晨光.大学考试如何才能考出学生真实水平[N].中国教育报,2008-02-22(2).
[4]陈玉琨.教育评价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5]林崇德.发展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