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响”的启示与追寻

2014-07-26 17:06王雨桑
人民音乐 2014年5期
关键词:绝响录音机遗存

一、启 示

黄翔鹏先生离开我们已整整17个年头了。黄先生之于我,是“师爷”级的老前辈。1991年我大学毕业来到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工作时,黄先生已从所长的岗位上退下来,且已离休,加上身体极度虚弱,很少到所里来,我能见到的机会不多。但是1997年初夏在京东殡仪馆向黄先生遗体告别时,他那幅蓄着胡须、鼻孔里插入呼吸机皮管的遗像给我心灵以巨大震撼!他瘦削脸庞上明亮的双眼,炯炯有神,既深蕴着他博古通今、洞悉音乐与人生的大智慧,又饱含着对他毕生事业的牵挂和对后来者的殷殷期望。这一印象至今一直深刻在我的记忆里,成为我心目中以“生命的光辉”照亮音乐学研究未知领域的一个高尚学者的楷模。

黄翔鹏先生以他曲折清贫的人生和晚年一天24小时离不开氧气袋生活的病体在中国音乐史学、音乐考古学、乐律学、音乐文献学、传统音乐形态学等领域取得了光辉的成就,许多学术成果独具开创性,引领着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前行的方向。遗憾的是,由于我自己的专业背景是“录音工程”,在音乐学研究外围徘徊多年,未能充分利用在黄先生手下工作时能直接听取他耳提面命教诲的a宝贵时机。直到2003年8月,我有幸参加中国艺术研究院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的“濒危音响档案数字化”试验项目时,才从黄先生临终前出版的一部文集——《中国人的音乐和音乐学》①里,读到他1993年7月27日写成的《中国音乐录音磁带目录》小序②一文,对我中年以后为人、为学皆带来极大的启示。

在这篇名副其实的千字文里,黄先生将自己与普通的音响资料工作者引为同道,半是勉励、半是告诫地说:“我们手里捏着的更是一把‘中国音乐文化之火,而不仅仅是上承杨、李两位老所长的遗志。应当说,我们与来者如能不堕此业,手里掌握着不能再得的音响材料而能保存完善,就惕惕然地暗自庆幸未成民族文化的罪人,而能称作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了。”③

这段语重心长的话语道出了音乐文化工作者的崇高使命。而黄先生本身就是一位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音乐家,在他心中时刻惦记着音研所几代人筚路蓝缕积累起来的传统音乐音响历史档案。在作这篇序文之前他就曾不断地就我国传统音乐音响档案的保护问题敲响过警钟:“‘创业维艰,守成不易,如果我们不以进取的态度来继续重视研究工作的基本建设,我担心怕要落个‘坐吃山空的结果。在我们无力更新设备的条件下,数万小时的唱片和盒带是会变得塑料变形、串磁消磁的。”④这表明他对我国传统音乐音响档案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时时警惕如不以“进取的态度”,就会成为“坐吃山空”的败家子,成为“民族文化的罪人”。

这篇“小序”的含金量,还在于黄先生对我国传统音乐音响档案中一种采录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录音载体——钢丝录音遗存音乐音响的历史文化价值的科学界定。他从音乐史学和传统音乐学研究的双重高度,郑重地向“后来者”宣示:“后来者如果知道,音响的采录开始时仅有几盘钢丝,以供听写之后辗转清洗、重录之用,就可以理解创业维艰、惨淡经营的资料积累工作来之不易了。万幸的是这种艰辛工作的积累,是在我国社会历史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刻之中,随即开始了的。……其中,阿炳亲自演奏的琵琶、二胡曲,张老五的小三弦曲,安来绪演奏并带领下的西安鼓乐,吐尔地阿洪演奏并带领下的十二木卡姆,以及老一辈古琴、琵琶大师们所奏名曲等,都已成为几乎绝响而不可再得的‘国宝级音响录音资料。”⑤他之所以把这批钢丝录音音响资料称为“国宝”,是因为这批采录于上世纪50年代初、中期(“我国社会历史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刻”)的钢丝录音曲目(或曲种),大都面临消逝的危机。如1950年夏天杨荫浏、曹安和先生在无锡为阿炳首次录音留下《二泉映月》等六首乐曲之后,还未及如约进行再次录音,阿炳便于当年12月4日病逝;1951年7月万桐书、刘炽、刘烽等先生在乌鲁木齐为吐尔地阿洪用钢丝机采录《十二木卡姆》,留下了全套十二木卡姆的完整音响资料,但当1954年使用新进口的磁带机进行再次采录时,吐尔地阿洪已73岁,身体、精神大不如前,并于两年后(1956年)去世。这些实例表明,这一时期利用钢丝机的采录活动,多带有“抢救”性质,所留下来的音响档案,“都已成为几乎绝响而不可再得”,故称“国宝”。

接受黄先生遗训的精神洗礼之后,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思考,我决定把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的重心放在音频遗产保护工程上,并将黄先生称之为“绝响”的我国钢丝录音遗存音乐音响档案的音频还原研究确定为近期重点突破的研究课题。

二、追 寻

作为这项课题研究的基础,首先需要追寻流散在全国各地,已遗存半个多世纪的我国钢丝录音音乐音响档案的现存状貌——数量、曲目、技术规格、迁移及保存状况;其次,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同样需要追寻因录音技术更新换代而被陆续淘汰不用(闲置或废置)的钢丝录音设备。这是因为“钢丝录音的播放设备主要是原型机”⑥,如果没有钢丝录音机(设备),就不可能实现钢丝录音带的音频还放,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基于此,“追寻”工作便从我国钢丝录音音乐音响档案和钢丝录音、还原设备的现存状况着手进行调研。

1.“追寻”工作的调研背景: 2003年,国际音响音像档案馆协会技术委员会(Technical Committee of 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und and Audiovisual Archives),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社会信息部(UNESCO's Information Society Division)委托,以问卷方式在全世界范围内对濒危音视频载体的现存状况进行过第二次普查(第一次普查是在1995年进行的)。当时共计发出2100份调查问卷,收到118个机构的回复。这118个散布在世界各地的音响、音像档案机构中,有11个机构填报拥有钢丝录音档案。由问卷统计分析形成的白皮书,得出了这样的结论:“……11个机构报告他们拥有总量为303216盘的钢丝录音,几乎100%都处于良好状态……”。⑦同时从问卷回应统计结果中可以了解到,当年该机构的调查问卷,发往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9封、发往台湾地区的有3封,均无回应。中国只有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澳门历史档案馆(Arquivo Historico de Macao)一家作出了回应。而中国大陆的情况,在问卷回应统计结果中,无任何记载,完全处于空白状态。endprint

由于如此背景,为避免“追寻”调研工作的盲目性,笔者依据我国20世纪中叶民族音乐田野作业的实践路径,通过历史检索和个案追寻,从那些曾经拥有或应用过钢丝录音设备的主要机构入手,划定我国钢丝录音遗存音乐音响档案现存状况考查的基本范围。它们是:历史上曾经拥有或应用过钢丝录音设备录制民族民间音乐节目的广播电台系统的资料中心或音响档案保存机构;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广泛开展的民族民间音乐考察活动中,使用过钢丝录音设备的音乐研究和音乐教育单位的音响档案保存机构,如中国艺术研究院和各主要音乐、艺术院校的图书资料馆或唱片室等。

其次,由于这一课题研究对象的技术属性是磁性钢丝录音,历史上采用这种录音技术保存、遗留下来的我国民族民间音乐音响实际的物理形态,就是磁性钢丝录音载体。就钢丝录音音频还原的目的而言,工作的前提必须事先明确现今遗存在我国钢丝录音音乐音响档案载体的主要技术规格是什么?从而辨析出它们应该归属于磁性钢丝录音技术及市场发展的哪个历史阶段,它们的音频还原需要运用哪种技术类型的钢丝音频还原设备来完成等等问题。因此,在考查内容中,除遗存音响档案的数量外,还涉及档案载体的品牌、技术形态、规格及是否进行过迁移、应用等情况。

2.在相关领导和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笔者重点对历史上曾经拥有或应用过钢丝录音设备的部分广电传媒单位、音乐院校和研究机构做了调研。初步结果令人振奋。仅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河南人民广播电台、中国艺术研究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等8家实际的调研数据和单位统计情况来看,钢丝录音音乐音响档案遗存总量就已超过2400盘!光从数字上看,这批珍宝着实值得期待。

不过,由于钢丝录音载体本身的技术特性,这些录音档案大都属于原版录音或海内孤本。其中一些原来使用过钢丝录音机并保存了钢丝录音音乐音响档案的单位,比如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等等,出于各种原因,实地查考这些被视为“珍稀文物”或“资料专利品”的钢丝录音设备和载体遗存物,还存在相当的困难,难以对我国钢丝录音音乐音响档案的现存状况,作出全面的精确描述。但通过对上述8家实际存有钢丝录音档案的调研或考察情况看,现存钢丝录音档案在保存状态、库房环境、技术力量、档案管理等方面,状况各不相同。我国遗存的钢丝录音音乐音响档案收藏、利用的“硬”、“软”环境,呈现出以下四种基本状态:一是原有的钢丝载体、设备及相关资料、文档、线索已经大部或全部散失,基本失去了抢救的可能性;二是虽然还保存有一定数量的钢丝载体,但没有进行分编、排架、整理,也没有专门的钢丝录音播放设备,档案的来源、内容无从查考,只能存放在库房,谈不上利用;三是虽然保存了数量可观的钢丝录音档案,且具备较为良好的载体存放环境和目录检索条件,但因缺乏必要的设备和技术支持,而未能开展钢丝录音档案音频信息的复制、迁移,载体看得见、录音内容却听不到;四是曾经将钢丝录音的信息复制到其他形式的载体上,但因缺乏必要的质量控制和技术标准规范,信息迁移的真实性、完整性还有待鉴定,而音质鉴定、比对工作的必要条件,恰恰又倚赖于原版钢丝录音档案音频信息的再次还原,然而这些机构现有的设备和所具有的技术条件(比如重要设备丢失报废、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等等),尚无法承担这项工作。

上述四种基本状态,尽管互有差异,但都表明:我国钢丝录音遗存音乐音响档案,目前都处于一种“濒危”的境地——或缺乏管理、根本被遗忘了;或缺乏必要的硬件条件(如还放设备、维修零件、测试仪器等)和技术支持(包括技术手册、技术标准),要么从未做过信息迁移,从未能释放过自身的效益;要么虽曾部分复制,但限于复制年代的技术手段和技术水准,复制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还有待查考和鉴定。为使这一存在于特定的磁性录音技术替代、更新时期的历史文化档案(实际已存在半个多世纪了!),不至酿成我国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永久沉寂的遗憾,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尽快实现这些音频档案原版信息,能够按照与录制它们时同样的或更好的保真标准进行音频还原,继而实现有效的迁移保存。

3.与此同时,笔者对目前我国尚有可能遗存钢丝录音设备的单位,进行了专访、调研和实地追寻考察。这些单位或机构为:广电总局所属的北京、上海、武汉等大城市广播电台资料中心,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及国内9所音乐学院或艺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其中确有钢丝录音设备遗存的,到目前为止仅发现有5家单位。现将这5家单位及相关设备的现存状况报告如下:

(1)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位于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图书音像资料馆,在旧开盘磁带库房中保留了该单位现存唯一的一台韦伯斯特·芝加哥钢丝录音机,型号是80-1。2007年8月3日,笔者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实地调研时,看到了这台钢丝录音机。据该馆魏宏光科长介绍,这台机器早已处于报废状态,不能工作,只在历史资料展览的时候,才与存放在这里的钢丝录音带一起,出现在公众的面前。台里目前没有懂得维护和操作这种钢丝录音设备的人员,附带遗存的100盘左右钢丝录音带,已不具备音频还原的条件。

(2)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位于北京市石景山路甲16号,在电台大楼2层常设的展厅里存放有一台“开国大典上用的钢丝录音机”。笔者于2007年4月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实地调研时,看见了这台已经成为“历史文物”的常设展品(如图1)。该录音机的机型为韦伯斯特·芝加哥288-1A型,机身编号为0270619。其侧面供展览用的手写标签说明文字为:“这是录制毛主席在新政协筹备会议上的讲话用过的钢丝录音机。”该机供带盘及上盖带盘架上的钢丝带已经严重缠结,从该机型生产年代及机身编号判断,这台展览用机应该不是1949年开国大典上用过的钢丝录音机。但无论这其中是否存在展览标识上的错误,这台录音设备目前的状态毕竟就是提供展览用的“文物”,人为改造痕迹明显,破损情况也比较严重。endprint

(3)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节目资料中心

2007年5月笔者就上海音像资料馆、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节目资料中心现存钢丝录音机的情况,通过该中心技术保障部的系统技术支持工程师梁晓雯咨询得知,现存放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76号广播大厦里的唯一一台钢丝录音机型号为:韦伯斯特·芝加哥RMA 375 model 288-1A。现在通电后还可以转动,但性能极不稳定,不能用作音频还原信息数字化保存工作。

(4)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

截至2006年6月,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音响制作中心共遗存钢丝录音机两台,一台为韦伯斯特·芝加哥80-1.RMA-375型(原归属音乐研究所),现存放在该院图书馆楼6层611室音频档案库,现已损坏、弃用;另外一台为韦伯斯特·芝加哥RMA 375 model 288-1R(如图2),机身号为:0269442,现亦存放在该院图书馆楼6层611室音频档案库,该机内部电路因为改造和运输,已经完全报废。这台钢丝录音机于2006年2月在北京国家博物馆展出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上,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载工具首次与公众见面。

(5)武汉音乐学院图书馆

武汉音乐学院目前拥有的唯一一台钢丝录音机,存放于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武汉音乐学院新址)学院图书馆新馆一层音像资料部数字化工作室,型号为韦伯斯特·芝加哥288-1R,因机身加装1/4英寸PHONE音频接口而占据原机身号位置,只能观察到原机身号后三位尾数“291”。笔者于2007年6月底采访该工作室时,负责音像资料部技术工作的朱汉斌老师说,这台机器已经基本不能运转了。他曾于2002、2003年搞过老钢丝带的音响还原试验,希望能把这台录音机修复。在尝试进行上世纪50年代采录的荆州田歌《喇叭调》数字化试验的过程中,搞了一小段,当时机器的播放状态还行,但在倒带的时候,麻烦就来了,钢丝卷绕不均匀,松了,卷绕不紧,钢丝产生缠结,没法解决,只得放弃试验。另据该图书馆唱片室老职工朱良汝老师回忆,“文化大革命”中的1974、1975年,原唱片室工程师曾子贾先生还搬出馆藏的这台钢丝录音机来,给大家放了一下音响,当时就已经出现机械运转不稳定的情况,只作了短暂的一次演示。

从上述5家单位目前遗存的钢丝录音设备情况可知,这些早已被淘汰出实际应用领域的钢丝录音机,清一色都是美国韦伯斯特·芝加哥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产品,机型仅局限为80-1和288-1A或R三种型号。这些录音机绝大部分已经老化报废,目前的主要用途是作为国家重大政治或文化活动的历史见证提供展览,或仅作为收藏。其中只有武汉音乐学院图书馆一家,近年来利用钢丝录音机做过一些音频还原的试验,但却因机件维护困难和一些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而告失败。虽然由于种种条件限制,单凭个人力量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全国范围内(机关单位、学校及民间收藏)钢丝录音机的普查,相信随着课题后续研究的进一步展开及实地考察的深入和扩大,还可能会有新的收藏发现,但就目前对上述重点单位调研及实地考察的结果,基本上可以表明:目前我国遗存的钢丝录音、还原设备(其主体即钢丝录音机)数量稀缺,且大都已老化报废。依靠这些设备才能进行的音频还原工作,面临多种困难(主要是相关技术)而基本处于停顿状态。

当笔者于2008年初步完成对我国钢丝录音遗存音乐音响档案及钢丝录音设备现存状况的追寻调研工作之后,即进入到我国钢丝录音遗存载体样本提取、分析及磁性钢丝录音载体音频信号高质量数字化还原、迁移系统的研究阶段。此课题的研究,从传统模拟磁性录音还原技术、工艺出发,首先针对我国钢丝录音遗存音乐音响档案10个代表性载体品种(品牌)进行样本提取及理化测试分析,从信息材料学角度证明了这批钢丝录音遗存载体大部分至今保存完好、具备了高质量信息还原和数字化迁移的可能性。继而经过反复的探索实验,构建起一套钢丝录音载体音频还原、数字化迁移的实验平台,并探索到一种获得未知钢丝录音原型机及载体录、还频率补偿特性并将其移植到新的数字化音频还原(实验)平台中的方法,从技术层面突破了我国钢丝录音遗存音乐音响档案载体主体品种(品牌)音频还原的瓶颈,为这些令黄先生生前时时牵挂的已成“绝响”的国宝级音响资料的长期、有效保存,提供技术支持。

笔者撰写此文的目的,一是纪念为我等“后来者”指路的先觉黄翔鹏先生,学习他高尚的精神境界,跟踪他的学术足迹,树立民族文化建设者的自觉;二是借此机会,广泛征集我国传统音乐音响档案(钢丝带、钢丝录音机、老唱片、磁带等)遗存的相关资料信息,联动更多的“后来者”,共尽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之责。

①③黄翔鹏《中国人的音乐和音乐学》,济南:山东出版社,1997年版。

②⑤黄翔鹏《中国音乐录音磁带目录》小序,《中国人的音乐和音乐学》,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36—237页。

④黄翔鹏《怀念李元庆同志》,《人民音乐》1989年第12期,第14—15页。

⑥摘引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属“国际音响及音像档案馆协会技术委员会”颁布的《IASATC-04 数字音频对象文件的制作与保存指导方针》(2004年版),王雨桑译,首都师范大学2006级博士学位论文。

⑦George Boston,Survey of Endangered Audiovisual Carriers 2003?熏 Technical Committee of 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und and Audiovisual Archives with assistance from 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Archives on behalf of UNESCO's Information Society Division?熏 2003.

?眼本文获北京市教委科技创新平台成果?演

王雨桑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科技系教师、音乐音频工程实验室主任

(责任编辑 荣英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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