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离婚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目前我国离婚人数不断增多,增幅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引起离婚率提升的原因有很多。从经济的角度来说,主要是由极端功利主义、极端利己主义、拜金主义和纵欲主义对婚姻的戕害所引起的;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说,婚姻主体缺乏婚姻责任意识是导致离婚率攀升的根本原因。要想遏制不断攀升的离婚率,首先,从个体层面上说,夫妻双方在事业上应相互支持、工作上相互理解、生活上相互照顾、感情上相互关爱,双方共同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其次,加强各自的道德修养,要不断提高各自的业务能力和生活质量,不断增强幸福感。最后,不断完善国家《婚姻法》,适当增加离婚的难度。
关键词:离婚率;离婚现状;离婚原因;遏制离婚
现代婚姻,是指成年男女两性以爱情为基础,按照社会法律制度而确定的夫妻关系。婚姻是个历史范畴,不同的时代,表现的形式不同。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各种各样的婚姻形式,如血婚、普那路亚婚制、偶婚制、走婚、冥婚、一妻多夫制、一夫多妻制、专偶制、一夫一妻制等。婚姻是构建家庭的重要前提,是现代社会稳定的重要标志之一。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一些人对婚姻的认识趋于极端化、功利化,有的甚至叫嚣“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不愿坐在自行车后笑”,宣扬“有钱就爱,无钱不爱”“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一朝拥有”。在这种极端功利主义的驱使下,中国目前的离婚率日益增长,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反思。
一、中国离婚现象的现状
稳定的婚姻是社会发展和人自身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妻子和丈夫是婚姻必备的因素,两者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缺一不可。《说文解字》说:“妻,妇与夫齐者也。”《白虎通义》说:“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自天子下至庶人,其义一也。”(《白虎通义·嫁娶·右论妻妾》卷十)这都说明了夫妻关系的重要性。因此,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必然居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所以,《孔子家语》强调:“妻也者,亲之主也。”(《孔子家语·大婚解第四》卷一)但是,一些人因为受到各种各样非正义观念的影响,盲目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在发展自我的同时,无视他人的价值,将别人的存在视为自己进步的阶梯,将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我们从当前中国的离婚现象就可以得到相关的证明。目前我国离婚现象的主要表现有以下两个方面:
1.离婚人数不断增多,增幅越来越大
我国的离婚人数越来越多,从民政部每年的民政事业统计数据可以清楚地看到,离婚的绝对数量在大幅度增加:2002年我国离婚总量为117.7万对,2003年为133.1万对,2004年为166.5万对,2005年为178.5万对,2006年已经达到191.3万对。与1978年的离婚总量28.5万对相比,27年后的离婚绝对值增长了162.8万对。2005年结婚对数为823.1万对,与离婚对数相比,离结率为21.69%,与总人口相比,粗离婚率为2.73%。[1]计算离婚率的方法是,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度)某地区离婚人数除以总人数,通常是用千分率来表示,用公式表示即为:离婚率=(年内离婚人数÷年度平均总人口)×1000‰。2013年6月19日民政部发布《2012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有310.4万对,增长8.0%,粗离婚率为2.3‰,比2011年增加了0.2个千分点。数据还显示,该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323.6万对,粗结婚率为9.8‰,比上年上升了0.1个千分点。由此可见,我国的离婚率这些年一直在上升,离婚人数也在不断增多,速度也在不断加快。
2.离婚涉及面广
离婚涉及面广,主要指离婚的年龄结构广、职业分布面广、涉及地区广和涉及民族多。
(1)年龄结构广。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离婚率涉及人口年龄结构很广。以前30~40岁是离婚的主体,现在看来,离婚人群不仅有80多岁的耄耋老者,也有新婚燕尔的90后夫妻。具体说来离婚的年龄结构层次包括老夫少妻、老妻少夫、夫妻年龄相当的。从离婚当事人的年龄来说,包括50后、60后、70后、80后和90后的夫妻。
(2)涉及职业面广。新时期以来,离婚夫妻涉及的职业也非常广泛,有公务员、企业与事业单位职工、医生、教师、律师、农民、个体经营户和无业者等。
(3)涉及的地区广。我国新时期以来的离婚率涉及的地区广,从东部到西部,从沿海到内地,从北方到南方,从城市到乡村都有。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一线城市是离婚的高发区域。
(4)离婚涉及的民族多。依据相关数据显示,离婚涉及的民族众多,汉族、壮族、维吾尔族等民族都有离婚的。除了前文显示的数据之外,我们这里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来说明。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2000年新疆各个主要的少数民族人口的婚姻状况表现出与1990年的情况有所不同。新疆几个主要少数民族人口中,除了哈萨克族人口中离婚率(0.78%)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9%)之外,其他民族人口离婚率都明显高于全国人口平均水平。其中,维吾尔族人口离婚率仍然是最高,达4.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67倍,其次是乌孜别克族和柯尔克孜族,分别是3.96%和3.0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4倍和2.39倍,其他民族基本上在1%~2.5%之间。[2]
由此可见,新时期以来,我国离婚涉及范围非常广泛。
二、中国离婚率飙升的原因
新时期以来,我国离婚率飙升的原因多种多样,学术界对此有各种不同的看法。笔者认为,我国离婚率的飙升有经济的原因、伦理道德的因素和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1.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是由极端功利主义、极端利己主义、拜金主义和纵欲主义对婚姻的戕害所引起的
极端功利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往往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忽视或无视他人、社会、集体和国家的利益。在婚姻关系中,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以自我为中心,认为他人是为自我服务和效力的工具。在现代生活中,一些女性常常把一句口头禅挂在嘴边:“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也就是说,在这些女性的眼中,丈夫只不过是养活自己的工具,至于自己对家庭要尽多大的责任,这是可以忽略的。对男性来说,持这种观念的人认为,妻子不过是自己娶回家里的长期免费保姆,是照顾自己生活的“丫鬟”,而自己到底应该怎样关心妻子则可以忽略不计。此外,在恋爱过程中,恋爱当事人,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有的是一种原始的本能冲动,也许男性看重的是女方的美貌,女性看重的是男性的财富和权势。同时,也可能是因为两人彼此内心的空虚引起的“爱情”。因此,恋爱过程相互之间是各有所需的,所以进入婚姻之后,彼此的目的都暴露无遗。如果此时夫妻之间没有坚强的爱情做后盾,婚姻就很可能滑入离婚的边缘。
拜金主义,是把金钱视为具有魔力或者法力无边的神予以崇拜的观念和思想体系。认为金钱货币不仅万能,而且是衡量一切善恶是非的价值标准。[3]在恋爱中,当事人看重的不是这个人,而是这个人之外的东西,如金钱、房子、车子或其他财富。这种看重婚姻之外的结合,一旦对方失去金钱、房子、车子或其他财富,婚姻就很容易破裂。这就是为什么在现代商业交易中一旦男方或女方生意失败,或者失去财富来源,妻子或者丈夫就劳燕分飞,正应了那句“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古语。
纵欲主义,是指无限制地放纵自己的欲望、尽情享乐而不计后果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体系。[4]这种人体现在恋爱婚姻中,就是彼此消费自己的身体,认为“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无酒喝凉水”,甚至认为,“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今朝拥有”。这种醉生梦死、纸醉金迷的恋爱动机、恋爱行为自然是不可能长久的,以这种动机缔结的婚姻也是很难天长地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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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必须以爱情为基础,“没有灵魂的家庭生活,是家庭生活的幻觉。”[5]仅仅以性欲或肉欲为目的爱情,那不是爱情,而是人类原始本能的冲动,绝对不是现代文明爱情观的体现。德国著名哲学家黑格尔说:“爱情里确实有一种高尚的品质,因为它不只停留在性欲上,而是显示出一种本身丰富的高尚优美的心灵,要求以生动活泼、勇敢和牺牲的精神和另一个人达到统一。”[6]真正的婚姻是相互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婚姻不仅是当事人的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但是,一些夫妻只看到自己的权利而忽视了自己的义务,丈夫不愿承担丈夫的责任,妻子不愿承担妻子的责任,这样的婚姻很难长久维持。
2.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说,婚姻主体缺乏婚姻责任意识是导致离婚率攀升的一个根本原因
伦理道德的目的是解放人、发展人和成就人的,是使人不断从自我走向他人。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婚姻当事人看到的是自我的权利,往往忽视了自己对婚姻应当承担的责任。
妻子只关心丈夫一个月交多少钱回家,缺少对丈夫工作压力的理解和情感的关心,认为只要丈夫每月按定额把钱交到家里,就万事大吉,否则就会大吵大闹,甚至怀疑丈夫有外遇。这样时间一长,婚姻就难免要出问题。丈夫有时候只看重妻子的美貌,一旦妻子年老体衰,他就往往忽视自己作为丈夫的责任,而千方百计寻找家庭外的刺激,如找“小三”、养“二奶”等。这种忽视各自责任的婚姻,离婚是一种必然的结局。
此外,从法律制度的角度来说,离婚程序的简化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目前离婚的法律程序比较简单。只要离婚双方离婚协议书、户口和身份证齐全,那么几分钟之内就可以办好离婚手续。当然,除了上述因素外,人们还可以从个体的觉醒、自我意识的发觉、人的自我价值的肯定等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
但是,总体上说,不论是个体的原因、社会的原因还是经济方面的原因,离婚率越来越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姑且不去考量或权衡离婚率的增加是利是弊、是善是恶。但是,有一点应当明白,婚姻不是儿戏,结婚须谨慎,离婚应小心。
三、如何遏制日益膨胀的离婚率
总体上说,轻率的离婚无论对男方还是女方,都是一种伤害。除非“离婚无非是宣布某一婚姻是已经死亡的婚姻,它的存在仅仅是一种假象和骗局”。[7]
也就是说,这段婚姻的确是没有爱情了,婚姻当事人彼此感觉婚姻的存在已经是一种折磨和煎熬,而且离婚对双方都是“双赢”的,否则最好不要轻言离婚。当然,离婚不管是出于何种理由,都会对婚姻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的还会危害社会。对于社会来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稳定,社会才会稳定。
那么,面对新时期以来不断攀升的离婚率,我们应当采取怎样的遏制措施?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可以参考。
1.在个体层面上,夫妻双方应在事业上相互支持、工作上相互理解、生活上相互照顾、感情上相互关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要想稳定婚姻,夫妻之间在事业上相互支持和帮助是应该的。古人说,成家立业。一个人要想事业上和工作上有出色的表现,妻子或者丈夫的支持是十分必要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成家是事业或者工作出色的一个重要条件。当然,我们这样说,并不否认有的人选择单身,也能在事业或工作中做出出色的成绩。一个人建立一个健康幸福的家庭对其事业和工作的发展不仅不是障碍,相反,家庭是一个人在事业上和工作上极为重要的后盾。通常人们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必然有位成功的女人;同样,一个成功的女人背后必然有位成功的男人。这个背后的人,通常是指妻子或者丈夫。当然,不排除有所谓“知心”的异性朋友存在,但这毕竟是少数。
我们认为,夫妻之间不论是在家庭生活上,还是在工作或者是在情感上,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相互理解,这对双方的发展都是有利的。比如,在家庭生活中,有的夫妻强调夫妻共同上班,家务劳动共同承担;有的强调男主外、女主内;也有的强调女主外、男主内等。这些对家庭的稳定无疑是有帮助的。但是,如果丈夫认为娶妻回家本质上就等于雇佣了一个长期保姆,不顾及妻子的感受和心情。或者妻子认为,丈夫就是自己的衣食来源,自己的一切都应当由丈夫来照顾和料理,自己不想或者是不愿承担义务和责任。这些极端的观念和行为都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发展。
在婚姻家庭中,只有坚持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和睦相处和勤俭持家的原则,夫妻之间彼此相互理解、相互体贴、相互敬重、相互关爱、相互信任、相互勉励、相互帮助、相互安慰,婚姻家庭才能稳定。
2.加强各自的道德修养,双方不断提高各自的业务能力和家庭生活质量,要不断增强幸福感
道德修养是一个人社会化最基本的途径之一。一个人缺乏道德修养,不仅不能在家庭生活中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在社会关系中也很难与各行各业的人和睦相处。婚姻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道德修养在婚姻关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如果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缔结婚姻的动机不是出于爱情,而是出于经济目的、权势目的或者是肉体色欲的目的,那么这种婚姻就很难长久。
婚姻主体双方只有不断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同甘共苦,相沫以濡才能把婚姻坚持到底。也只有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得来的幸福,彼此才会懂得珍惜。婚姻生活是由一连串的琐碎的家庭事务构成,如夫妻各自的发展、子女的教育、老人赡养问题、计划生育问题等。现在一些家庭,尤其是80后、90后的婚姻家庭,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彼此在结婚前都是家庭里的“小皇帝”“小公主”。以前这些“小皇帝”“小公主”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缔结婚姻后家庭的柴米油盐、衣食住行、朋友之间的人情交往、亲戚之间的迎来送往等,都需要婚姻当事人亲自处理。但是,如果彼此之间依赖对方,那么被依赖的一方迟早也会对婚姻产生疲劳。因此,长久的婚姻是需要经营的,是需要付出努力的。毕竟婚姻是由两个不同家庭背景下成长的人缔结而成的。
现代一些人受到功利主义、极端利己主义的影响,他们渴望爱情,渴望婚姻,但是往往又惧怕爱情和婚姻。本质上,这种惧怕,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给的。更多的人内心是不愿意为对方付出,生怕自己嫁错了或者娶错了,让自己吃亏、受苦。如果一个人愿意为家庭付出,愿意为对方付出,那么婚姻就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不仅不可怕,相反,婚姻还很幸福。因此,培养一种吃苦耐劳、理解宽容、敢于承担的婚姻道德十分重要。
3.不断完善国家《婚姻法》,适当增加离婚的难度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程序十分简易,只要双方持有离婚协议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几分钟就可以办理好离婚手续。当然,这种简易的离婚程序,对那些的确感觉婚姻的存在是一种煎熬的夫妻双方来说是一种解脱。但是,很多夫妻离婚往往是出于冲动,夫妻吵架导致离婚的占绝大多数。很多人离婚后冷静下来一想,其实彼此还依恋对方,往往后悔不已。
我们认为,应该适当增加离婚的难度。假如国家法律规定,离婚前夫妻双方应该先到街道办事处婚姻调解处或者是到乡(镇)人民政府婚姻调解处调解,由婚姻调解处出示调解证明。等三个月或者半年之后,夫妻双方如果感觉真的婚姻无法维持了,再到民政局婚姻调解处调解,出示调解证明。再等三个月或者半年,夫妻双方若真感觉婚姻存在已经没有必要,然后到民政局登记离婚。这时办理离婚手续,除了夫妻双方提供离婚协议书、户口本和身份证之外,还应当再加两份婚姻调解证明材料,才允许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样离婚的时间至少可以推迟半年或者一年。用半年或者是一年的时间来思考是否维持婚姻还是离婚,对于任何一个正常的成年人都是可以考虑清楚的。经过深思熟虑后选择离婚,至少可以做到不后悔、不遗憾。当然,自古至今,婚姻就是一个复杂的实体。我们这样分析,只是我们对离婚程序问题的一种假设,也许实际的离婚问题比这要复杂得多。但是,无论怎样,离婚总不是每个人喜欢经历的事。
总之,为了家庭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和个体生活的稳定以及心理情绪的稳定,我们提倡结婚须谨慎,离婚应小心,相识相爱不容易,婚姻更不易,且活且珍惜。
参考文献:
[1]夏吟兰.对离婚率上升的社会成本分析[J].甘肃社会科学,2008(1).
[2]艾尼瓦尔·聂吉木.新疆维吾尔族人口离婚率变动趋势浅析[J].新疆社会科学,2005(4).
[3][4]朱贻庭.伦理学大辞典(修订本)[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2011.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7]黑格尔.美学(第二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作者简介:
欧阳辉纯(1976—),男,湖南永州人,哲学博士,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国伦理思想史和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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