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飞
摘 要:本文以南京市X社区的流动儿童为研究对象,使研究具有可操作性,并最终根据具体研究结果针对流动儿童独特的需求提出适用于他们的福利措施和服务项目的设想。
关键词:流动儿童;福利措施
1 综述
1.1 流动儿童现状及需求
⑴在流动儿童当中,辍学现象普遍存在。根据所查阅的相关资料中对上海、北京、南京等城市流动儿童受教育状况调查的情况来看,各地因经济状况、入学门槛、家长观念等原因造成流动儿童辍学的现象还是存在的,有相当一部分流动儿童因得不到相应的受教育机会而辍学在家或进入社会,打工赚钱。
⑵流动人口从最初的独自打拼到现在,他们更多的都是举家迁徙,越来越多的流动儿童跟随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进入城市生活。一部分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流动儿童在公立学校借读,或者在民办、私营学校就学,而大部分流动儿童尤其是那些低收入家庭的流动儿童则多就读于农民工子弟学校,这类学校由于资金的匮乏,办学条件差,硬件设施简陋。而且,这类学校的办学目的多以营利为主,师资水平低且流动性大,办学质量没有保障。各种教育费用是流动儿童进入正规学校就读的一道“门槛”。目前各城市流动儿童每年需交纳的教育费用主要包括学杂费(与其他学生的交费标准一致)、借读费(按照各地区制定的借读费标准收取)和赞助费(也叫教育补偿金)三个部分,这些费用加在一起,流动儿童少年每年平均需交纳1000—2000元的教育费用,个别城市甚至更高。对于低收人流动人口家庭尤其是某些收人低而且不止有一个学龄儿童的流动人口家庭而言,这笔高昂的费用令他们不能承受。
⑶流动儿童的居住环境较差,没有一个良好的可供学习的环境。大部分进城务工的流动人口居住在房价便宜的城市郊区或者城乡结合部,这些地方环境杂乱,住房拥挤,无法为流动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空间。此外,很多流动儿童的父母因忙于生计,很少有时间过问孩子的学习,加上自身文化水平不高,对子女的教养方式过于简单、粗暴,对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缺乏关心,日常生活中缺乏交流,流动儿童感受不到父母的关心和认同,缺乏安全感。
⑷由于中小学课时制度改革,目前大多数中小学放学时间提前至下午四点,大部分流动儿童放学后没人辅导学习和监管,更谈不上兴趣和特长的培养。流动儿童的学习成绩普遍不太理想,他们当中有很多人甚至出现逃课、长时间待在网吧等现象。另外,现在社会不安定因素太多,不利于儿童成长和发展的诱因也特别多。流动儿童一方面由于家庭不能提供科学的教育方法,缺乏家庭管教和引导,另一方面由于自身的原因,比如自制能力较差、鉴别是非能力低、受同辈群体影响等,相比于其他城市儿童,很容易产生行为偏差,出现一些问题。
1.2 国外有关儿童福利的措施和规定
⑴在日本,主要通过儿童津贴的形式对家庭进行支持,孩子一出生便能得到儿童津贴,尽管各地规定存在差异,但一般都是到小学毕业。其目的在于稳定家庭的经济生活,为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若家庭收入低的学龄儿童,可以申请就学支持,得到就学费用的补助。瑞典的儿童福利模式中也有关于儿童津贴和家庭津贴的规定,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可得到儿童津贴,直至16岁,且金额随物价上涨进行调整。
⑵美国的社会服务非常发达,有关儿童福利的服务项目多种多样,而且比较全面,有针对一般家庭的心理辅导、父母教育能力训练等,针对困境家庭的托儿服务,以及针对严重问题家庭的寄养和领养服务等等。这就能够满足各类儿童的不同需求。
2 提升流动儿童福利状况的措施
2.1 完善相关立法
在我国,原国家教委、公安部于1998年3月发布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规定流动儿童义务教育要实行“两个为主”,即: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一些省市依据《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制定了本地区的“实施细则”,这对于保证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相关的法规还应进一步完善,如将流动儿童的教育纳入流人地教育普及的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流入地的责任,包括对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等。在完善立法的同时,要保障这些法规得到落实。
2.2 落实资金支持
政府对适龄的入学流动儿童进行教育费方面的资助,每年对每一个适龄入学的流动儿童发放固定金额的教育补贴。此外,政府还可以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如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等为流动儿童的教育提供物质帮助和支持。相对于其他形式,现金补助可能是帮助流动儿童解决经济窘困、减轻教育费用负担的最为直接、也是最为有效的方式。
2.3 生活补助金发放制度
参照日本及瑞典儿童福利模式中对于儿童津贴的规定,政府可以建立流动儿童生活补助金发放制度,对于每一个流动儿童,由政府按月拨给一定的补助金,用以改善流动儿童家庭的伙食状况。补助金额度可以根据流动儿童不同的家庭经济情况而定,补助金发放直至流动儿童初中毕业。这项措施可以为流动儿童的成长发育增加营养,为其健康成长提供营养保障。
2.4 加强学校、社区和流动人口家庭的联系
在这一方面,美国的“走出校门计划”、“家庭帮助家庭计划”、“小孩流动计划”以及学校确定老师作为“学生父母联系人”等方法,都值得我国借鉴。加强学校、社区及流动儿童家庭之间的联系,定期举办三方活动,共同为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多的资源和更加有益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