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和对待基层教育督导工作的理解和思考

2014-08-07 23:51安江山
都市家教·下半月 2014年5期
关键词:督导员督导单位

安江山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组织的基层教育督导十分频繁。督导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语,作用也十分明显。国家、省、市级的教育督导位高权重,其重点侧重在宏观督政指导和“结果性”的评价上,而县(区)和乡镇两级的教育督导,其重点侧重在微观督学指导和“过性性”的评价上。作为一名最基层的督导员,就目前如何做好基层教育督导工作和基层单位如何正确对待上级督导工作,结合自己十多年的教育督导理论学习和实践,谈一点自己的认识、理解和思考。

一、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与理解

教育督导,顾名思义,就是对教育的监督和指导。它履行的是一种行政职能,实施的是一种监管手段,是现代教育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操作时,教育督导机构和人员,代表本级政府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和学校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按照督导的原则和要求,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并向本级和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教育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为政府的教育决策提供依据。它对上能起到有效的“参谋”和“反馈”的作用,对下又能有力地起到“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其设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二、从督导者与被督导者的关系看教育督导者的作用

正是由于督导工作和督导人员来自上级,他们的身份不仅是上级政府的部门“官员”,更重要的是“专家”。从其理论、职责的高度、角度和技术等层面上看,可以说,他们既明上意(知晓政策、法律、法规),又知下情(了解基层工作现状、实际需要);既有专家的理论高度,又有亲身经历的实践,还能够有前瞻教育发展和变化的指导。因有其评价的准确性、建议的适应性以及某些方面情况了解的透彻性,故而对被受督查的下级单位来说,上级的督导有极强的权威性和极大的影响力。从其身份、职务的高度和角度等权威方面看,因为督导组成员有其特殊的身份,对下级基层单位来说,他们的话虽不是“最高指示”,但也是一言九鼎,绝对有权威的。

因此,督导组成员的水平、素质就显得特别重要。这就要求督导者既要具有良好的政策修养、较高的业务素养和正直、无畏的人格魅力,又要具有客观、公正的评判定性的能力,还要有良好地沟通方法和精准的语言表达能力。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实现督评的要求和目的,才能达到督导的效益的最大化。

三、对进一步搞好督导工作的思考

1.教育督导机构自身要定位好

尽管说,教育督导要求“督有权威、导有水平”,其职责是既要督政,又要督学。但在实践中,我们看到目前省市级以下县、乡(镇)两级的教育督导机构仅处在微观督学指导职能的境地。因此县、乡(镇)督导组工作时,应当准确定位,侧重微观督学职能。尤其是督导时还应区别综合督导、专项工作督导、重点活动督导等不同任务和性质,根据时间、条件因素,准确定位,才能避免督导不力或因精力分散、无法深入下去等走马观花、评价不准等现象,才更有利于督导工作的实效和开展。

2.要加强督导队伍的建设

因为教育督导工作比一般的教育行政和学校的教育工作更具有专业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所以,为了维护督导工作的权威性及有效性,基层督导队伍的素质要求和任职条件就一定要高于一般的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各级督导组织应该选聘那些熟知政策、理念水平高、专业素质强、个人品质公平正派、操作认真,并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督导员,并适时对其进行理论与专业等方面的培训学习。才能为更好地提高督导水平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四、对基层教育督导工作者做好督导工作的要求和认识

1.要把握督导工作的严谨性和目的性

督導员在督导时,首先一定要熟悉政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部门的规章规定;清楚本次督导重点及目的;提前做好督导工作的各种准备。其次,既要把握督导程序,还要规范操作,以使自己的督导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2.要掌握督导工作的科学性、灵活性

督导员在督导工作时,一定要认真、全面地了解辖区所有督导单位的情况。不仅要了解被督导各单位编制、经费落实、工作条件等方面浅表性的基本情况,而且要深入了解各单位人员不同结构成分、工作开展难易、领导水平及执行力等深层次的隐性情况,更要严格地区分哪些工作、项目、程度、标准是政策规定的硬指标;哪些工作是一般性或者是技术性操作问题。防止督导时对被督导各单位用同一个“标准”、同一把“尺子”去量化的不公正现象;应根据被督导各成员单位主客观条件的不同,采用“一把尺子”与“多把尺子”相结合等多种方法,进行比较、分析、归纳、判断、评价,以便督评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实事求是。

3.要做到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导向性

督导员的督导言行一定要谨小慎微,避免给下面同事工作造成误读、误导、误解。看问题要独到、全面,评判要精准,评价就事论事,力求言行不夸张、不联想、不以偏概全,也不求全责备,才能更有说服力,更有导向性,激励性。

4.要保证督导工作的真实性、公正性

督导员在督导时,对发现的许多问题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在一般中挖掘“个别”,在普遍中寻找“特殊”。首先,督导员自己要摆正心态,放低身段。唯有如此,才能赢得别人的信任,才能了解更多的、更全面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千万不能对许多法律、法规或政策性的东西任意加以发挥,夸夸其谈;不能背离规章制度按自己的喜恶或想象去判断和评价别人的工作。其次,督导员要真诚、公正。对看到的成绩要讲透,存在的问题要说明,评价结果要一针见血,避免不痛不痒,力求旗帜鲜明;对有些看不准的问题和现象要虚心请教,对因自己评价不准而发生的错误和自己没认清的问题,要允许别人解释、辩论,甚至反对。要坚决做到:不了解的不说、不清楚的不谈、不知道的不评;有不对的地方要虚心改正。

五、对接受上级督导的单位和领导的建议

尽管有些不足和问题,例如:条件办学等方面,可能是我们做了十分的努力,但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做到的、遗漏的;有些成绩也许是我们一贯坚持的、平常重视的,例如:教学工作等方面也有“有心栽花花不活,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也未可知。但是,作为被检查的单位和领导一定要“理性”,既要有对督导工作的正确认识和理解的能力,也要有对自己单位和个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勇于承担、负责的雅量和勇气,更要有实事求是、积极努力完善提高工作成效的品质和信心。唯有这样,才能保证单位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才能实现单位内目标任务效益最大化,才能达到一定的高度和特色。

尤其是被督导单位的领导一定要虚心听取督导组各位领导、专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要明确上级要求开展的具体工作活动的要求及目标;要知晓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包括完成的程度和达成的效果;要清楚自身(单位或个人)的成绩、问题和不足以及能否达到目标的实际能力。但更要对各位领导专家的许多建议要一分为二的去分析、判断,要明白领导专家的那些建议是带有宣讲、启发性的。不能人云亦云,盲目跟风;也不能邯郸学步,丢掉自己;更不能为追求高、大、全,而强行组织单位开展一些不符合实际的工作或活动,却牵扯和冲淡了其他正常的、必要的、尚待深入开展的工作和活动,而违背了督导工作的初衷。

参考文献:

[1]翁昭桦.远程开放教育中实施教学督导的研究(广州广播电视大学)

[2]陈孝彬 教育管理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第2版

[3]马驰.教学督导模式与素质结构[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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